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董事長突然死亡屬於內幕消息嗎是證券交易中的題目呢
內幕交易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內幕信息是指為內幕人員所知悉、尚未公開的可能影響證券市場價格的重大信息。信息未公開指公司未將信息載體交付或寄送大眾傳播媒介或法定公開媒介發布或發表。如果信息載體交付或寄送傳播媒介超過法定時限,即使未公開發布或發表,也視為公開。內幕信息包括:
1.證券發行人訂立重要合同,該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責、權益和經營成果中的一項或者多項產生顯著影響
2.證券發行的經營政策或者經營范圍發生重大變化;
3.證券發行人發生重大的投資行為或者購置金額較大的長期資產的行為
4.證券發行人發生重大債務;
5.證券發行人未能歸還到期債務的違約情況
6.證券發行人發生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7.證券發行人資產遭受到重大損失
8.證券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9.可能對證券市場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國家政策變化
10.證券發行的董事長、1/3以上的董事或者總經理發生變化;
11.持有證券發行人5%以上的發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東,其持有該種股票的增減變化每達到該種股票發行在外總額的2%以上的事實
12.證券發行人的分紅派息,拉資擴股計劃;
13.涉及發行人的重大訴訟事項
14.證券發行人進入破產、清算狀態;
15.證券發行人章程、注冊資本和注冊地址的變更
16.證券發行人無支付能力而發生相當於被退票人流動資金的5%以上的大額銀行退票; 17.證券發行人更換為其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18.證券發行人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19.股票的二次發行
20.證券發行人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30%。
21.證券發行人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負有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22.證券發行人的股東大會、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決定被依法撤銷
23.證券監管部門作出禁止證券發行人有控股權的大股東轉讓其股份的決定
24.證券發行人的收購或者兼並;
25.證券發行人的合並或者分立先等。
㈡ 為何上市公司內幕交易屢禁不止
治標不治本所以解決不了實質問題。問題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真要決心治沒有治不了的!
㈢ 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可以,但都要作為上市公司的信息對外進行披露,就是說上市企業高層購買或者賣出自己公司的股票都要預先進行披露,避免內幕交易。一般說法叫做增持和減持。
不過現在上市公司的主要高層人物及其相關直系親屬的股票賬戶是被證監會監管的,如果有買賣自己家股票的,一般證監會會打電話通知相關人員以及核查。
㈣ 想要查上市公司與內幕交易有關的的數據怎麼查
可查證監會和交易所的處罰信息。
如果是上市公司(包括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與內幕交易有關的信息,能夠被確認是事實的,那多半伴隨著被處罰的信息。所以要獲取第一手資料,可以直接去中國證監會、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網站上查「處罰信息」,必有所獲。
請參看:
1、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index.htm?channel=3300/3313
另可在該網頁搜索關鍵詞「內幕交易」
2、上海證券交易所——處罰
http://www.sse.com.cn/marketservices/servicesupport/websuport/search_result.shtml?keywords=%E5%A4%84%E7%BD%9A
3、深圳證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szseWeb/common/szse/search/HomeSearchArticle.jsp
㈤ 首善集團董事長用內幕消息炒股,為什麼會虧損1.39億
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犯罪金額8.37億余元的內幕交易案。在為上市公司與投資公司股權合作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壽山集團董事長吳某和首席財務官李某交易了大量上市公司股票,買入金額超過8.37億元。但在買賣中,壽山集團損失1.39億余元,交易被曝光。
股票價格的漲跌隨著市場的波動而變化。股票價格波動之所以往往具有分化特徵,是由於資本的關注。它們之間的關系就像水和船的關系。不斷提高職位的目的是分配或拯救自己。這種理解必須根深蒂固。對於龍庄介入的個股,通常很少會突然拉升暴漲。就大盤的整體發展趨勢而言,中級以上的反彈行情總會輪番出現。洗碗造成的鍋底越來越高。裝運的結果是低點在一段時間內越來越低。為了不被市場注意,前者往往用大陰線嚇唬市場看跌者,後者則用極具吸引力的大陽線吸引人們的眼球。
㈥ 什麼叫內幕交易
你好,證券內幕交易行為方式分為三類:
買入或者賣出與內幕信息相關的證券。即內幕人員直接或借他人證券賬戶買入或者賣出相關證券的行為。該類內幕交易不以行為人獲利或避免損失的主觀意圖作為認定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相關證券無論是否獲利或形成損失,均屬於違法行為,均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泄露內幕信息。泄露是指行為人將處於保密狀態的內幕信息公開化或向特定對象透露。泄露內幕信息者只要客觀上實施該行為,不論其行為的動機屬故意或過失,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建議他人買賣證券。內幕人員並沒有直接向他人講述內幕信息的內容,而是向他人提出買賣與內幕信息相關的證券的建議。建議行為是一種促使他人進行相關證券交易的行為,被建議者或者根本沒有交易證券的意圖,或者沒有交易該種證券的意圖,或者在交易量和交易價格上不確定,行為人的建議起到鼓勵、推動和指導的作用。
㈦ 遠望谷老總內幕交易搬走作案電腦零口供仍被罰
2015年7月20日,根據交易所監察發現的異常交易情況,深圳證監會對相關賬戶涉嫌內幕交易遠望谷案啟動初步調查。
在完成內幕信息內容、敏感期、知情人范圍確定等調查取證工作後,辦案人員又通過外圍調查取證掌握了涉案賬戶的實際控制人及資金來源情況,之後,調查組迅速發現徐玉鎖與廖某松賬戶之間存在關聯,初步掌握了徐玉鎖借用他人證券賬戶內幕交易遠望谷的事實。
本案調查啟動時,徐玉鎖涉嫌單位行賄案件的司法程序尚未終結,舊事未了,新事又來,這對徐玉鎖影響極大,因此他負隅頑抗、百般抵賴,拒不承認違法交易遠望谷的事實。
例如,案件調查組人員對廖某松證券賬戶交易記錄進行深入分析發現,廖某松證券賬戶涉嫌內幕交易的幾筆交易是在遠望谷公司使用徐玉鎖辦公室的辦公電腦下單,調查組旋即赴遠望谷公司查找,但調查人員到達遠望谷公司的時候,這台電腦已經被人搬走了。
除了藏匿涉案電腦外,徐玉鎖在調查之初還堅稱不認識廖某松,也不了解廖某松證券賬戶的情況,而廖某松則稱其賬戶是委託新加坡的一位朋友幫忙操作。調查人員逐條論證指出徐玉鎖與廖某松賬戶之間的關聯關系後,徐玉鎖和廖某松又稱二人實為遠親關系,徐玉鎖轉賬給廖某松系借錢給廖某松。
隨著調查深入,徐玉鎖漸漸意識到不可能輕易逃避追責,於是安排廖某松承認賬戶系由廖某松操作,企圖棄卒保車。
「零口供」認定賬戶關聯案件成功查實
徐玉鎖百般抵賴妄圖脫責的如意算盤並沒打成。調查組重視客觀證據,審慎看待明顯存在利害關系的當事人的陳述,不枉不縱,通過對客觀證據的細致分析和論證,在「零口供」的情況下認定了賬戶的控制關系,成功查實了本案。
辦案人員介紹,徐玉鎖是遠望谷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主要決策者、推動者,全程參與收購事項,其知悉內幕信息不容辯駁,於是便採取否認賬戶控制關系的方式來應對調查。
「徐玉鎖具有較強的反調查意識,因此我們決定從客觀證據著手來分析論證賬戶的控制關系。」該辦案人員介紹,例如調查組在調查廖某松賬戶時,延伸調查了存在關聯的徐某洋(徐玉鎖之子)賬戶,發現二者之間高度趨同,調查組隨即約談了徐玉鎖,徐玉鎖說明了其推動遠望谷此次重組的情況,同時承認了實際控制使用徐某洋賬戶(徐某洋賬戶從未交易過「遠望谷」)。
在固化徐玉鎖控制徐某洋賬戶相關證據後,調查人員開始詢問關於廖某松賬戶的情況,徐玉鎖開始局促不安並表示不認識廖某松,調查人員隨即向其出示了廖某松與徐某洋賬戶交易高度趨同的證據,徐玉鎖頓時語塞,沉默良久後表示記不清了,要求改天再來說明。
最終,根據多方面客觀證據在充分論證、說理的基礎上,調查組認定廖某松賬戶由徐玉鎖實際控制、使用。
㈧ 證監會查出上市公司存在內幕交易問題如何處理
處罰,沒收非法收入,相關人員市場禁入,甚至刑罰
㈨ 什麼是內幕交易內幕交易有什麼危害
內幕交易主要包括下列行為:①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者根據內幕信息建議他人買賣證券的行為;②內幕人員向他人泄漏內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該信息獲利的行為;③非內幕人員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徑獲得內幕信息,並根據該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證券的行為。這里的內幕人員,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人員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證券市場的主管機關和證券中介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為該上市公司服務的律師、會計師等能夠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內幕信息是指為內幕人員所知悉的,尚未公開並可能影響證券市場價格的重大信息。所謂重大信息,主要包括:①證券發行人訂立了可能產生顯著影響的重要合同;②發行人經營政策或者經營范圍發生重大受化;③發行人發生重大的投資行為或購置金額較人的長期資產等行為;④發行人發生重大債務;⑤發行人未能償還到期重大債務等違約情況;①發行人發生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①發行人資產遭受重大損大:③發行人才產經營環境發牛重大變化;③可能對證券市場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國家政策變化;④發行人的董事長、30%以上的董事或者總經理發生變動;②持有發行人5%以上的發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東,其持有該種股票的增減變化每達到該種股票對外發行總額的2%以上的事實;①發行人的分紅派息、增資擴股計劃;①涉及發行人的重大訴訟事項;⑤發行人進入破產、清算狀態:①發行人的收購或兼井、分有等。 內幕交易在世界各國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內幕交易顯然在操作程序上往往與工常的操作程序相同,也是在市場上公開買賣證券,但由於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因向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危害性: (1)違反了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侵犯了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證券市場上的備種信息,是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基本依據。內幕交易則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使其有更多的獲利或減少損失的機會,從而增加了廣大投資者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因此,內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廣大的投資人。 (2)內幕交易損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上市公司作為公眾持股的公司,必須定期向廣大投資者及時公布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建立一種全面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這樣才能取得公眾的信任。而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買賣,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有關公正,損害了廣大投資者對上中公司的信心,從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正常發展。 (3)內幕交易擾亂了證券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的運行秩序。內幕人員往往利用內幕信息,人為地造成股價波動,擾亂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