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賣出後為什麼第二天不能轉出到銀行今天第三天了,還是不能轉出!
股票賣出後第二個交易日,資金是可以轉到銀行的。可能是你開通了某些理財功能,導致資金不能轉,取消該理財功能就可以了。具體情況要咨詢你所開戶券商的客服。
② 第一天下午收盤後委託賣出一隻股票能委託到第二天的交易日里嗎還有效嗎
每天在盤中(就是開盤時間內)的委託單(無論是買還是賣),在收盤後,證券公司都會進行清算,把當天沒有交易的委託單子撤銷,這就是大家說的自動撤銷了(當然證券公司也是用電腦清算,算是自動)。
③ 我第一天開通股票賬戶,為什麼第二天還不能交易滬市的股票啊
你這個賬戶是不是以前綁定了其他券商
④ 期權行權後多長時間可以交易
買入50ETF期權的持有時間不能超過到期日,50ETF期權每個月都有每個月的合約,到期日是每個月的第四周的星期三。期權行權之後就可以繼續交易了。
⑤ 我昨天委託賣出的股票,到第二天11點多,為什麼還不能交易成功
當天委託買賣,當天有效!
由於你委託的價格偏高,當日直到收盤之時,該股的股價並沒有達到你所定的價位,以至於沒有賣掉該股票,然後你的這次委託就自動取消了!到了第二日(工作日),如果你不再次進行委託,就相當於你沒有進行委託,是不可能賣掉股票的!
⑥ 行權時為什麼提示「該股票不支持此交易」
提示」該股票不支持此交易「的原因:無此代碼,或該帳號不支持此類股票交易。
行權是指權證持有人要求發行人按照約定時間、價格和方式履行權證約定的義務。
注意事項:
第一,行權有時間限制,是在指定期間(行權期)行使權利,既不能在行權期之前,也不能在行權期之後。特別要注意的是,行權操作逾期不候,到期後尚未行權的權證將予注銷,屆時該權證將沒有任何價值。一般而言,投資者可在權證的上市公告書中找到該權證的行權期。例如,武鋼CWB1的上市公告書中規定,該權證的行權期為2009年4月10日至2009年4月16日中的交易日。
第二,在行權期,持有人有權行使買入或賣出股票的權利,但行權與否,要看行權的收益。如何計算權證行權的收益呢?以武鋼CWB1為例,其行使價為10.2元。假如投資者持有武鋼CWB1至行權期,在不計行權費用的情況下,若武鋼股份的價格在行權期高於行使價,投資者選擇行權是有利可圖的,而且股價升得愈高,回報愈大。假如股價低至10.2元或以下(即處於價外),則無論行權與否都會帶來損失,相比而言行權的損失會更大。在這種情況下,武鋼CWB1就不值得行權,投資者的損失為購買權證的成本。
最後想要提醒投資者的是,目前權證市場的權證均實行證券結算,不能自動行權,權證持有人必須在行權日主動提出行權申報,而且認購權證行權所得的股票要在行權後的下一交易日才可操作,因此,實際的行權收益還受行權後正股價格波動的影響。
⑦ 股票交易系統中是否有委託買賣後,當天沒有成交,第二天仍然可以繼續執行昨天的委託
不可以,當日收盤之後,中登公司,券商和銀行會進行清算,請算的時候會自動撤單,也就是之前的委託全部都無效了。
一般來說,券商的交易系統都會在當日晚上(22點-24點)進行初始化,而當日仍然未成交的所有委託(買與賣)都會被清零。清零後即自動失效了。
委託的價格形式有兩種:
(1)市價委託,即按市場價格買進或賣出股票。
(2)限價委託,即按委託人提出的價格條件買進或賣出股票。從1992年2月起上海證券交易所已取消市價委託形式,一律採用限價委託形式。在委託期限方面,上海證券人委託之時起至當日營業終止時間有效;5日內有效指從委託之日起至第5個營業日(含委託當日)內有效。
(7)股票行權後二天了還不能交易擴展閱讀:
經紀人從事代理買賣的特點是:
1、一般不需要太多的營運資金。在我國,代理商為客戶代理買賣股票,一般不需為客戶墊付資金,故只需少量營運資金即可。
2、買賣股票的業務收入主要來源於向買賣雙方收取的手續費,即傭金。傭金的標准可以按成交額的一定比例收取。
3、股票買賣的風險由客戶自負,代理商的代理買賣業務不存在風險。代理商接受客戶委託代理買賣股票對委託人的名冊登記和委託事項負有保密的責任,未經委託者許可不得泄露,證券商須按客戶委託的具體要求辦理買賣交易,不得超越客戶委託的范圍和許可權。
⑧ 股票行權期過後還可不可以擁有股權
股權是你一旦購買股票以後即擁有的股東權利,除非你賣出或贈與,否則股權不會消失。而權證是上市公司給予的附屬於股票的具有特定條件的權利,當該特定條件消失時,則權證也會自動失效。038002即萬科HRP1是萬科認沽權證,自2006.8.29--2006.9.4為行權期,行權期結束後則該權證不再存續,也就是說萬科HRP1權證在行權期後將不存在。有關該權證具體情況可以到交易所網站查閱萬科的相關公告。
⑨ 股票新開戶第二天還是不能交易
有資金嗎?沒有足夠的資金當然不能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