1. 網路理財平台誰負責監管
個個理財不一樣
2. 網路理財平台被查,投資人的錢如何要回
第一步要搜集和保存證據
一旦踩「雷」了,投資人不要過度驚慌和焦慮,首先要馬上搜集證據、保存證據。一般而言,最重要的就是理財投資的證據,包括合同協議證據,理財資金支付證據、理財過程中的交流咨詢證據等等。此外,還有互聯網金融公司經營和業務宣傳的證據和截圖。
最關鍵的是理財支付證據,畢竟資金的流向最能證明你的投資行為,最常見的就是通過公司的APP或者第三方支付進行支付的截圖、用戶從自己賬戶中直接支付給平台指定賬戶的截圖。另外,也要保存與平台簽訂的電子合同、投資協議、網站聲明等資料,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2.盡早申請凍結問題平台資產
提現困難初期,很多投資人希望通過民事訴訟途徑來獲得相應的賠付。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肖颯表示,如果發現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投資人可到債務人原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管轄法院起訴。「但是民事訴訟立案難度較大,需繳納訴訟費用,花費不菲」。
不過,在民事訴訟過程中發現P2P平台已經觸犯刑法,則面臨的是刑事責任的追究。一旦立案,由公安機關偵查布控,效率高,花費少。「但進入公訴程序後,不能再撤訴,無法把控案件進度,投資者要做好打持久戰的准備」。根據新快報記者上述案例,投資人要做好至少等個一年半載的准備。
此外,肖颯還表示投資人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對倒閉或跑路的平台相關資產進行凍結,避免案件偵查過程中發生資產被藏匿或轉移。
「受害人」法律地位難定,增加維權難度
實際上,目前就法律而言,投資人的維權依據也並非健全。肖颯透露,2014年3月25日,最高院、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將受害投資人定位於「集資參與人」而未明確給予「受害人」的法律地位,導致實際案件維權中存在一系列難度和問題。
3. 現在互聯網那麼多網上理財的平台,國家有監管嗎
投過一些平台,但都不敢放太久,因為這些平台也成立沒幾年時間,現在國家慢慢要開始監管了。我投的快可貸一個月的標,收益還不錯。
4. 如何P2P投資理財平台有第三方監管是不是比較穩妥
這是肯定的,如果有第三方平台監管的話,投資平台不能直接接觸用戶的資金,可以有效的保障用戶的資金安全,想投資的話可以選擇私房錢
5. 網路理財平台挺火的,這些平台是合法的平台嗎
可以從三個方面去判斷:一、銀行級資金存管 二、標准化的風控制度 三、完善的信息披露機制 四、安全的信息存儲空間。御 泰金服告訴你投資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希望題主收到回答能夠採納一下唄,十分感謝您。
6. 互聯網理財監管的重心在於那幾點
斷定互聯網金融的方法、准入門檻、技術規范、行業規范;
P2P和眾籌平台不能本身或許經過關聯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小貸公司供給擔保;答應第三方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擔保,但要對擔保公司的危險進行防範;如需要小貸公司進行擔保就需要修訂相關規則。
3.保管賬戶設置。P2P與眾籌在賬戶設置上應遵從賬戶別離的原則,即用戶資金和網站運營資金分賬辦理和運用,以防範網路平台以任何方法移用客戶出資金。平台接受客戶出資金的,應當挑選一家商業銀行開立保管賬戶,二者應簽定保管協議,清晰兩邊的權利、職責和職責。
4.清晰投融資信息的發布方法,該方法的斷定方法應充分發揮網路下降傳達的本錢特色,能夠採納網路的方法進行宣揚。美國為了下降企業證券發行本錢,放鬆了對私募發行宣揚的約束,答應經過報紙、網路或電視進行揭露聲稱。
5.強化融資者和平台的信息發表職責和職責。包含發表信息的內容、發表的規范、發表主體及法律職責;
6.賦予平台有危險提示和對出資者和融資者教育職責。
7.平台有對融資者信息審閱的職責。
對平台參與主體各方要有相關的規則。融資者的資格和融資額度的規則;出資者的資格和出資的額度規則。
8.互聯網金融客體監管准則。對P2P平台的融資東西要有規則,如是民間借貸就只能是《合同法》規則的借貸合同,不能變相為其他金融東西的交易平台。股權眾籌的融資項目要有相關規則不能是國家制止融資的項目。
9.平台應當按規則妥善保管客戶身份基本信息、信貸業務信息、依法保存客戶的商業秘密,不得對外走漏。法律法規還有規則的在外。
7. 為什麼網上這么多違規投資平台也沒人監管一下,讓老百姓花血汗錢投資
金融監管機制的不健全。目前無解啊。
8. 網路理財公司都屬於那個部門管理
銀監會設立了銀行普惠金融工作部,負責推進銀行業普惠金融工作,融資性擔保機構、小貸、網貸的監管協調。
這是一個P2P的監管從無到有的過程,P2P將會有政府支持,那麼將會有更多大資金背景做P2p,為了保證自己發展估計行業整體收益會有所下調。而且發生規模效應之後小平台只能越做越小,大平台越做越大,收益就越來越少了。
先成立管理部門,政府機關對許可權劃分相對較清楚,有了許可權,才會去制定政策。現在有了監管部門,政策也將會出台,對於做實事的平台來說算是利好消息。
9. 網路投資平台需要那些部門審批
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規定,我們研究起草了《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運行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10. 為什麼網上出現那麼多騙人的理財投資公司,網路監管部門都不管嘛!我投資以後資金不能保證返現!
為什麼要有{投資有風險}這5個字,就可以正大光明的騙錢了呢?政府到底在干嗎?百姓的血汗錢你們真的不管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