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金額,是指一個保險合同項下保險公司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即投保人對保險標的的實際投保金額;
你的分紅應該是按照費率表上來對應一下,900元可以買多少保額才對
但太平洋應該是現金分紅才對啊!
什麼時候出保額分紅的產品了?求解答
❷ 分紅保險是怎樣的呢
分紅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將其實際經營成果優於定價假設的盈餘,按一定比例向保單持有人進行分配的人壽保險新產品。(摘自中國保監會《分紅保險管理暫行辦法》)
分紅保險的主要特點在於:投保人除了可以得到傳統保單規定的保險責任外,還可以享受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即參加保險公司投資和經營管理活動所得盈餘的分配。
分紅保險提供給客戶的保障與非分紅保險沒有差別,如身故保障、生存保險金給付等,其保障內容、保險金額、保單的價值、保險費都是投保時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的,這部分是我們常說的「保底」——不論經營狀況如何,出現保險責任事故或保險期滿時,保險公司都要兌現給客戶。
紅利,也就是客戶的投資收益部分,則與保險公司的經營情況「掛鉤」:保險公司盈利高,客戶收益隨之「水漲船高」,上不封頂;保險公司盈利低,客戶收益也低,客戶承擔的唯一風險是可能沒有紅利分配。
1.風險最小的投資
客戶投保分紅保險可以在承擔最小風險的前提下,參與保險公司的分紅。
(一)分紅保險為客戶提供了分享保險公司經營成果的機會,因此它可以有效地避免利率波動和通貨膨脹給客戶和保險公司雙方帶來的風險。尤其是在金融市場變化莫測的情況下,一般單個客戶受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很難對市場變化作出專業的分析和預測,而保險公司由於擁有一批經驗豐富的專業投資和風險控制人員,比起一般客戶,更能有效地克服市場波動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享受保險公司機構投資優勢和專家理財服務,保險公司是金融市場上最大的機構投資者,與其他投資方式相比,保險公司占據資金規模大、投資渠道寬、專業人才多、投資經驗豐富、信息通暢快捷等優勢。因此,通過保險公司的專業投資渠道進行個人理財,有助於分散風險,降低成本,增加獲利機會。
所以說,分紅保險為客戶有效規避風險、獲取最大利益提供了良好的機會。
2.紅利的來源
分紅保險的紅利來源於利差益、死差益和費差益所產生的可分配盈餘。利差益。是指保險公司實際的投資收益率高於預計的投資收益率時所產生的盈餘;死差益,是指保險公司該險種被保險人的實際死亡人數小於預定死亡人數時所產生的盈餘;費差益,是指保險公司實際的經營費用低於預計的經營費用時所產生的盈餘。其中,利差益是紅利的主要來源。
由於人壽保險具有保險期限長、風險發生的不確定性等特點,保險公司在釐定費率時主要考慮三個因素:預定死亡率、預定利率(預定投資回報率)、預定費用率,而費率一經釐定,不能隨意改動。但壽險保單的保障期限往往長達幾十年,在這樣漫長的時間內,實際發生的情況顯然不可能同預期的情況完全一致。一旦實際情況好於預期情況,就會出現以上利差益、死差益或費差益(反之稱為利差損、死差損或費差損),保險公司將利差益、死差益和費差益產生的利潤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給客戶,稱作「三差分紅」,這就是紅利的來源。
3.紅利的分配
目前,國際上流行的紅利派發方式大致有以下幾種:
1.現金紅利——客戶將所得紅利直接以現金方式領取;
2.累積生息——紅利留存於保險公司,按保險公司每年確定的紅利累積利率,以復利方式儲存生息,並於本合同終止或投保人申請時給付;
3.抵交保費——紅利用於抵交下一期的應交保險費,若抵交後仍有餘額,則用於抵交以後各期的應交保險費;
4.購買交清增額保險——依據被保險人的當時年齡,以紅利作為一次交清保險費,按相同的合同條件增加保險金額。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採取前兩種,即現金紅利與累積生息的方式派發紅利。
根據保監會規定,保險公司至少應將當年度分紅保險可分配盈餘的70%分配給客戶,保險公司最多隻能留存30%。
在具體的分配過程中,由於不同分紅保單在不同年份對利差益、死差益、費差益的貢獻會有不同。保險公司將根據貢獻原則決定分配金額。
同時,保險公司將於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向國家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報送資產負債表、分紅保險年度報告及紅利分配、利潤表、收益分配與費用分攤表。還會向每位客戶寄送分紅業績報告,說明該類分紅保險的投資收益狀況、當年度盈餘和可分配盈餘、該客戶應得紅利金額及其計算基礎和計算方法。
4.分紅保險的優勢
(一)中國大陸新概念產品,符合國際潮流。
是中國保險業與國際接軌的重要標志,將是壽險產品市場的「新時尚」,屬於將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和客戶的利益掛鉤的金融產品,符合當前人們對金融服務多樣化的需求。
(二)具有保障和投資雙重功能。
1.保障功能沒有削弱,這是對客戶基本需求的承諾;
2.傳統產品都有一個固定的預定利率,利益分配基本是固定不變的,分紅保險則除了保證預定利率之外。每年還可以根據分紅保險業務的經營情況,決定紅利分配;
3.不但為客戶承擔風險,而且也為客戶擴展了更大的獲利空間。
(三)產品具有較高的透明度。
與傳統產品相比,具有較高的透明度,表現在公司每年至少向保單持有人寄送一次分紅業績報告。
(四)專家理財,有效控制投資風險,集中捕捉獲利機會,客戶高枕無憂,可望享有更高收益。
1.投資賬戶獨立,由專家理財,資金運作安全高效,既可投資基金,又可以投資債券;既可以在一級市場運作,又可以在二級市場運作,投資渠道通暢,投資方式相當靈活。
2.與普通投資者相比,專傢具備更高的投資專業性和信息充分性,更能減少投資風險,增加獲利機會,客戶與公司共享投資回報。
❸ 分紅保險管理暫行辦法的保監26號
第一條為規范分紅保險業務,促進保險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分紅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將其實際經營成果優於定價假設的盈餘,按一定比例向保單持有人進行分配的人壽保險產品。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保單持有人,是指按照合同約定,享有保險合同利益及紅利請求權的人。
第四條紅利分配的方式包括增加保額或現金分配等,保險公司應當在保險條款中載明其採用的紅利分配方式。
第五條保險公司設計、擬訂的分紅保險產品,應當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批准後方可銷售,修改時亦同。
第六條保險公司必須開發專門的電腦系統,並確保能夠支持分紅保險產品。
第七條中國保監會可以限制分紅保險產品銷售的地域范圍。
第八條保險公司申報分紅保險產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一般產品報備要求提交的材料;
二、分紅保險財務管理辦法;
三、分紅保險業務管理辦法;
四、紅利分配方法;
五、收入分配和費用分攤原則;
六、中國保監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分紅保險的銷售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參加過分紅保險專門培訓且合格;
二、有一年以上壽險產品銷售經驗,且業績良好;
三、沒有嚴重違規行為和欺詐行為。
第十條分紅保險、非分紅保險以及分紅保險產品與其附加的非分紅保險產品必須分設帳戶,獨立核算。
第十一條 分紅保險採用固定費用率的,其相應的附加保費收入和傭金、管理費用支出等不列入分紅保險帳戶;採用固定死亡率方法的,其相應的死亡保費收入和風險保額給付等不列入分紅保險帳戶。
第十二條保險公司每一會計年度向保單持有人實際分配盈餘的比例不低於當年全部可分配盈餘的70%。
第十三條分紅保險保單應當附帶產品說明書,用非專業性語言說明該產品的性質、特徵、費用率、紅利及紅利分配方式、保單持有人承擔的風險等事項。
第十四條保險公司應當將分紅保險的產品說明書隨產品同時上報中國保監會。中國保監會發現其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或有不實陳述的,可以責令保險公司修改或停止使用。
第十五條保險公司應當於每年三月一日前向中國保監會報送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收入分配和費用分攤報告等內容。該報告須由精算責任人簽字,並經符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分紅保險採用固定費用率的,保險公司無需報送費用分攤報告。
第十六條保險公司應於每年四月一日前,將分紅業務年度報告上報中國保監會,報告內容應包括:
一、分紅保險業務年度盈餘;
二、保單持有人盈餘分配方案;
三、紅利准備金提取方案;
四、紅利分配對公司償付能力影響的評估;
五、分配後公司實際償付能力額度低於其法定償付能力額度的,還須提交今後12個月的營運計劃。
第十七條精算責任人應當在年度分紅報告上簽字,並對紅利分配的公平性作出評價。
第十八條年度分紅方案違反本辦法的,或影響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中國保監會有權否決該報告,並依照有關規定對其精算責任人作出處罰。
第十九條保險公司每一會計年度應當至少向保單持有人寄送一次分紅業績報告,使用非專業性語言說明:
一、投資收益狀況;
二、費用支出及費用分攤方法,採用固定費用率方式的除外;
三、本年度盈餘和可分配盈餘;
四、保單持有人應獲紅利金額;
五、紅利計算基礎和計算方法等等。
第二十條禁止對客戶進行誤導、欺騙和故意隱瞞。
❹ 分紅型保險的保險問答
1、什麼是分紅保險?
答:分紅險指保險公司在每個會計結束後,將上一會計該類分紅保險的可分配盈餘,按一定的比例、以現金紅利或增值紅利的方式,分配給客戶的一種人壽保險。
分紅保險的主要特徵在於:投保人除了可以得到保單規定的保障責任外,還可以享受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即參加保險公司投資和經營管理活動所得到的盈餘分配。中國保監會規定保險公司至少應將分紅保險可分配盈餘的70%分配給客戶 。
2、分紅保險保費收入,都有哪些投資渠道?
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險公司的投資渠道主要有國債、金融債券(如國家開發行、進出口銀行的債券等)、協議存款,還有中央企業債券(信用等級在「AA」以上)、證券投資基金以及國家基礎設施建設,有京滬高鐵和上海水務債權計劃。
3、分紅險好嗎?分紅險的分紅怎麼樣?答:分紅險一般是在保障的基礎上給客戶按公司年盈餘的70%來分配紅利,作為以後長期保障的一份增值,可以部分抵禦通脹問題。分紅每家公司都有不同,根據每家公司的投資規模,投資平台,投資渠道的不同,每年產品的分紅也會不同,同時,分紅的多少也取決於客戶每年投入保費的多少和產品選擇的不同。相對來講,保障類分紅產品分紅會少一些,而銀行專門銷售的理財類分紅會多一些,這是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不同的結果。
4、不知道分紅型保險利率是否會隨著銀行利率的調整而相應調整,銀行利率調整,那不是很不劃算啊答:分紅型保險的分紅會隨著銀行利率的調整而相應調整,並且是隨著市場的通貨膨脹而水漲船高的,分紅型保險的利益正式因為分紅的不確定性,才能抵禦通貨膨脹,而且一般情況下不會低於銀行定期的。(1、分紅型保險更能抵禦利率變動調整對您的損失。您交到保險公司的錢會按照一個保險公司給出的基準利率進行復利滾存。如果幾年後銀行利率調低,那麼對您來說沒有損失,存在保險公司的錢還是在以預定利率復利滾存。而如果銀行利率調高的話,相對的,保險公司投資的大額存款利率,貸款利率,債券利率都會調高,自然產生的投資收益也相應提高再通過紅利返還給您。2、抵禦各種金融風險。分紅險某種意義上保險公司也把自己的收益和和客戶的利益捆綁在了一起。一榮具榮,一損具損。這樣保險公司為了自己的利潤必然盡力保證客戶資產的保值增值。)
5、儲蓄分紅險和定期存款的區別。我想存錢但銀行的人員推薦我買分紅保險,這種保險的收益有保障嗎?答:由於銀行的利率是固定的,就現在來說,cpi的指數較高,我們把錢存到銀行會出現貶值的狀態,靠銀行存款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而商業分紅保險,首先它有固定的收益,然後結合分紅,復利計息,它可以有效的抵制通貨膨脹。
6、分紅保險是否有風險?會不會保險公司沒有賺到錢,連我的本金都不退回來?答:分紅險兩部分收益:1.固定收益,這是按合同領取的。2.浮動分紅,保險公司至少拿70%利潤來分紅,理論上是可以為零的,但實際上每個公司都有的,比較低的水平就是3%。放心保監委會密切關注每個公司的分紅利率,一旦很低就會有措施的。分紅險是沒有風險的,保額固定,到期有固定收益,只有分紅是不固定的,這個是根據公司的經營情況決定。但是我們公司的分紅已經連續十多年每年都是行業內領先的。
7、購買分紅保險產品會比傳統保險產品更劃算嗎?分紅保險產品有什麼特點呢?
答:購買分紅保險產品肯定比傳統保險產品劃算。這是因為:
特點之一,分紅保險產品除具有傳統保險產品的基本保障功能外,還具有客戶可以與公司一起共同分享保險公司每年的實際經營成果(紅利)的權利。相對於傳統保險產品而言,紅利是保險公司的讓利行為,是客戶額外得到的一筆收益。
特點之二,保險公司必須得設置專門的投資機構、配備專業投資理財人員、開立資金專戶,對分紅保險資金進行專業化運作(投資),並盡力使得資金運用收益率最大化。
特點之三,保險公司每年會定期(一般在保單紅利的實際派發日之前的15日內)向保單持有人寄送一份分紅保險業績報告暨分紅通知書。
8、會出現紅利比銀行存款利息少的現象嗎?這時,購買分紅保險是否就不劃算?
答:會出現紅利比銀行存款利息少的情況,這屬於正常現象。即使這樣,購買分紅保險也是劃算的。這是因為:
一方面,購買傳統保險產品的客戶可得到比銀行同期存款利率(1.98%×80%=1.584%)較高的、按照保險產品預定利率(年復利率2.5%)所計算出來的利息收入。此已體現在產品的保險責任之中--已通過產品的費率:少交保險費或增大保險責任予以實現。
另一方面,相當對傳統保險產品而言,分紅型產品不但可得到傳統保險產品相同的保障(即得到了按年復利率2.5%計算出來的利息收入),而且還可得到額外的、保險公司70%以上的經營成果,即紅利。
因此,對於分紅型產品而言,客戶所得到的收益實際上應為:按產品的預定利率所得利息收入加上紅利。這顯然要比同期銀行存款利息高。
❺ 太平洋人壽保險分紅型2002年以來分紅業績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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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分紅險的產品說明書包含哪些內容
分紅保險的產品說明書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風險提示
在產品說明書封面顯著位置用比正文至少大一號的黑體字提示該產品為分紅保險,其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其中,採用增額方式分紅的,應當特別提示終了紅利的領取條件。
(二)產品基本特徵
產品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單利益,以及分紅保險的主要投資策略。
(三)紅利及紅利分配
1、說明產品的紅利來源,包括死差、費差、利差等,並作出簡要解釋;
2、說明產品紅利分配的方式,屬於現金紅利還是增額紅利,是否具有終了紅利,並作出簡要解釋;
3、說明紅利實現方式,包括直接領取、抵繳保險費、累積生息或者其他方式;
4、說明紅利分配政策以及確定保單紅利水平的影響因素。
(四)利益演示
1、以表格形式演示分紅保險各保單年度末的保單利益,表格中至少應當包括以下要素:
(1)各年度保險費及累計保險費;
(2)滿期給付、身故給付、退保金等保證利益;
(3)當年度紅利、累積紅利等非保證利益。
採用增額方式分紅的,可以在表格中演示終了紅利,但應當特別說明終了紅利的領取條件。演示的年度紅利和終了紅利累計不得超過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最高限額。
2、保險期間少於10年的,必須逐年演示各保單年度末的保單利益;保險期間大於10年的,最近10年各保單年度末的保單利益必須逐年演示。
3、利益演示應當用醒目字體標明該利益演示是基於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設,不代表公司的歷史經營業績,也不代表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的預期,保單的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
4、利益演示時,不得披露用於演示的分紅保險的投資回報率。
(五)猶豫期及退保
1、猶豫期的含義、起算時間、天數及投保人在猶豫期內享有的權利;
2、猶豫期後退保需扣除的費用以及退保金的計算方法。保險公司應當在保險合同條款中約定每年至少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紅利通知書。紅利通知書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保險單信息,包括保險產品名稱、保險單編號、保險單生效日、投保人姓名、被保險人姓名、報告期間等;
(二)保單各年度保險費以及至上一保單年度末該投保人已分配的紅利總額;
(三)紅利分配政策;
(四)本年度公司紅利分配額度以及分配給投保人的紅利總額;
(五)本年度分配給該投保人的紅利。
除向投保人提供紅利通知書外,保險公司不得向公眾披露或者宣傳分紅保險的經營成果或者分紅水平。對分紅保險投保人的回訪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確認投保人是否購買了該保險產品,投保人是否在投保單上親筆簽名;
(二)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猶豫期的起算時間、天數以及猶豫期享有的權利;
(三)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四)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宣傳材料上的利益演示是基於公司精算假設,保單的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
(五)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產生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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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保險紅利是怎麼算出來的 購買分紅險避免誤區
購買分紅險時,要注意避免一些誤區,分紅險既然是保險,保障還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投資。紅利作為附加的投資功能,既然可能有回報,就同樣存在風險,紅利為「0」的可能一樣存在。 章欣(化名)自認為自己並不是一個很愛頂真的人,但是這次卻是真的和保險公司頂上了。 事情仍要從三年前講起:2003年初,章欣在單位同事的推薦下購買了某保險公司的「五年期貼息式儲蓄」,對方給的承諾是「該業務每年有4.6%的投資回報,同時保險公司還會有一定的現金獎勵」。 但是保險公司一直以紅利計算具有很強專業性、計算過程十分復雜等為由,遲遲未予答復。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享有一定的知情權,保險公司有義務向投保人提供其有權知情的保險內容,但是分紅保險紅利的計算是一個復雜而枯燥的過程,需要由專業的保險精算人員進行計算得出。如果將整個計算公式和計算過程向所有投保人明示,大多數投保人無法理解。此外,紅利的計算公式和計算過程中還涉及保險公司的商業信息 。因此,保險公司只能直接以《紅利通知書》的形式告知投保人實際可得的紅利金額,而省略了復雜枯燥的數學計算公式和過程。這可以代表絕大多數保險公司的態度。 章欣顯然對保險公司這種不履行如實告之義務及擅自剝奪投保人知情權的行為極為不滿。保監會《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第21條規定,保險公司每一會計年度應至少向保單持有人遞送一次分紅業績報告,報告內容應包含以下內容:分紅保險經營狀況及公司分紅政策、費用支出及費用分攤方法(採用固定費用率方式的除外)、本年度盈餘和可分配盈餘、保單持有人應獲紅利及紅利計算基礎和計算方法。 章欣認為保險公司不應當以「分紅保險紅利的計算是一個復雜而枯燥的過程」為由而拒絕客戶的要求。 據了解,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都會在一個賬戶下運作所有的從市場上獲得的分紅險保費;至於投資范圍,分紅險賬戶的投資品種主要包括了各種常規的保險資金投資項目,例如債券、大額協議存款等固定收益產品。隨著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放開,還可以進一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和股票。待一個財務年度之後,保險公司從賬戶余額中減去一些常規費用及提取准備金後,再得出利潤,保險公司和保戶之間「三七開」,但是根據分紅險的特點,保戶並不能隨時得到有關信息。 目前一些新型保險產品比較突出產品的收益性。對於消費者來說,需要弄清楚自己的真實需求和各種金融產品不同特性,而對保險公司來說,則應當更重視風險提示和信息披露工作,盡量減少爭議。 不過,保險業監管部門的相關人士提醒,購買分紅險時,還要注意避免一些誤區,分紅險既然是保險,保障還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投資。紅利作為附加的投資功能,既然可能有回報,就同樣存在風險,紅利為「0」的可能一樣存在。
❽ 新華保險分紅業績報告書
新華保險的終了分紅具體體現在合同滿期的時候,一般合同的前幾年是沒有辦法體現的,所以就有分紅率為0,當然躉交的情況除外。
對於資本市場發生波動或事件,可能影響年度/終了紅利,公司就會通過終了紅利進行調整,讓年度紅利盡可能降低波動性。
而對於保險公司的分紅,是根據每家保險公司的盈利狀況而定,可有可無,具有明顯的不確定性.
❾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第五章 分紅保險信息披露
分紅保險的產品說明書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風險提示
在產品說明書封面顯著位置用比正文至少大一號的黑體字提示該產品為分紅保險,其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其中,採用增額方式分紅的,應當特別提示終了紅利的領取條件。
(二)產品基本特徵
產品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單利益,以及分紅保險的主要投資策略。
(三)紅利及紅利分配
1、說明產品的紅利來源,包括死差、費差、利差等,並作出簡要解釋;
2、說明產品紅利分配的方式,屬於現金紅利還是增額紅利,是否具有終了紅利,並作出簡要解釋;
3、說明紅利實現方式,包括直接領取、抵繳保險費、累積生息或者其他方式;
4、說明紅利分配政策以及確定保單紅利水平的影響因素。
(四)利益演示
1、以表格形式演示分紅保險各保單年度末的保單利益,表格中至少應當包括以下要素:
(1)各年度保險費及累計保險費;
(2)滿期給付、身故給付、退保金等保證利益;
(3)當年度紅利、累積紅利等非保證利益。
採用增額方式分紅的,可以在表格中演示終了紅利,但應當特別說明終了紅利的領取條件。演示的年度紅利和終了紅利累計不得超過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最高限額。
2、保險期間少於10年的,必須逐年演示各保單年度末的保單利益;保險期間大於10年的,最近10年各保單年度末的保單利益必須逐年演示。
3、利益演示應當用醒目字體標明該利益演示是基於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設,不代表公司的歷史經營業績,也不代表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的預期,保單的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
4、利益演示時,不得披露用於演示的分紅保險的投資回報率。
(五)猶豫期及退保
1、猶豫期的含義、起算時間、天數及投保人在猶豫期內享有的權利;
2、猶豫期後退保需扣除的費用以及退保金的計算方法。 保險公司應當在保險合同條款中約定每年至少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紅利通知書。紅利通知書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保險單信息,包括保險產品名稱、保險單編號、保險單生效日、投保人姓名、被保險人姓名、報告期間等;
(二)保單各年度保險費以及至上一保單年度末該投保人已分配的紅利總額;
(三)紅利分配政策;
(四)本年度公司紅利分配額度以及分配給投保人的紅利總額;
(五)本年度分配給該投保人的紅利。
除向投保人提供紅利通知書外,保險公司不得向公眾披露或者宣傳分紅保險的經營成果或者分紅水平。 對分紅保險投保人的回訪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確認投保人是否購買了該保險產品,投保人是否在投保單上親筆簽名;
(二)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猶豫期的起算時間、天數以及猶豫期享有的權利;
(三)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四)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宣傳材料上的利益演示是基於公司精算假設,保單的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
(五)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產生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