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的股票有兩類,一是按照上交所《上市規則》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下簡稱「風險警示股票」):二是被本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但處於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在股票簡稱前冠以「退市」標志,以下簡稱「退市整理股票」)。 所謂退市整理期,是指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再按照交易所的規定進行交易的特定期間。設置退市整理期有助於投資者的退出,保障投資者利益。需要指出的是,*ST公司是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但它並非退市整理股票,而是仍屬於風險警示股票;只有當上市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才被稱為「退市整理股票」。
第十條 投資者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計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數量,按照該投資者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與融資融券信用證券賬戶的買入量合並計算;投資者委託買入數量與當日已買入數量及已申報買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銷的數量之和,不得超過50萬股。 會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對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單只風險警示股票的數量進行監控;發現客戶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予以警示和制止,並及時向本所報告。
第十一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本所公布其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第十二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交易不納入本所指數的計算, 成交量計入當日市場成交總量。
第十三條 個人投資者買入退市整理股票的,應當具備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經歷,且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 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個人投資者,僅可賣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2. 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區別
退市整理股票和風險警示股票並非同一概念,投資者需要區分清楚。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的股票有兩類,一是按照上交所《上市規則》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下簡稱「風險警示股票」):二是被本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但處於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在股票簡稱前冠以「退市」標志,以下簡稱「退市整理股票」)。 所謂退市整理期,是指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再按照交易所的規定進行交易的特定期間。設置退市整理期有助於投資者的退出,保障投資者利益。需要指出的是,*ST公司是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但它並非退市整理股票,而是仍屬於風險警示股票;只有當上市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才被稱為「退市整理股票」。
第十條 投資者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計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數量,按照該投資者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與融資融券信用證券賬戶的買入量合並計算;投資者委託買入數量與當日已買入數量及已申報買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銷的數量之和,不得超過50萬股。 會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對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單只風險警示股票的數量進行監控;發現客戶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予以警示和制止,並及時向本所報告。
第十一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本所公布其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第十二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交易不納入本所指數的計算, 成交量計入當日市場成交總量。
第十三條 個人投資者買入退市整理股票的,應當具備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經歷,且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 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個人投資者,僅可賣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3. 上證風險警示板是什麼意思
風險警示板是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保障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切實執行,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擬設立的,對被予以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及其他重大風險公司實行另板交易。
作為落實退市配套制度,平穩推進退市制度改革的措施之一,《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暫行辦法》於2016年1月起正式施行。考慮到元旦休市因素,上交所的風險警示板實際於正式開始運行。
(3)風險警示股票交易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風險警示板獨立於主板,買賣該板股票需要申請開通購買風險警示板股票許可權。
根據《實施細則》第十三條 「會員應當要求首次委託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的客戶,以書面或電子形式分別簽署《風險警示股票風險揭示書》和《退市整理股票風險揭示書》。客戶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會員不得接受其買入委託。」開通風險警示板交易許可權有如下兩種方式:
1、櫃台申請開通。
攜帶本人相關證件前往所在券商營業部櫃台申請開通。
2、交易軟體申請開通。
登陸所在券商的交易軟體,將菜單欄下拉,選擇「新業務申請」(如圖)。雙擊即可申請或撤銷相關許可權。
2013年1月4日,風險警示板正式運行,首批入板43隻股票。
2013年1月30日,ST博元獲上交所批准撤銷「特別處理」,更名博元投資,成為第一隻離開風險警示板的股票。
2013年3月29日,A股迎來史上最大市值的ST公司——*ST遠洋。*ST遠洋進入風險警示板時市值高達400億元。
4. 上交所風險警示版是什麼
風險警示版主要是針對ST股票和*ST股票而言的,就是說這些業績嚴重虧損的公司股票,有可能面臨退市的風險。
警示板的作用就是提醒廣大股民警惕這些股票的退市風險。
5. 我買的股票現在要到風險警示板怎麼交易,要什麼手續才可以買
購買風險警示板內的股票需要簽署風險警示股票價交易風險揭示書,需要先開通ST許可權後才可以買賣ST的股票。直接在交易系統內就可以開通的。
ST意即「特別處理」。該政策針對的對象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由於「特別處理」,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加上st 就是給股民一個警告,該股票存在投資風險,一個警告作用,但這種股票風險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麼就是該股票有退市風險,希望警惕的意思,具體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證監會交的財務報表,連續3年虧損,就有退市的風險。
6. 風險警示板是什麼意思
ST是指境內上市公司被進行特別處理的股票,也是退市風險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