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市價委託的申報方式有哪些
滬市:
1、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即該申報在對手方實時最優五個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逐次成交,剩餘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2、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申報,即該申報在對手方實時五個最優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逐次成交,剩餘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報最新成交價轉為限價申報;如該申報無成交的,按本方最優報價轉為限價申報;如無本方申報的,該申報撤銷。
3、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方式。
深市:
1、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2、本方最優價格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3、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4、即時成交並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的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5、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如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能夠使其完全成交的,則依次成交,否則申報全部自動撤銷。
6、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類型。
⑵ 滬股通交易採用什麼方式市價申報
就是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交易所是個交易買賣股票的市場,就跟農貿市場一樣,簡單的說就滬深股市
⑶ 科創板市價申報的方式有哪些
市價申報類型:
(1)、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2)、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申報;(3)、本方最優價格申報(新增);(4)、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新增)。
限價申報:200股≤單筆申報數量≤10萬股市價申報:200股≤單筆申報數量≤5萬股
註:買入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可以1股進行遞增;賣出時,余額不足2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舉例:
買入:可以200股、201股、205股…
賣出:若有404股可以拆成兩個202賣出或拆成200股和204股;
若有203股,可以先賣200股再賣3股,不能先賣3股再賣200股,不能先賣199股再賣4股。
(1)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2)第6個交易日起漲跌幅限制為20%。
⑷ 投資者以市價申報的方式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
你好,投資者提交的市價申報,除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和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申報外,還包括新增的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和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兩種市價申報方式:一是本方最優價格申報,也就是投資者的申報以其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最優的報價為其申報價格。二是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也就是投資者的申報以其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最優報價為其申報價格。
提示投資者,本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無申報的或者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投資者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萬股。
投資者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5萬股。申報買入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報賣出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余額不足200股時,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報賣出。
投資者需關註上述三種科創板股票交易方式在交易時間、申報要求、成交原則等方面存在差異。
⑸ 深交所股票交易有哪些市價申報方式
深交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接受下列類型的市價申報:
(一) 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
(二)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
(三)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四) 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五) 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
(六) 本所規定的其他類型。
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即時成交並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如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能夠使其完全成交的,則依次成交,否則申報全部自動撤銷。
⑹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有哪些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 5 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 20%。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創業板股票單筆最低申報數量維持不變,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 100 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 100 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同時,創業板股票調整了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要求,限價申報不得超過 30 萬股,市價申報不得超過 15 萬股。
對於無價格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 900% 以內,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 10%。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 102%, 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 98%。對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執行前述 2% 價格籠子的規定,其他階段的有效競價范圍和漲跌幅范圍一致。
投資者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 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 98%。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除外。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近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
下面分別以買入申報和賣出申報各舉兩個例子說明:
例一,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小深計劃買入創業板股票 X,若此時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 8.00 元 /股,那麼,小深的買入申報價格就不得高於 8.00×102%=8.16 元 / 股。
例二,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小深計劃賣出所持有的創業板股票 X,若此時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8.00 元 / 股,那麼,小深的賣出申報價格就不得低於8.00×98%=7.84 元 / 股。
投資者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和大宗交易三種方式參加創業板股票交易。不同於深市其他板塊,創業板股票引入了盤後定價交易方式。投資者需關注競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和大宗交易這三種交易方式在交易時間、申報時間、成交原則等方面存在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