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控股我公司40%股份,我公司能上市嗎
A股上市條件
(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股票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公司成立時間須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5%。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由法律條款看,你是可以上的,但證券會要求控股公司與上市公司要避免同業競爭的問題,因此只要你公司與控股你們40%股份的上市公司沒有同業競爭問題就可以上。
B. 股權轉讓是利好還是利空
整體上是利好。
短期是利好,長期是利空,是權宜之計。也就是企業債可以不還直接轉成新增發的股票了(限售股),這樣總股本變大,每股凈資產有一定稀釋。但是這部份限售股上市是有一定期限的。對企業來講當然是利好。
(2)上市公司控股權交易升溫擴展閱讀
(一)公司依法設立公司是股東的載體,股東權依賴於公司的存在。如果公司沒有依法登記注冊並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出資人當然不能具有股東資格,當然也不具備轉讓股權的資格。
(二)股東依法取得股東資格作為公司的股東,無論是原始出資人還是繼受獲得公司股份的受讓人,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股東資格。
C. 股權轉讓利好還是利空
存在很多種可能,市場反應也不盡相同。
我國的非流通股市場過去的流通受到國家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限制,導致股權轉讓十分困難。按照規定,超過總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權轉讓清算中心才給過戶,不足5%的原則上無法過戶(交易所公關之後的地下通道不計)。
對於公司來說,股權的轉讓也分以下幾種情況,當然,公司轉讓股權,存在很多種可能,股票市場反應也不盡相同。
(一)公司有計劃的轉讓股權可以改善財務結構,提升現股東每股權益,那麼可能構成利好。
(二)公司經營出現問題,重要股東減資,轉嫁投資風險,那麼可能構成利空。
(三)上市公司轉讓子公司股權是利空,還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論。主要看是對什麼人轉讓。
(四)要是定向轉讓,引入大資本,那就是利好。
(五)要是對不定向人轉讓,那就是缺錢才轉讓股權,說明缺錢,就算利空!不過缺錢的股權轉讓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動資金,增強了公司的資金流動性,也有利好的成分。
D. 一個人要擁有一家上市公司百分之多少的股份才能擁有它的控制權
1、絕對控股
是指股東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
2、相對控股
相對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某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佔的比例雖未大於50%,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的實際控制權(協議控股);或者相對大於其他任何一種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佔比例(相對控股)。
(4)上市公司控股權交易升溫擴展閱讀:
1、股權與股份
在《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權利多用股權,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多用股份。
股權通常指因出資而享有的股東權利,也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出資比例;而股份則僅存在於股份有限公司,屬於可以計量的股票數。
2、股權與股票
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而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
E. 可以通過公開市場大量購買一個公司的股票,然後達到控制這個公司的目的嗎
股票本身就是拿來買賣的,特別是對於A股同股同權來說,你持有的股票越多你的話語權越高,如果持股達到較高的比例,進入公司的管理層並控制公司也並非不可能。
通常情況下,一個公司的股權有幾個界限,不同的股權比例所享有的權利是不一樣的。
絕對控制權67%,當某一個人或者某一個機構只有一個公司67%以上的股權,那麼它就可以做到100%的控制這個公司,別人反對一點作用都沒有;
相對控制權51%,基本上可以很安全的控制這個公司;
安全控制權34%,一票否決權 ;
30%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
20%重大同業競爭警示線; 臨時會議權
10%,可提出質詢/調查/起訴/清算/解散公司;
5%重大股權變動警示線。
當然上面我們所說的這些股權結構是建立在同股同權的基礎上,只要你的股票是通過合法合理的渠道購買的,符合監管的相關要求,那從理論上來說,通過大量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成為公司最大的股東之後,你不僅可以進公司的管理層,甚至有可能控制整個公司。
但從實際上來看,想要通過大量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控制一個公司的難度是非常大的。
關於大量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以達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最近幾年就有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那就是萬寶之爭。
當股東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超過5%,按照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就必須發布公告,而一旦發布公告之後,大家知道有人要舉牌上市公司,會有更多的人購入這家公司的股票,從而在短期之內推升這家公司的股價,這會讓收購的成本進一步增加。
而且一旦舉牌之後,就會引起上市公司管理層的警惕,他們肯定也會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反制,比如通過回購股票,以及輿論壓力給收購方施加壓力等等,這會大大的增加收購方的收購難度。
第二、目前大部分公司的創始團隊都持有大部分的股份。
很多是上市公司為了避免控制權落入他人的手中,他們在上市的時候創始人團隊所掌控的股權比例一般都很大,比如目前A股有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長持股比例都達到30%以上,甚至有的公司董事長持股比例達到40%以上,所以即便某一個人通過公開市場購入這家公司的股票,但是想要成為第一大股東的難度也是比較大的。
第三、上市公司可能是同股不同權。
目前很多上市公司,特別是在美國上市的公司,為了保持創始團隊的絕對控制權基本上都實行的是同股不同權的股票方式,這裡面最典型的就是京東,阿里巴巴等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
比如在京東的股權結構當中,雖然劉強東只有15%左右的股權,但其所擁有的投票權卻超過75%,相反,雖然騰訊旗下的投資公司擁有京東18%的股權,但其投票權卻只有4.5%左右。 這種同股不同權的股票設置,可以讓創始人團隊以較少的股份掌握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從而可以有效避免被惡意收購的目的。
第四、上市公司可以開啟毒丸計劃。
毒丸計劃簡單來說就是股權單薄反收購措施,當一個上市公司面臨惡意收購的時候,上市公司公司創始團隊為了保住自己的控制權,就會大量低價增發新股,讓收購方手中持有的股票比例下降,從而達到稀釋收購方股權的目的,比如2005年新浪在面對盛大收購的時候,就採用了這種毒丸計劃,最終盛大隻能無奈的放棄收購新浪的計劃。
F. 控股股東的股權發生變動上市公司需要公告嗎
控股股東的股權發生變動上市公司需要公告。
股權變動是指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後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就公司內部關系而言,公司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之時可視為股權交付、股東身份開始轉移之時;就公司外部關系而言,公司登記機關的股權變更登記行為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G. 上市公司控股權變更復牌後有沒有漲跌幅限制
仍然有10%的限制
H. 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可以持有擬上市公司股權比例到底多少為好
是的。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可以持有擬上市公司股權比例到底多少為好?業務相同情況下又能參股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