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三板為什麼要清理三類股東的最新相關信息
擬申報ipo的企業股東中有契約型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和信託計劃的,按照證監會要求,契約型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和信託計劃持有擬上市公司股票必須在申報前清理。
1、受此消息影響最深的將是已經申報ipo材料的幾家新三板公司,以及上百家進入ipo輔導期尚未申報材料的新三板公司。
2、作為最接近滬深交易所上市公司潛質的公司,新三板擬ipo企業短時期內將知難而退,ipo排隊新增量有望大減。
3、由此造成的契約型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和信託計劃清退,可能造成部分新三板股票價格的重大波動和換手,因為新三板二級市場退出始終艱難,最為確定的途徑即是通過申報ipo登陸滬深市場退出。
2. 新三板上市前清理三類股東是哪些
三類股東,是指公司股東中的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基金和信託計劃持股。
3. 新三板一級二級三級申購新股有什麼不同
新三板一類二類三類投資的區別在於許可權和開通要求不同。
一,許可權。
1,一類投資者的交易許可權是最大的,可以參與任何新三板的股票交易。
2,二類投資者則是限制了基礎層交易,它只能參與精選層、創新層的交易。
3,三類交易者它的交易范圍就只有精選層,它只能參與精選層股票的發行與交易。
二,開通。
1,一類投資者需要前1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任意3個交易日的日終資產大於等於200萬,具有2年交易經驗才能開通。
2,二類投資者需要資金量大於150萬,具有半年交易經驗才能開通。
3,三類合格交易者的要求就小很多,它只需要一百萬的門檻,就能開通參與交易了。
新三板的規則:
1,投資者本人名下最近10個轉讓日的日均金融資產500萬元人民幣以上。金融資產是指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等。
2,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或者具有《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
3,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4,有不少投資者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抱怨道,上述規則門檻太高,普通投資者根本無法參與,這一門檻甚至比股指期貨還要高,不過,有業內人士認為,門檻高固然有其弊端,比如說參與的投資者數量少,吸引的資金量也會減少。
不過,開放個人投資者參與新三板交易,有助於活躍新三板市場,提高門檻更多的也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4. 什麼是三類股東
所謂「三類股東」是指契約型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主要指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資管計劃)和信託計劃;「三類股東」企業是指直接或間接投資人中含有「三類股東」的企業。
1、三類股東是典型代持,根據《信託法》的表述,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2、三類股東現實中對外開展業務確實需要以管理人身份,比如進行工商登記時都以管理人或者受託人名義進行,根據過往IPO案例,這類代持關系除了披露外,還需要還原,但是資管計劃顯然難以還原。
(4)新三板交易三類股東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
第十二條
委託人設立信託損害其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信託。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撤銷信託的,不影響善意受益人已經取得的信託利益。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申請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的,歸於消滅。
第十三條
設立遺囑信託,應當遵守繼承法關於遺囑的規定。
遺囑指定的人拒絕或者無能力擔任受託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選任受託人;受益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監護人代行選任。遺囑對選任受託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 IPO中三類股東是什麼意思
IPO中三類股東指的是契約型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和信託計劃的這三種類型的股東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況
滿意請採納哦
6. 新三板協議轉讓可以限制三類股東買入嗎
原先企業上市需要清除三類股東,那是因為自然人股東沒有限售期,企業轉板後就能直接退出。二三類股東卻是可以藉助自然人入駐的方式避免限售以及其他相關費用。而如今只要不是太明顯,所佔份額沒有過多,IPO都不會管制,因為無論是誰,至少都要有一年以上限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