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競價:是對之前一段時間的委託進行集中進行撮合成交,只出現一個成交價。
連續競價:是對目前所有有效的委託進行連續地撮合交易。
上海:9:15-9:25是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20-9:25分之間,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的申報)
9:25-9:30是集合競價的撮合交易時間(能進行委託申報、但交易主機不對委託申報進行處理)
9:30-11:30、13:00-15:00之間是連續競價時間。
深圳除尾盤收盤時是集合競價(不可接受撤銷委託的申報)14:57-15:00以外,與上海均相同。
B. 什麼是連續競價交易制度
你好,連續競價是在集合競價結束後,按照投資者按意願買入或賣出的證券價格進行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交易價格的競價方式。滬深兩市的交易時間為9:30-11:30,滬市下午的交易時間為13:00-15:00,深市的交易時間為13:00-14:57。
【舉例】圖為某隻股票當天連續競價的部分價格:
從圖中可以看出,在有1手希望以10.47塊的價格買入這只股票,有26手希望以10.48的價格賣出這只股票等等,而這些連續競價的報價是時時發生變化的,申報的價格有幾個到幾十個不等。
【運用】連續競價價格越多的股票一般代表這只股票當天交易越活躍,甚至在幾分鍾之內價格就變化好幾塊錢,投資者應該細心分析入場時機和價格的選擇,避免盲目追高,擇時擇價買入自己關注的股票。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
C. 股票市場上,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有何區別,兩者又分別代表什麼意識。謝謝
你好,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是股票交易的兩種競價方式,它們存在以下區別:
1、在時間上
集合競價一般為交易時間的9:15-9:25,14:57-15:00,9:15-9:20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20-9: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而連續競價一般為交易時間的9:30-11:30,13:00-14:57,在這個時間段,未成交的委託單,投資者可以撤單。
2、交易方法不同: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
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風險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據網路整理,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D. 關於股票連續競價規則,新手求助~~
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 打個比方現在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分毫不差)出現了一個願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願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
結果不是按你所說的那樣成交。而是這樣:願意10元買的,會給他9.98全部成交。。。。。願意9.9賣的,會給他9.96全部成交。。
系統會向對用戶有利的方向給你成交。你願意10塊買,但是現在有人9.98就賣,系統就會以對你有利的9.98給你成交。,如果你願意9.9賣,但是現在有人9.96就買,系統就會以對你有利的9.96給你成交。意思就是讓你買到更便宜的或者賣出個更高的價錢。
至於你說的均價,比如10塊買的這個人會給他9.98成交,但如果他要買200股,而9.98上只有100股,系統會在9.99上再給他成交100股以滿足他的數量要求。如果9.99上只有50股,系統會在10塊上再成交50股,如果10塊上還不滿足數量,則未成交的部分就會顯示在買一的位置等待成交。用他在各個價位上的花費的錢的總和除以總股數,就是他成交的均價。
E. 什麼是股票連續競價的原則
你好,連續競價的原則為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F. 什麼是股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規則
股票交易競價規則
股票交易最基本的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通俗點說就是誰出價高誰就可以優先買到,誰出價低就可以優先賣出,如果大家出價一樣,那麼就只能是誰的委託到達交易系統先誰就先啦.....
「公平、公正、公開」是證券市場的最基本的行為准則。
體現在交易市場上,交易所的電腦交易系統則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對買賣委託進行撮合以確保「三公」准則得以具體體現。
在撮合過程中,成交順序為:較高買進委託優先於較低買進委託;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按委託順序成交。
不論投資者姓甚名誰、大戶小戶,一律按價格和時間順序撮合成交。
股票競價規則:
競價方式:證券交易一般採用電腦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競價時間:集合競價:上午9:15~9:25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開市價:當日該證券第一筆成交價;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 收市價: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什麼是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有哪幾個步驟? 每一交易日中,任一證券的競價分為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兩部分,集合競價是指對所有有效委託進行集中處理,深、滬兩市的集合競價時間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G. 股票連續競價如何買賣
早盤9點15分到9點30分期間會連續競價,在9點20分之前如果掛的價格低於現競價價格,那麼就會在競價時間內給你成交掉,9點20分以後掛單那麼會在9點30分開盤後給你是否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