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限合夥企業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是否違規
是不違規的,但如果合夥協議里沒有約定投資於證券,那是違反協議的。
2013年6月1日,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正式實施,成為了契約制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存在的法律基礎。2013年6月,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發布了《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明確將包括創業投資基金在內的私募股權基金的管理職責賦予證監會。
2014年8月21日,證監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私募投資基金的三種設立方式:公司制、合夥制以及契約制,並將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對象拓展到「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至此,私募投資基金的三種設立方式(公司制、合夥制與契約制)均具備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基礎。
㈡ 機構買賣股票也是按照T+1的規則么
二級市場上機構也是T+1。對於定向增發的股票有鎖定期間
㈢ 機構或私募基金公司是不是和散戶一樣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他們買股票是不是比散戶的成本低或者有什麼優惠
機構和私募也是買股票的時候一般都跟我們一樣在二級市場買的,他們後來扮演的角色是我們俗稱的「莊家」。他們擁有強大的資金實力,在他們吸取籌碼的時候買的部分股票不一定比一些散戶價格低,但是他們通過手上的股票使勁打壓股票價格,把很多獲利和虧本的散戶都恐嚇出局,然後在散戶恐慌拋售時候低價買入,這個時候他們買的價格是比較低的;等到他們吸收了足夠的籌碼(股票,一般莊家吸籌占該股票全部流通盤的35~60%),他們再哄抬股票價格,把價格炒到他們預定的區間出貨。他們在買股票期間本身並沒有什麼優惠,但是他們會用非常手段,使散戶搞不清情況,等散戶意識到這只票要大漲的時候,莊家已經把價格抬上來了,這個時候,莊家手上的股票成本是遠遠小於散戶手上的股票成本的。
㈣ 上市公司在二級市場交易需要達到什麼條件
按《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向社會大眾公開發行,公司需要滿足的條件:
1.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
2.公司經營在三年以上且連續三年盈利。
3.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本法實施後新組建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一千元以上的股東要達到一千人以上。
5.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需達到公司股份的25%以上。
6.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的,向社會發行的比例為15%以上。
7.公司在連續經營三年中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報告無虛假記載。
8.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㈤ 股票二級市場的結構和交易程序是什麼
股票市場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一級市場是發行市場。
二級市場是交易市場。由交易所,證券商,投資者構成。
9:15-15:00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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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交易程序?指什麼?
㈥ 為什麼公司要注意他們在二級市場的股票交易情況
很好理解,股票是在二級市場變現的,初級市場出售股票籌集資金,是1股在(面值)也就是(1元)左右,而二級市場籌集的資金是面值的幾倍或幾十倍,可見一級市場的籌資很可憐。
1,二級市場的價格大起,大落,直接反映公司經營情況的好壞,股票價格走勢健康,有利於公司對二級市場定向增發的價格高定價,以便籌集更多資金。
2,公司上市後不一定就是(全流通),公司高層手裡會有一些該公司股票,他們不希望自己手裡的股票在(未流通)之前就大幅貶值。
㈦ 在二級市場上買的股票能進行掛牌大宗交易嗎有什麼條款規定
可以,規則如下:
大宗交易針對的是一筆數額較大的證券買賣。我國現行有關交易制度規則,如果證券單筆買賣申報達到一定數額的,證券交易所可以採用大宗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先後於2002年推出了大宗交易制度,並於2003年作了進一步的修改。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對大宗交易規則進行了重新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
按照規定,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規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規定: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萬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5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萬元港幣;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數量在3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企業債、公司債的現券和回購大宗交易單筆最低限額在原來基礎上降低至:交易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參考《關於開展大宗債券雙邊報價業務及調整大宗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
5、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上海證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30-11:30、13:00-15:30。但如果在交易日15:00前處於停牌狀態的證券,則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報。每個交易日的15:00-15:30,交易所對大宗交易買賣雙方的成交申報進行確認。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方和賣方在當日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確定。該證券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成交價。買賣雙方達成一致後,並由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方可成交。2013年10月18日起增加16:00至17:00的大宗交易時段,在該時段內可接受大宗交易的成交申報,所達成交易於次一交易日進入清算交收程序
深交所規定:
1、A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0 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0 萬元人民幣;
2、B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 萬元港幣;
3、基金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200 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200 萬元人民幣;
4、債券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 萬元人民幣;
5、債券質押式回購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50 萬元人民幣;
6、多隻 A 股合計單向買入或賣出的交易金額不低於 500 萬元人民幣,且其中單只 A 股的交易數量不低於 20 萬股;
7、多隻基金合計單向買入或賣出的交易金額不低於 500 萬元人民幣,且其中單只基金的交易數量不低於 100萬份;
8、多隻債券合計單向買入或賣出的交易金額不低於 100 萬元人民幣,且其中單只債券的交易數量不低於 2 千張。
深交所大宗交易採用協議大宗交易和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協議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雙方互為指定交易對手方,協商確定交易價格及數量的交易方式。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是指證券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證券當日收盤價或證券當日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格對大宗交易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採用協議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採用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15:05 至 15:30。當天全天停牌的證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報。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在該證券當日漲跌幅限制價格範圍內確定。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在前收盤價的上下 30%之間確定。
㈧ 機構可以二級市場按小單中單買股票嗎
機構完全可以在二級市場小單買股票的,成交量不能看出是否機構在買貨。
㈨ 股市中的一、二級市場如何交易
股票市場可以分為一級市場(發行市場)和二級市場(交易市場)
在一級市場,是企業進行股票發行的,以企業,券商、和申購股票的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為主要參與對象的市場。這個市場是直接由企業將股份拋進市場的途徑,所以又可以稱為批發市場。
一級市場有以下幾個主要特點:(1)、發行市場是一個抽象市場,其買賣活動並非局限在一個固定的場所,(2)、發行是一次性的行為,其價格由發行公司決定,並經過有關部門核准。投資人以同一價格購買股票。
我們在證券公司交易的股票是在交易所成交的,是屬於二級市場。簡單來說,二級市場就是交易市場,只能不斷將手中持有的股票轉讓,而沒有權力將股票注銷。
二級市場的主要功能在於有效地集中和分配資金:(1)促進短期閑散資金轉化為長期建設資金;(2)調節資金供求,引導資金流向,溝通儲蓄與投資的融通渠道;(3)二級市場的股價變動能反映出整個社會的經濟情況,有助於抽調勞動生產率和新興產業的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