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不能賣空就是不能賣么
你把基本的概念都搞錯啦!
能不能夠賣出股票?當然是可以啦,如果不能賣,股票都沒有存在的意義啦!賣出股票就是我們回籠現金的必要手段!
我國實現他+1的交易制度,就是今天買入的股票,只能夠明天賣出,
而對於你說的賣「空」,就是說做空機制!和賣出股票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做空在外匯市場、期貨市場上比較流行。就是說在你手中沒有「貨」的基礎上直接「賣」出手中的「貨」,等到合適的價位再「買入」來平倉。
你說道「解釋解釋怎麼賣啊」--當然就和你買入股票的反方向操作而已,一樣簡單。
Ⅱ 股票賣空是什麼意思
賣空也稱作做空,一般是預測未來行情下跌的時候在證券價格較高時向券商借入證券之後賣出,在證券價格較低時再從市場買回證券還給券商,賺取其中的價差的操作行為。
Ⅲ 股票可以做空嗎法律允許嗎
允許做空。做空A股的途徑有兩個:
一、A股里目前的上證50和深成指一共90支成份股,可以融券做空。
二、期指期貨,可以做空,對應的標的物就是滬深300指數,說白了就是有杠桿的做空滬深300指數中的那300支成份股。
中國股票市場也稱為中國股市,1989年開始作為試點,本著試得好就上、試不好就停的理念建立。所以在1995年之前的股市運作中,最大的利空通常是中國股市試點要停、股市要關門這類消息。
後受「3.27國債期貨事件」影響,中國期貨市場於1995年進行全面的整頓清理,中國股市成為扶持的對象,這樣股市才由此迎來了真正的利好,轉而進入了大發展的時期。
Ⅳ 賣空股票怎麼操作
一般而言,投資者若要賣空證券,需安排借入該證券,以供交收。投資者需存入足夠的保證金,以作抵押品,並需向貸方支付利息,並需在收到股息時將其支付貸方。而貸方借出股票,則會失去其投票權。
過往曾發生股票在私有化過程中被大量借出,賣空者派人左右私有化的股東投票,導致私有化失敗,原有股東出現大額損失的情況。故不少被提出私有化的公司都會建議股東收回已借出的股票。
註:做空指先借入標的資產,然後賣出獲得現金,過一段時間之後,再支出現金買入標的資產歸還。做空的常見作用有投機、融資和對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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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空股票的原理:
賣空通常是在預測市場行情將下跌時的操作,在證券價格較高時向券商借入證券之後賣出,在證券價格較低時再從市場買回證券還給券商,賺取其中的價差。但是如果市價不跌反升,將會付出更多的金額重購要歸還的證券從而造成損失。
傳統證券市場行情上揚投資人才會獲利,賣空是市場下跌投資人也能獲利的特殊操作法。若行情如預期下滑,低價回補時即可賺取差價。若行情不跌反升,價格上漲理論上沒有極限,回補時將損失慘重,因此風險大,投機性高。因其投機性高,不是每個證券交易所都允許賣空買賣;即使允許,往往也有較多限制。
賣空因以市場下跌獲利,給人「以他人的損失獲利」的負面印象,但賣空股票等資產仍有正面意義,這有助於提早找出經營作假誇大的企業、使過高的市場價格更快的回歸合理水平,還可以回收因泡沫爆破而蒸發的財富。
Ⅳ 中國股市為什麼不允許賣空操作
1、中國沒有賣空機制是因為金融體制不夠健全,金融衍生品不夠多。
2、賣空機制就是在高位判斷市場將下跌的情況下,預先借入別人的股票賣出,再在低位買回還給借方平倉來獲利的,其與現行的買股票通過上漲獲利是反向操作,由於是通過下跌來獲利,所以在熊市下跌市道中將吸引大量資金入場做空。
3、這里的做空與我們通常說的「做空」是兩回事,我們現行的做空實際是離場觀望,隨著股票的下跌,成交越來越不活躍,這對市場是有害的,而賣空機制的推出由於有了做空獲利的可能,能夠在下跌市場吸引大批場外資金入場,由於投資者對後市走向看法不同,有人做多,有人做空,有人多翻空,有人空翻多,所以必將造成成交量的放大,這對活躍股市的交投很有好處。
4、股指期貨可以雙向操作,與一般的期貨沒有什麼兩樣。賣空機制與股指期貨風險程度不同,這是由其保證金比例所決定的。賣空機制一般為100%的保證金,與現在股票交易一樣,而股指期貨為期貨品種,保證金不可能為100%,如現在的大豆期貨為5%,這意味著只要有5%的賬面虧損,你的投資額就蒸發掉了,所以國外通常的做法是先推出賣空交易,再推出股指期貨以保證投資者熟悉這一交易品種和操作方法,更重要的養成賣空也可賺錢,改變那種不分牛熊亂買股票的初級的投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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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原因
機制
第一個原因是,做空機制的有效建立和發揮作用,是以市場預期機制的形成和有效發揮作用為前提的。沒有一個合理和有效的預期機制,做空機制的建立就可能對市場的正常運行和有效運行起破壞作用或紊亂作用。而要形成有效的預期機制,需要現存的制度層面有一系列基本的保證條件,特別需要制度約束成為市場運行的常量而非變數,而不是更大的變數和頻繁的變數。而目前中國股市的制度層面恰恰是一個巨大的變數。
這就給市場增加了巨大的不確定性。在制度的調整中,任何一個小的制度調整,都不能不影響到股價的走勢,建立做空機制是非常危險的,因為它將使投資者缺乏制度保護。保護投資者利益,目前的問題不在於建立做空機制,而應從整體上推進並盡快完成制度變革。否則以保護投資者利益為名,匆忙推出做空機制,只能使投資者利益受到巨大傷害。
市場透明
第二個原因是,建立做空機制必須以市場的透明化為前提。目前中國股市的信息披露恰恰是「灰色」的,大量的內幕交易和關聯交易存在,涉及到投資者切身利益的許多事情,都不是投資者所能參與和決定的。流通股東沒有用手投票的機制,上市公司利潤操縱,資產重組幾乎與流通股東都沒有關系。這些都是對股價走勢構成巨大影響的因素。
在這樣的情況下,建立做空機制將使流通股東無所適從。信息披露不透明的情況下,做空機制肯定不能保護投資者利益。
穩定交易機制
第三個原因是,做空機制如成為正常和穩定的交易制度,必須能夠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防止市場操縱或股價操縱。而中國股市對這種市場操縱的制度制約很不健全。制約的方面、層次和力度都還很不到位。這就給市場的參與者,特別是機構投資者提供了聯手或單獨操縱市場或操縱股價的制度縫隙和制度空間,從而使市場走勢和股價走勢與其內在價值發生背離甚至是嚴重背離。
這一問題不解決,做空機制的建立就會在市場上形成巨大的負面影響,其結果不僅不利於保護流通股東,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反而會對他們造成巨大的制度傷害和利益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