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沒有把問題說明白。我想你是說你以10元委託買入成交卻是10.1吧?這是因為在你買入或者賣出的時候提交到成交有一個時滯,在這中間如果有人先於你提交了新的賣出、買入價格,那麼會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按照對方提交的價格成交,所以實際成交就會和你的委託價格不同。比如你10元提交買入,你的指令還沒到達交易所,有人提交了以9.9賣出的單子,你們兩個撮合成交的價格是按照他的價格的。規則是「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你也可能說的是股票買入價格是10元每股,但是成本顯示是10.1,那是加了手續費等。
你圖片上的賣出成交價格-保本價格,再乘以數量就是賺的錢。保本價格就是扣除了買入和賣出的成本的價格,以這個價格賣出不賺不賠,成本價格就是只計入了買入成本的價格,按這個價格成交會損失了賣出時候的傭金和印花稅。
㈡ 成交價是按賣方還是買房出的算
假定當前
賣一:10.00元,500股
賣二:10.10元,200股
賣三:10.15元,300股,
你要買入800股,報價----
10.00元--10.09之間,成交500股,成交價10.00元,還有300股在「買一」中等待
10.10元--10.14元之間,成交700股(其中10.00元500股,10.10元200股),還有100股在「買一」中等待。
10.15元或以上,全部成交,10.00元成交500股,10.10元成交200股,10.15元成交100股
㈢ 櫃台股票交易的買方報價與買房報價是由誰確定的
以先掛單的一方為准。後應價的,達到先報價的價位則成交,不達到的就形成一個買方價,一個賣方價。
上提為例,因為是先掛單的是1212,所以就是12.12。
這成為【連續競價】
開盤前下的單都當是9點15分下,然後你可以再20分前撤單,25分鍾那個統一成交,類似於你3的那個選項。這中情況就叫【集合競價】,
什麼是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英語說法:Call auction
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報,電腦交易主機系統對全部有效委託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過程,稱為集合競價。
在集合競價時間內的有效委託報單未成交,則自動有效進入9:30開始的連續競價。
具體來說,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㈣ 股票交易價格是如何確定的如買方報價<賣方報價,或反之
嚴格講,股票交易價格是成交價格.而所謂"報價"則是交易的一個過程."報價"主要根據股市的行情來確定.
㈤ 股票的交易價格是由買賣雙方商議的,還是由競爭價格決定的
買方都掛一個價格,如果後來賣方的出價低於或等於買方掛的價格,那麼就會以買方掛的價格成交。實質上應該是競價。
㈥ 股票交易買入委託的對方最優價格中的對方是指買方還是賣方
買入委託最優價格就是賣方委託的最低價格,對方指的是賣方。
1、您委託一隻股票10.01元買入,賣一賣二賣三分別是10.02 10.03 10.04 的話,您的委託單在買一上如果有人想急於成交就會以10.01委賣,那您會成交。
2、在成交頻繁中,您急於成交買入,委託10.10元,這時先從賣一成交,一旦同時間有委賣10.01的,那麼您先成交,委買一的用戶在您後面成交。這個同時賣出的就是最優價格,也就是賣方。
希望您能採納。
㈦ 股票成交價以賣方還是買方的價格為准
以先掛單的一方為准。後應價的,達到先報價的價位則成交,不達到的就形成一個買方價,一個賣方價。
上提為例,因為是先掛單的是1212,所以就是12.12。
這成為【連續競價】
開盤前下的單都當是9點15分下,然後你可以再20分前撤單,25分鍾那個統一成交,類似於你3的那個選項。這中情況就叫【集合競價】,
什麼是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英語說法:Call auction
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報,電腦交易主機系統對全部有效委託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過程,稱為集合競價。
在集合競價時間內的有效委託報單未成交,則自動有效進入9:30開始的連續競價。
具體來說,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轉網路)
㈧ 股票交易是按照賣方開價還是買方出價 呢!成交價到底是哪個搞的很暈
不要忽略了主動性買盤和主動性賣盤,買一和賣一的掛單是只願意在此價位轉讓或者買進的投資者還有很多願意高買或者低賣的投資者。不要鑽牛角尖另外你真以為一家公司的股票只有投資者在交易啊這行水很深沒那麼簡單。。。。
㈨ 股票買賣時價格不一致怎麼辦,(例買方10.5元,賣方9.5元)是取平均數還是以買方或賣方價成交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每個交易日9:20至9:25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交易所主機不接受撤單申報;其他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申報可以撤銷。
每個交易日9:15至 11:30 、13:00至15:00。
深證交易所:每個交易日的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每個交易日9:20至9:25、14:57至15:00,交易所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在其他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申報可以撤銷。
1)股票、基金、權證:每周一至周五,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
滬市: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
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為連續競價;
深市:上午9:15-9:25;下午2:57-3:00為集合競價;
上午9:30-11:30 下午1:00-2:57為連續競價;
注1:在集合競價階段,9:15-9:20可以下單,也可以撤單;9:20-9:25隻能下單,不能撤單。
注2:因公告等原因上午停牌一小時的股票,停牌期間屬上交所委託單的,該筆委託無效,交易系統自動撤回;屬深交所委託單的,該筆委託有效。
成交時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市價買賣申報優於限價買賣申報。
成交時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這個原則是交易所的原則。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㈩ 股票問題,買賣雙方出價要一樣才成交嗎》還是只要買方出價高於賣方就有可能成交
一樣才能成交,但是一般會有前5筆買入和賣出成交價,如果申報價格有效就會在這五筆成交價裡面,按價格由高到低依次成交,如果申報價格無效也會進入交易主機,等待機會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