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三板再分層怎麼分
你好,新三板的分層級市場:
全國股轉系統設置基礎層、創新層和精選層,符合不同條件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不同市場層級管理,精選層為公眾化水平較高的優質企業,創新層為初具規模尚處於高速成長的企業,基礎層為基本滿足掛牌條件的中小企業。隨著層級的上升,市場交易功能增強,同時對於企業的財務狀況要求變高,監管標准也更為嚴格。
新三板還設置了「定期+臨時」的分層調整機制。定期退出方面為每年4月30日啟動定期分層調整工作,降層主要情形是公司業績大幅下滑、期末凈資產為負值等財務方面的原因;臨時退出方面主要由公眾化水平不夠或公司未能規范運作時觸發,當觸發相應層級即時退出情形時,會在5個交易日內啟動即時層級調整工作。
『貳』 新三板交易規則有哪些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規則:
1、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賬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託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託管手續。
4、結算篇。與滬深股票類似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股票的登記託管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由其作為共同對手方為股票轉讓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務;或不作為共同對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務。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轉讓方式有哪些如何委託交易?
掛牌股票可以採取做市轉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競價轉讓方式 暫未推出之一進行轉讓。
股票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應當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申請掛牌公司股票擬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應當為推薦其股票掛牌的主辦券商或該主辦券商的母子公司。
與滬深股票類似已開通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股票買賣許可權的投資者可通過主辦券商櫃台、互聯網、自助終端等方式委託主辦券商買賣股票。
2.交易時間如何規定?
股票轉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轉讓時間內因故停市轉讓時間不作順延。遇法定節假日和全國股轉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國股轉系統休市。
3.股票轉讓實行「T+1」交易制度嗎?
投資者買入的股票買入當日不得賣出;賣出股票後獲得的資金當天可用於購買證券類資產但不可取現。
做市商買入的其擔任做市商的掛牌公司股票買入當日可以賣出。
4.股票申報數量有何要求?
買賣掛牌公司股票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5.股票轉讓計價單位是多少?
掛牌公司股票轉讓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按成交原則達成的價格不在最小價格變動單位范圍內的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相應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6. 股票轉讓是否存在漲跌幅限制?
全國股轉系統對掛牌公司股票轉讓不設漲跌幅限制。
7.申報有效期是多少?
申報當日有效。
8.是否可以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全國股轉系統目前暫不能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叄』 新三板分層之後怎麼「玩」
今天重點談一下創新層公布之後會對新三板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第一個結論: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下,在注冊制放緩的前提下,5月份即將發布的新三板的的創新層的含金量,比之前認為的創新層的含金量會提高。
第二個結論:在新三板的研究方向和投資方向上,可注重六個方向的研究,信息技術、機械設備、文化傳媒、醫葯生物、電子設備、化工新材料。
第三個結論:目前投資新三板市場還是存在很多爭議和分歧,大家也比較浮躁,政策方面對新三板的投資人的門檻降低、以及交易性制度上採取競價交易抱有很高的預期。但從投資角度來說,不建議對政策上抱有過多的期望。
新三板的投資畢竟還是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一級半的投資,在這個市場上,仔細的至下而上的選擇好的公司,會更加有利於長期的發展。
創新層分層之後,可得出一個結論,大概至少有50%左右的公司是直接符合創業板的掛牌的條件。
相信相應的配套政策也不會太遙遠。基於的邏輯和標準是,目前新三板企業數量已經過了6000家,哪些企業能進入創新層?根據之前公布的新三板分層的徵求意見稿,把新三板分層的三個條件,稱為「高富帥」。
「高」是指企業有比較高的增長,最近兩年的收入增長的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富」是指企業最近連續兩年盈利,且每年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帥」是指有要有6家做市商和6億市值。
除了滿足任意的三個條件之一,股轉中心還增加了2個附加條件,一是企業在最近的3個月內,實際成交天數占可成交天數的比例不低於50%;二是至掛牌以來,完成過一輪融資。
根據這三個標准及2個附加條件,符合新三板創新層條件的公司是501家。
符合「高」標準的公司是271家,符合「富」標準的公司是92家,符合「帥」標準的公司是225家。有些公司幾項標准都滿足,取消有交集的公司,則符合創新層的公司總共是501家。在這501家企業中,若要滿足任意三個標准之一及兩個附加條件之一的企業,則滿足的公司只有374家。
目前市場市場還有一種傳言,兩個附加條件都要滿足,這樣,符合條件的公司將只有175家。但我們推測,市場中要滿足兩個附加條件,符合的公司數量會大幅減少,所佔比例過小將不符合標準的要求。
3月22到4月30號之間,可能還會有一些企業將會掛牌新三板,會滿足標准一,同時還有一些企業沒有披露年報,我們只是對一些高增長的企業進行預測判斷,最終需要根據年報的披露進行調整。
但推測,最終滿足新三板分層條件的企業應該在7%~9%之間。
目前,有市場人士認為未來創新層的公司可能會超過800家,但我個人對這種看法持有懷疑態度。
根據最新公布的做市成分股指數的企業也只有625家,當創新層的公司超過做市公司數量,則代表性的意義太差,個人認為創新層的企業占掛牌公司數量的比例在7%~10%之間比較合理。
通過創新層的預篩選,我們可以對今後的投資有個大致的清晰認識。通過對公司的數量和市值的判斷,這501家公司主要分布在6個行業:
信息技術98家,市值佔900億;機械設備63家,市值佔364億;文化傳媒38家,市值佔312億;醫葯生物34家,市值佔375億;電子設備30家,市值佔222億;基礎化工(化工新材料公司)。
若將信息技術、電子設備、文化傳媒統稱為TMT,則可關注的行業可劃分為四大行業:TMT、醫葯生物、機械設備及基礎化工。
在新三板則要投資有新三板特色和優勢的企業,如文化傳媒的公司在新三板就比較扎堆。另外,新興的行業,如VR、教育類企業,都是新三板扎堆的行業,也是其魅力所在。
創新層的公司出來後,市場從研究熱情及力量上看,對創新層的關注度會大增,其它的企業,相應的研究和關注度就會下降。
對創新層的這些公司進行一個總結,新三板創新層的典型公司:平均市值12億;收入1億;利潤1000萬~3000萬;平均ROE為13%,比新三板的普通企業高4%;過去兩年成長性上復合營收增長率117%;利潤為298%。這個版塊的企業成長性比較好。
但流動性是新三板的硬傷,雖然創新層的公司比非創新層的公司的換手率高了一倍,但在2015年普遍仍只有20%,需要5年才能完成一遍換手.但在主板的公司,2015年的換手率為5倍,相差了25倍。
同時,把這近600家創新層的新三板企業加在一起,可以看到其收入占整個新三板市場的17%,利潤佔34%,市值佔38%,融資佔比佔到50%。這些指標的含義可對照海外的納斯達克市場,通常市值應該佔到整個市場的80%,利潤佔比也會大幅度提高。
所以,創新層的市值和融資還會有進一步的提升。可進一步推論,未來新三板的格局會形成二八現象,不到20%,甚至10%佔比的企業市值佔到整個市場的90%,融資、投資人的關注焦點會進一步向這個市場集中。
但我們不認為未來政策的放鬆是市場發展的重要推動力,相反,未來監管政策會更加的頻繁。
新三板目前在發行制度上實行了注冊制,但監管上,在很多其他方面的一些手段上沒有完全按照注冊制的標准實施。比如最近也看到有風險出現,有家公司叫展騰科技,目前已經瀕臨破產,還有一家發了私募債的公司也面臨償付危機。
相對於新三板目前推出降低投資人門檻、競價交易的一些政策,從監管層的角度來看,短期進行從嚴管理,出退市制度、出一些監管的政策,對中介結構、對券商進行嚴格的監管是更迫切的事情。
在此,可能會有很多投資人覺得未來是不是太悲觀。不過從發展來看,我對市場還是充滿了信心。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於這次我們對於創新層的分析。
因為我們根據分層標准一二三,對創新層進行了分類。既然是財務標准化,跟主板市場就有一個可比的范圍。我們對比了主板市場的創業板市場的掛牌的條件、對比了中小板的掛牌的條件、也對比了當時還沒有取消的戰略板的一個條件。
我們發現得出一個比較驚人的結論,就是如果以創業板的條件來看,新三板的這些進入創新層的公司,目前接近70%的比例是符合創業板掛牌條件的。
我們再看中小板,中小板相對於創業板的話它的條件更為嚴格,特別是在盈利上它要求中小板的公司要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三千萬人民幣。然後,凈利潤還要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較低者為計算的依據,所以相比創業板的話,應該說嚴很多。
那麼,即使是嚴很多的情況下我們也看到,新三板創新層裡面接近有47%的公司是符合中小板的掛牌條件的。
接著進一步比較的話,如果我們去看現在被推遲的戰略新興板,就在兩周之前,大家認為它是一個今年一定會推出的版塊,它當時也推出了它的四套標准,是按照注冊制的這個標准來制定的,所以相對比較寬松。
根據我們的測算,大概有80%的新三板創新層的企業都符合戰略新興板的標准。所以當時也有很多的新三板企業被傳要到戰略新興板去排隊。這種傳聞的其實也不是空穴來風,也是有道理的。
如果總結一下的話,我們會發現一個相對比較重要的事情:創新層的分層本身不是結果而是一個過程。
當這6千多家企業被劃分出大概5、6百家企業構成的創新層,如果對這些企業只長期只是對它進行義務上的要求,要它配備專職的董秘、要求它信息披露比一般的企業要強、要求它付出更多相應的義務。而沒有相應的權利的話,那麼這些公司可能也會面臨一些其他的想法。所以我們覺得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未來可能會倒逼政策出台。
我們覺得,未來這些公司會相應的享受一些權力,包括在徵求意見稿中提到的對這批公司,未來將先行試點一些交易制度的改革。
所以從這樣的一個角度來看,我對新三板市場的未來並不是悲觀。然而,我對像降低投資門檻和這個競價交易在短期內很快的實現也不抱太大的期待。
在此,我總結一下我的幾個結論:
一、由於戰略版的推遲,注冊制的放緩,新三板作為承載著這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一個創新試點,這個創新層的重要性比之前變的更加重要。
二、未來市場的融資、市場的市值還有投資人的關注度都會向創新層靠攏。之前提及的創新層的6個行業非常值得關注。
三、新三板投資,短期不能過於看重大招出來。我們反而是認為,目前階段的話,監管是一個主要的台詞。以後,如果至少40%,多到70%的企業都符合轉板的條件的話,我們相信未來扶持這個市場的政策一定不會太遲的推出。
問答精選:
Q:大家都對創新層抱有極其高的預期,那麼處於基礎層的企業未來的路將會如何?
褚海濱:如果大家都對創新層抱有很高預期,那麼基礎層的企業怎麼辦?在此,我挺同意剛才那位領導提出意見。創新層的分層,一定程度上是風險偏好的分層。
因為,現在6千多家企業,基本上沒有人或者機構能夠輕易把這些企業關注完。同時,信息不對等的問題得會到解決。其實基礎層企業未來的出路,我覺得並不會差。因為投資人會根據風險偏好來分類。
比如你想投資一個漲十倍的企業,想在創新層里找概率會比較低。因為創新層被大家認識後,估值逐漸會提高。因為,我們說投資都是要在以合適的價格去投。但你去基礎層找漲十倍的企業的概率則會比較大。
其實並不是所有的公司最終都會走創新層這條路。我剛才也說了,有的企業它是有義務也有權利,要學會衡量自己的義務和權利。
就像最近很多企業明明在做市,然後現在突然提出要轉成協議。其實也是根據公司自身的條件去選擇的。
所以,我並不認為基礎層的未來就沒有出路了。但如果從概率上去看或者從數量的比例去看,我覺得6000家企業開始的話,越來越多的公司可能會退市,這是從海外市場的一個經驗能夠得出。
當然,其中可能也有些好的企業,它就是不做市,不進入創新層,只是在這個市場中進行融資,然後找時機進行轉板。這些企業從PE的角度來說,或是PE後的角度來看,投資的機會還是很大的
Q:褚總能不能介紹幾個新三板比較值得注意的標的?
褚海濱:剛才讓我介紹一下新三板的一些具體的標的。這塊我沒有提前准備,就最近看了一些公司,跟大家介紹一下。
其中有家公司叫光谷信息430161,在武漢光谷。這家公司實際上是做地理信息的數據處理的公司。它是國土資源局做土地確權,不動產權登記都要平台和軟體去支持。
這家公司主要是做這方面的一個業務。年報已經出來了,從市盈率上看的話不足15倍。那麼主板這些同類型公司的估值肯定在40~50倍以上,所以還是有機會。
『肆』 什麼是新三板分層制度分為幾層
新三板分層已通過證監會主席辦公會,大體將分為三層:創新層、培育層、基礎層。
『伍』 新三板怎麼交易新三板交易制度有哪些
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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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以機構投資者為主。自然人僅限特定情況才允許投資。
二 實行股份轉讓限售期。新三板對特定主體持有股份規定限售期,另對掛牌前增資、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轉讓股份等也分別規定了限售期。[1]
三 設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額。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於1000股,投資者證券賬戶某一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託賣出。
四 交易須主辦券商代理。主辦券商代為辦理報價申報、轉讓或購買委託、成交確認、清算交收等手續,掛牌公司及投資者在代辦系統所進行的股份交易的相關手續均需經主辦券商辦理。
五 依託新三板代辦交易系統。新三板代辦交易系統依託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建設,與中小板、創業板等並列於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統。
六 投資者委託交易。投資者委託分為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委託當日有效。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均可撤銷,但已經報價系統確認成交的委託不得撤銷或變更。
七 分級結算原則。新三板交易制度對股份和資金的結算實行分級結算原則。
交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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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三板交易規則股票名稱後不帶任何數字。股票代碼以43打頭,如:430003北京時代。
2.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新三板交易規則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3萬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3萬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
3.報價系統僅對成交約定號、股份代碼、買賣價格、股份數量四者完全一致,買賣方向相反,對手方所在報價券商的席位號互相對應的成交確認委託進行配對成交。如買賣雙方的成交確認委託中,只要有一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報價系統則不予配對。因此,投資者務必認真填寫成交確認委託。
4.股份報價轉讓的成交價格通過買賣雙方議價產生。投資者可通過報價系統直接聯系對手方,也可委託報價券商聯系對手方,約定股份的買賣數量和價格。投資者可在「代辦股份轉讓信息披露平台」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欄目中或報價券商的營業部獲取股份報價轉讓行情、掛牌公司信息和主辦報價券商發布的相關信息。
5.新三板交易規則要求沒有設漲跌停板。
交易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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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交易范圍:
(1)新三板交易機構投資者,包括法人、信託、合夥企業等。
(2)新三板交易公司掛牌前的自然人股東(掛牌公司自然人股東只能買賣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3)通過定向增資或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4)因繼承或司法裁決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5)協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
新三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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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典型報價驅動機制,而是願者上鉤的被動交易制
新三板的交易方式有兩種,一是投資者買賣雙方在場外自由對接,協商並確定買賣意向,再回到新三板市場,委託主辦券商辦理申報、確認成交並結算;二是買賣雙方向主辦券商做出定價委託,委託主辦券商按其指定的價格買賣不超過其制定數量的股份,主辦券商接到此委託後,並不積極作為,尋找相應的買家或賣家,而是將定價委託申報至股權代辦轉讓系統登記備案,並等待一個認可此價格的買家或賣家出現,對手方如同意此定價且願意為此交易,仍需委託主辦券商做出成交確認委託,一旦該委託由主辦券商做出成交確認申請,並在標的股份存在且充足、買方資金充足的情況下,交易才能成立。由此可見,此種機制並非典型的指令驅動機制。
2、盡可能減低風險,安全交易
新三板交易制度通過實行一系列規范盡可能避免交易的風險,諸如,實行機構投資者投資為主,限定進入股份交易代辦系統期限,規定最低交易股份數額以及要求通過主辦券商予以代理,這均顯示出新三板交易制度希望盡可能減低交易風險。
3、與主板等場內市場有效銜接和統一
新三板交易系統平台建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平台上,交易賬戶與深圳交易所系統相銜接,創建深圳證券交易所賬戶的投資者,直接可以用該賬戶進行新三板交易,由此搭建了中小板、創業板與新三板的連接橋梁。
4、證券機構在交易制度中地位舉足輕重
交易的委託、報價申請、成交確認以及交割清算,都需要主辦券商代為代理,但現階段的交易並非實行做市商制度,主板券商僅起到交易代理的作用,其進一步的作用並未發揮出來。
5、交易制度尚處於試點階段,具有很強的試驗色彩
整個新三板的交易制度都處於試點階段,《暫行試點辦法》帶有的試驗色彩濃厚。[2]
交易制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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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交易門檻限制股份流動性。新三板限制了部分投資者進行投資,從而也限制了更多新三板掛牌公司股權金進入交易市場,最終也影響了新三板交易制度的活躍程度。
券商作用仍有進一步擴寬的空間,券商的主要功能在代理交易作用,其對於新三板交易並不能發揮進一步作用,諸如進一步引導和發現價格,促成交易等方面作用都十分有限。[3]
融資仍然存在一定難度,新三板交易制度由於存在流動性問題,致使不能充分滿足掛牌公司的融資需求,希望通過廣泛的投資者的快捷融資存在一定難度。
個人投資者參與交易受限,雖然此舉旨在減少風險,但也使得廣大個人投資者無法分享到新三板掛牌企業的發展成果。
非公眾公司交易受限200人紅線,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三板掛牌公司股份交易的活躍程度。
新三板交易條件
編輯
新三板交易條件:
(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新三板分層
編輯
所謂新三板分層,是指在新三板掛牌的數量眾多的企業當中,按照一定的分層標准,將其劃分為若干個層次,可降低信息搜集成本,提高投資分析效率,增強風險控制能力,引導投融資精準對接。同時,通過內部分層,可以在交易制度、發行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等制度供給方面,進行差異化的安排,以促進新三板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目前,新三板暫時分為兩層:基礎層和創新層。
新三板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年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於4000萬元;股本不少於2000萬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轉讓日的平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合格投資者不少於50人。
滿足上述規定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最近12個月完成過股票發行融資(包括申請掛牌同時發行股票),且融資額累計不低於1000萬元;或者最近60個可轉讓日實際成交天數佔比不低於50%。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制度、對外投資管理制度、對外擔保管理制度、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利潤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諾管理制度完備;公司設立董事會秘書並作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取得全國股轉系統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陸』 新三板交易方式
新三板交易方式
股票轉讓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掛牌股票可以轉換轉讓方式。掛牌股票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須有2家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
(1)協議轉讓
相對比較隨意,可以掛單讓別人點擊成交,也可以預設一個倒手暗號,雙方的成交額、暗號、價格必須完全相同,買賣方向相反才能成交。外加不設漲跌幅限制,因而價格變動很劇烈。通常來講新三板協議轉讓的流動性較差,絕大部分公司掛板至今沒有成交過。
(2)做市轉讓
簡單介紹一下做市商的概念,做市商實際上類似於批發商,從做市公司處獲得庫存股,然後當投資者需要買賣股票時,投資者間不直接成交,而是通過做市商作為對手方,只要是在報價區間就有成交義務。因此做市商為新三板提供了流動性,股權相比協議轉讓來說流動性更好。
(3)競價交易
目前還未推出,初步打算和主板、創業板市場使用一樣的競價交易方式,除了一些諸如投資者准入之類的門檻,大體上將會和主板市場差不多,同時我們預期競價交易的公司將會推出一個專門的交易層次,門檻也會相比上兩種更為寬松一些,當然相應地,在競價交易層次上的公司也會最為優秀。
——————————————————————————————————————————————————百籌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