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理財公司在央視打廣告需要負連帶責任嗎
連帶責任這個本來就是看怎麼操作,一般都是由一些協議什麼的。不過,所有的團體企業,稍微有點實力的都有自己的法律部門的。所以也不用想著出事了誰給您買單。理財,無非就是安全,這個安全怎麼說都是你自己的感覺,別人怎麼說都是另外一回事。建議你都看少投資,多找幾家平台,不要看什麼廣告,這個都是花錢弄來的,在那個地方廣告都一樣。只有你親自去了,到理財的平台內部看一下,比如多加一下他們的客服,沒事的話打幾個電話,一定要弄清他們的操作模式,多幾個對比一下,然後多觀察一段時間。小建議高於15%年化的就不要考慮了,做標的物抵押的也不用考慮(就是跑了標的物對你也沒用),人數少於50%一下的不用考慮,風險太大。
『貳』 理財公司涉嫌詐騙刑事案件立案起訴連帶責任保證人屬於民事訴訟案件嗎
看具體案情,一般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保證責任,屬於民事訴訟范圍,採納謝謝
『叄』 理財公司與總集團有沒有無限連帶責任
看雙方是什麼關系 獨立法人的話沒有責任
『肆』 那些P2P理財平台是連帶責任賠償的。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P2P擔保責任。
《規定》分別對於P2P涉及居間和擔保兩個法律關系時,是否應當以及如何承擔民事責任作出了規定。按照《規定》中的條款內容,借貸雙方通過P2P網貸平台形成借貸關系,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則不承擔擔保責任,如果P2P網貸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根據出借人的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判決P2P網貸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
《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相關條款:
第二十二條 借貸雙方通過網路貸款平台形成借貸關系,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伍』 平台商家商業欺詐,平台是否承擔連帶責任
這是商家在利用平台進行欺詐,平台只是一個工具,而且平台只是通過程序對是否發貨進行判定,建議你可以在平台上對商家進行投訴,或者向消費者協會投訴。通常平台都會根據客戶提供的材料對商家是否存在欺詐進行判定,進而對商量進行懲罰,有些平台還會有補償。
『陸』 P2P平台跑路政府監管失職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
一般沒有。
這種情況,需要用戶自行判斷平台的真實性,一旦發生意外,需要用戶進行舉證。
『柒』 理財公司倒閉了業務員承擔責任
根據外匯之星的文章《理財公司(外匯平台、P2P等)倒閉了,被查封,業務員需要承擔責任嗎》:一般來說,正常程序下的公司破產,員工是不會有責任的,如果公司涉嫌非法集資,就可能會有責任。企業破產,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捌』 我像人家推廣一款理財app,最後發現被騙,平台跑路,我需要像推廣的人承擔損失嗎
我覺得你雖然也是被騙了,但是你向別人進行了推廣導致別人也被騙損失了錢財。所以你也要承擔一部分的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