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算公式:
傭金可按如下公式進行計算:
傭金=成交金額×傭金率
其中,成交金額=成交單價×成交數量
傭金率通常根據每個用戶在證券營業部中的賬戶金額的不同,券商可以進行一定的優惠。
拓展資料
股票傭金,是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股票成交後按成交金額一定比例支付的費用,此項費用由證券公司經紀傭金、證券交易所手續費及證券交易監管費等組成,通常這一部分被稱為規費。
買賣股票的業務收入主要來源於向買賣雙方收取的手續費,即傭金。傭金的標准可以按成交額的一定比例收取。
經紀傭金(BrokerageFee):經紀替投資者提供服務時收取之傭金。
《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規定,從2002年5月1日開始,A股、B股、證券投資基金的交易傭金實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動制度。
Ⅱ 股票交易費用最低多少
印花稅
成交金額的1‰,向賣方單邊徵收(國家收的不可改變,也就不要想了)
過戶費
(僅上海收取,也就是買賣上海股票時才有):每1000股收取1元,不足1000股按1元收取(上海登記結算中心收,也是死的,別想了)
監管費
俗稱三費:約為成交金額的0.2‰,實際還有尾數,一般省略為0.2‰.
最高為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就這個是有上下限的,明顯可以活動。不過這裡面還包含一個規費,也就是給交易所上交的錢。上海證券交易所規費為千分之0.18,深圳證券交易所規費為千分之0.2175。也就是最低券商也要收萬分之二左右,加之營業成本,各地將最低標准訂到了萬分之三(這個標准代表著券商的競爭白熱化,低於成本不掙錢).不過那是對相當大資金來說的,一般小資金不可能給那麼低的,券商在各地的統計成本不一樣,一般來說萬分之五或者萬分之八是證券公司的成本線)
註:規費不能單獨收取,那是違反證監會規定的。
各地在交易傭金方面略有區別,不能一概而論,總的來說,證券公司比較多的地方,競爭比較激烈的城市,傭金相對會低一點,偏遠地區傭金相對會高一點。有時差異會很大。
Ⅲ 國家規定的股票交易傭金標準是多少在什麼范圍
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一般情況下,券商對大資金量、交易量的客戶會給予降低傭金率的優惠,因此,資金量大、交易頻繁的客戶可自己去和證券部申請。另外,券商還會依客戶是採取電話交易、網上交易等提供不同的傭金率,一般來說,網上交易收取的傭金較低。
(3)股票交易傭金低多少啊擴展閱讀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從2012年9月1日起再次降低A股證券交易經手費收費標准,上交所由按成交金額0.087‰雙向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0.0696‰雙向收取;深交所由現行的按交易額0.087‰收取下調為按交易額0.0696‰收取。
2015年7月1日,為進一步降低投資者交易成本,滬、深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經研究,擬調低A股交易結算相關收費標准。
滬、深證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經手費由按成交金額0.0696‰雙邊收取調整為按成交金額0.0487‰雙邊收取,降幅為30%。收取的B股交易經手費由按成交金額0.301‰雙邊收取調整為按成交金額0.0487‰雙邊收取。
Ⅳ 股票交易傭金一般是多少
股票交易傭金是指在股票交易時需要支付的款項,股票交易手續費分三部分:印花稅、過戶費、證券監管費。券商交易傭金最高為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舉個大栗子:
假設股票價格是13元,假設14元賣出,買入賣出數量為50000股。那麼客戶承擔的費用分別是:
買入:
手續費:(13元*50000股)*0.13‰=84.5元
過戶費:(13元*50000股)*0.02‰=13元
賣出:
手續費:(14元*50000股)*0.13‰=91元
過戶費:(14元*50000股)*0.02‰=14元
印花稅:(14元*50000股)*1‰=700元
所以,我們得出的結論就是:
我們13元買入5萬股,14元賣出5萬股
累計的手續費=84.5+13+91+14+700=902.5
交易盈利=(14-13)*50000股-902.5=49097.5
Ⅳ 股票交易傭金一般多少
1、計算公式:
傭金可按如下公式進行計算:
傭金=成交金額×傭金率
其中,成交金額=成交單價×成交數量
傭金率通常根據每個用戶在證券營業部中的賬戶金額的不同,券商可以進行一定的優惠。
拓展資料
股票傭金,是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股票成交後按成交金額一定比例支付的費用,此項費用由證券公司經紀傭金、證券交易所手續費及證券交易監管費等組成,通常這一部分被稱為規費。
買賣股票的業務收入主要來源於向買賣雙方收取的手續費,即傭金。傭金的標准可以按成交額的一定比例收取。
經紀傭金(BrokerageFee):經紀替投資者提供服務時收取之傭金。
《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規定,從2002年5月1日開始,A股、B股、證券投資基金的交易傭金實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