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沒有細則,但一般來說都是有禁售期的,現在也沒有轉板規則,正常都需要先在新三板摘牌再重新上市
2. 新三板交易規則是什麼
新三板交易規則:
1.新三板交易規則股票名稱後不帶任何數字。股票代碼以43打頭,如:430003北京時代。
2.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新三板交易規則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3萬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3萬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
3.報價系統僅對成交約定號、股份代碼、買賣價格、股份數量四者完全一致,買賣方向相反,對手方所在報價券商的席位號互相對應的成交確認委託進行配對成交。
4.股份報價轉讓的成交價格通過買賣雙方議價產生。投資者可通過報價系統直接聯系對手方,也可委託報價券商聯系對手方,約定股份的買賣數量和價格。
5.新三板交易規則要求沒有設漲跌停板。
全國股轉系統交易支持平台上線後,協議方式交易規則發生了什麼變化?協議方式交易規則在最小申報數量、結算方式、定價委託處理方式、單筆申報上限、接受申報時間、 行情信息和收盤價計算方式等發生變化。
2014年5月19日全國股轉系統交易支持平台上線後協議方式交易規則主要有什麼變化?
1、最小申報數量
上線前:買賣股票的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30000股。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30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上線後:買賣股票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2、結算方式
上線前:逐筆全額非擔保交收。
上線後:多邊凈額擔保交收。
3、定價委託處理方式
上線前:價格相同、方向相反、定價委託不能成交。
上線後:收盤時自動匹配價格相同、方向相反的定價委託。
4、單筆申報上限
上線前:無。
上線後:100萬股。
5、接受申報時間
上線前:9:30-11:30 13:00-15:00。
上線後:9:15-11:30 13:00-15:00。
6、行情信息
上線前:逐筆發布成交信息,包括:股票名稱、股票代碼、成交價格、成交數量和買賣雙方代理主辦券商等。
上線後:逐筆發布成交信息,包括:股票名稱、股票代碼、成交價格、成交數量和買賣雙方代理主辦券商營業部或交易單元名稱等。
3. 新三板新的交易規則與之前相比在轉讓方式上有何區別
《股票轉讓細則》對轉讓方式的調整主要有:
1.引入集合競價轉讓制度1)原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股票,統一調整為實施盤中集合競價配套盤後協議轉讓的轉讓安排
2.股票採取集合競價轉讓方式的,對申報設置有效價格範圍,具體為:前收盤價的50%至200%;無前收盤價的,成交首日不設申報有效價格範圍,自次一轉讓日起設置申報有效價格範圍3)盤後協議轉讓設置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轉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下限,並要求成交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價的20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5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2.集合競價與分層制度配套,實行差異化的撮合頻次基礎層掛牌股票採取每日收盤撮合1次的集合競價,創新層掛牌股票採取每日撮合5次的集合競價
3.完善做市轉讓方式允許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轉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做市轉讓股票進行協議轉讓,投資者之間、做市商之間以及投資者與做市商之間可以通過協議轉讓方式直接成交;同時將收盤價按現行最後1筆成交價確定,修改為按最後1筆成交前(含最後1筆交易)15分鍾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確定
4.針對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情形針對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原因導致的股票轉讓,增加特定事項協議轉讓渠道,具體辦法將於近期發布
4. 新三板交易規則有哪些規定
.新三板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後不帶任何數字。股票代碼以43打頭,如:430003北京時代。
2.新三板股票委託數量
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新三板交易規則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1000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
3.新三板股票委託要素
報價系統僅對成交約定號、股份代碼、買賣價格、股份數量四者完全一致,買賣方向相反,對手方所在報價券商的席位號互相對應的成交確認委託進行配對成交。如買賣雙方的成交確認委託中,只要有一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報價系統則不予配對
4.新三板股票價格
股份報價轉讓的成交價格通過買賣雙方議價產生。投資者可通過報價系統直接聯系對手方,也可委託報價券商聯系對手方,約定股份的買賣數量和價格。
5.新三板股票信息查詢
投資者可在「代辦股份轉讓信息披露平台」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欄目中或報價券商的營業部獲取股份報價轉讓行情、掛牌公司信息和主辦報價券商發布的相關信息。
6.新三板股票交易時間
交易時間於A股的二級市場交易時間是一致的。
周一至周五:9:30——11:30
13:00——15:00 遇到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不開市。
7..新三板漲跌停板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對股票轉讓不設漲跌幅限制。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另有規定的除外。
8.新三板股票成交到賬時間
股份和資金將在T +1日到帳
炒股在不熟悉的情況下可用模擬炒股軟體來輔助,我也一直都是用牛股寶學習積累經驗,慢慢的也就學會了分析行情了,效果還不錯,到目前來說還算是少有收獲。
5. 轉板細則落地後,如何進行新三板精選層投資
很多關注金融的小夥伴們也應該看到了,證監會關於IPO突然近期入股的一些新規出台後,就有感受到一些轉板的細則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而且在有了這些變化之後,這些股民們如何進行新三板的投資就敞開了一個比較深刻的研究了。像這樣的精轉層轉板上市,也是目前為止證券市場的一個創舉,在此之前還沒有過這樣的精神展板開通了上市的另一條通道。
並且除了這些審核問答之外,我們也要符合科創板和創業板他們的行業定位。另外就是在凈利潤至少有5,000萬的利潤,並且越多越好,這樣的話成功率也會越高,增長指標也非常的重要。比如說看這個企業的凈收益以及它的凈利潤應該保持在20%以上的增長率,這樣的話才是一個比較合理的領域。考慮到去年因為疫情的影響,所以在2020年的時候也要達到15%以上才是比較合理的。
6. 新三板股票轉主板後可以馬上解禁交易
目前不可以,因為現在新三板沒有轉板機制,所有新三板公司要轉到主板需要先下三板,再到主板重新IPO上市,上市後,採用現有主板規定,股票有限售期。至於以後轉板機制開啟,是否能當天解禁交易,那得看制度怎麼定了。
7. 新三板交易規則有哪些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規則:
1、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賬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託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託管手續。
4、結算篇。與滬深股票類似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股票的登記託管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由其作為共同對手方為股票轉讓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務;或不作為共同對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務。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轉讓方式有哪些如何委託交易?
掛牌股票可以採取做市轉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競價轉讓方式 暫未推出之一進行轉讓。
股票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應當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申請掛牌公司股票擬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應當為推薦其股票掛牌的主辦券商或該主辦券商的母子公司。
與滬深股票類似已開通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股票買賣許可權的投資者可通過主辦券商櫃台、互聯網、自助終端等方式委託主辦券商買賣股票。
2.交易時間如何規定?
股票轉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轉讓時間內因故停市轉讓時間不作順延。遇法定節假日和全國股轉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國股轉系統休市。
3.股票轉讓實行「T+1」交易制度嗎?
投資者買入的股票買入當日不得賣出;賣出股票後獲得的資金當天可用於購買證券類資產但不可取現。
做市商買入的其擔任做市商的掛牌公司股票買入當日可以賣出。
4.股票申報數量有何要求?
買賣掛牌公司股票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5.股票轉讓計價單位是多少?
掛牌公司股票轉讓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按成交原則達成的價格不在最小價格變動單位范圍內的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相應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6. 股票轉讓是否存在漲跌幅限制?
全國股轉系統對掛牌公司股票轉讓不設漲跌幅限制。
7.申報有效期是多少?
申報當日有效。
8.是否可以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全國股轉系統目前暫不能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8. 新三板中簽後多少時間上市交易
新三板中簽後申請轉板上市的企業應當為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且在精選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才符合上市條件。
6月3日晚間,證監會發布《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這意味著新三板轉板制度正式落地。
對於轉板上市條件,《指導意見》規定,申請轉板上市的企業應當為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且在精選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應當符合轉入板塊的上市條件。
轉板上市條件應當與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的條件保持基本一致,交易所可以根據監管需要提出差異化要求。試點期間,符合條件的新三板掛牌公司可以申請轉板至上交所科創板或深交所創業板上市。
(8)新三板轉板後的交易規則擴展閱讀:
新三板上市程序方面,《指導意見》明確,轉板上市屬於股票交易場所的變更,不涉及股票公開發行,依法無需經中國證監會核准或注冊,由上交所、深交所依據上市規則進行審核並作出決定。
轉板上市程序主要包括:企業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後提出轉板上市申請,交易所審核並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決定,企業在新三板終止掛牌並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交易。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分層管理辦法》,全國股轉系統設置基礎層、創新層和精選層,符合不同條件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不同市場層級管理。
其中精選層公司首先需要是創新層掛牌公司,且在全國股轉系統連續掛牌滿12個月的,此外,還需滿足市值、營收、凈資產、股本、股東人數等一系列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