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母公司向子公司投資1000萬,投資過程中有什麼涉稅環節嗎母子公司都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1、母公司對其全資公司投入資金,子公司掛在「其他應付款」,只能表明母子公司之間是一種借貸關系。
2、如果是母公司的投資行為,轉入「注冊資本」,母公司賬冊上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同步調整,此時可以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的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由於投資入股合同或協議不在上述列舉范圍之內,因此無論是否就投資業務簽訂了合同或協議,均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其二,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記載資金的賬簿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圍,應按照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作為計稅依據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後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2. 分公司間簽訂的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集團內部使用的有關憑證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號)規定,對於企業集團內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體之間自願訂立、明確雙方購銷關系、據以供貨和結算、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對於企業集團內部執行計劃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根據上述規定,分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簽訂的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3. 分公司收到總公司下拔資產形成資本公積要繳印花稅嗎
分公司收到的形成資本公積是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因為分公司沒有注冊資金,它不能獨立承擔相應的責任,是由總公司承擔的,但是子公司如果收到母公司下撥形成的資本公積是需要繳納印花稅。
4. 母子公司購銷業務,雙方怎麼繳納印花稅
1、如題所指情形,母子公司均為獨立法人的經濟主體,雙方購銷業務(簽訂合同協議)均應按照印花稅法規如常計繳印花稅;
2、以上僅供參考,請予核實,依法操作。
5. 母公司是大型企業,分公司屬於中小企業可享受房產稅減免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徵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如果你是小微就可以,申報時自動會帶出來是否減半,如果申報時帶出來了,就直接申報,如果帶不出來你就問當地12366。
6. 總公司委託分公司簽訂的合同印花稅由誰繳納
分公司簽訂的合同有效,分公司屬於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一般取得營業執照的分公司可以獨立簽署合同,不過一般合同方需要總公司的授權或者是加蓋總公司印章,得到總公司的追認。印花稅應由總公司申報繳納,可選擇總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7. 分公司與總公司簽合同是否要交印花稅
當然可以到總公司領回應有的工資。
第一:按照勞動法規定,公司因經營不善倒至關閉,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因困難而不能按時發放工資給員工,勞動有規定可延長七天,但需公司出示證明給相關員工。
第二:如公司該沒有按照有關法律或勞動法來執行,而沒發放工資給相關員工,員工可到法院申訴。
第三:員工進入公司之前有簽訂勞動合同,廠證已被迫收回,但有一份合同書的證據,員工在申訴時也可以順訴。
第四:不知道簽訂合同時是否購買社保,如買了,那麼可在社保局查出證據來證明該公司對員工的違約行為。
希望這幾個見意能幫到你。
8. 分公司購進總公司的貨物要繳納印花稅嗎
不繳納印花稅
補充回答:關鍵看分公司與總公司在財務上怎麼核算:分公司不單獨核算,總的是一個公司,不屬於貨物的購銷行為,就不用交;反之要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