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信用卡投資網貸平台是否違規
銀行禁止信用卡充值網貸 違規操作頻繁
信用卡資金透支用於網貸,易使網貸風險向銀行體系蔓延。這是因為,卡主將信用卡透支資金用於網路信貸投資,使得銀行信貸資金變相進入網路信貸領域,特別是當貸款人和借款人為同一人時,網路信貸平台容易成為信用卡非法套現平台,一旦借款逾期或形成壞賬,將導致網路信貸風險向銀行體系傳導。
信用卡資金透支用於網貸,易使網貸風險向銀行體系蔓延。這是因為,卡主將信用卡透支資金用於網路信貸投資,使得銀行信貸資金變相進入網路信貸領域,特別是當貸款人和借款人為同一人時,網路信貸平台容易成為信用卡非法套現平台,一旦借款逾期或形成壞賬,將導致網路信貸風險向銀行體系傳導。
一位銀行界人士稱,不少線上支付的商戶,行業備案信息作假,銀行後台無法監管資金去向,資金進入第三方支付通道後,尤其加大了銀行的監管難度。銀行即便檢測到交易額度、地點等基本信息,也很難判斷持卡人是否違規操作。
有網貸投資人表示,近期要抓緊時間提現,因為信用卡套現的人很多,這些人提現很頻繁。現在,央行的文件讓網貸界人心惶惶,信用卡投資人肯定也會蜂擁提現。在一些實力不夠的平台上,投資和套現族同時體現,很可能發生擠兌,出了風險再想起提現就晚了。
不過,也有人從中看到了「商機」。有專業人士表示,信用卡套現和投資都被禁的話,資金供應量估計會大幅減少,網貸平台的資金鏈會變得緊張。更重要的是,平台也想避免投資人擠兌,因此未來網貸平台很可能會提息。
在某網貸平台上看到,自傳出信用卡投資網貸或被禁的消息後,該平台的平均純收益率從6月18日的8.28%逐步提高到11.31%,佐證了上述投資人的判斷。
當然,對於銀行禁止信用卡充值網貸的說法,不少投資人不以為然。一位煙台投資人表示,叫停信用卡充值並不能阻止信用透支資金進入網貸平台。只要線下POS機套現問題無法解決,信用卡資金還會通過線下充值渠道進入網貸平台的。只要網貸平台的高利息存在,就無法阻止套利資金的進入。
② 信用卡免息期透支理財套利違法嗎
信用卡免息期透支理財套利是否違法,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使用信用卡刷卡消費,這樣可以留下一筆現金,用這筆現金進行理財,到期後能即使償還信用卡欠款,這樣合理利用信用卡的免息期進行理財,是不違法的。
2、如果利用信用卡套取現金進行理財,則是違法的,因為套取現金本身就是違法的。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2010年7月26日表示,信用卡套取現金是違法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③ 購買貨幣基金刷信用卡套現違法么
投資並不違法,但利用信用卡套現投資並不合法。據相關規定,「信用卡套現」是指持卡人不是通過正常合法手續(ATM或櫃台)提取現金,而通過其他手段將卡中信用額度內的資金以現金的方式套取,同時又不支付銀行提現費用的行為,這是一種違法行為。央行於日前也下發了《支付業務風險提示——加大審核力度、提高管理水平、防範網路信貸平台風險》,要求相關機構嚴格防範信用卡透支資金用於網路信貸。銀行也加大對套現行為的監管,一發現持卡人的交易出現異常就會採取相應措施,如凍結套現資金甚至凍結信用卡賬戶。
④ 用信用卡取現炒股算違規嗎
你好,通過信用卡提現取款當然是可以行得通的,但是你要考慮這樣做的風險,你如果敢保證炒股一定掙錢才可以,如果說保證不了100%能掙錢那就不要干。因為想到信用卡取現炒股說明你的資金和風險承受能力都是很有限,萬一被套,信用卡又需要還款,得不償失。信用卡本身的功能就是為了消費,是你消費資金的周轉,炒股還是不要乾的。維護好自己的信用很重要。
⑤ 信用卡用pos機刷出來屬於違法犯罪嗎
這個不就是套現嘛,屬於不合規用卡,被銀行發現的話,銀行排查到會採取降低信用卡額度,進一步停用卡片的措施的。另外,套現是違法的,這個新聞里也說過,
⑥ 信用卡投資p2p違法嗎信用卡投資p2p主要有什麼風險
p2p是網路借貸平台,你可以去投資,注意2點就行了1·選擇大型p2p網路借貸平台,如:陸金所,他背後是平安公司,主要是防止平台跑路。2·就是選擇年利率在12%左右的,這樣的投資平台一般包賠。至於你是否用信用卡投資,這涉及到你是否有能力模擬消費了。你懂的我不方便多說。
⑦ 用POS機刷信用卡提現去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是否違法
信用卡刷POS機套取現金當然屬於違法行為,銀行和公安最近都在查非法套現,輕則降低你信用卡額度,重則由公安罰款。
⑧ 信用卡刷卡套現的人和POS機商戶會受到法律處罰嗎
會受到法律處罰。
根據《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
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8)信用卡刷到理財平台違法嗎擴展閱讀
《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
第六十六條持卡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套取現金的,對其按套取現金數額的30%至50%處以罰款。
第六十七條持卡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出租或轉借信用卡及其帳戶的,除責令其糾正外,對其按帳戶出租、轉借發生的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千元罰款,並沒收其非法所得。
第六十八條持卡人惡意透支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⑨ 「用信用卡套取現金」屬於犯法的嗎
違法。
根據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罰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9)信用卡刷到理財平台違法嗎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為信用卡申請人製作、提供虛假的財產狀況、收入、職務等資信證明材料,涉及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或者涉及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
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的規定,分別以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和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定罪處罰。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或其人員,為信用卡申請人提供虛假的財產狀況、收入、職務等資信證明材料。
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分別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和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定罪處罰。
第五條 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
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防範措施:
要防範信用卡套現帶來金融風險,首要任務是明確信用卡套現行為的性質,必須在法律中嚴格界定非法套現行為的構成要件和處罰標准。
才能在現實中產生對非法信用卡套現的威懾力,以保障銀行的資金安全,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其次,建議加大對銀行卡立法的力度。
銀行卡已經成為國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金融工具,有關銀行卡持有者與發放機構之間的權利義務及發卡機構、商戶之間利益的平衡等都需要效力層次較高的法律予以確定。
在美國,對消費信貸產品、信貸額度、利率、擔保、抵押、保險、還款條款、信息披露等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對於規范、推動銀行卡消費信貸業務發展產生了重要作用。
我國的信用卡立法可以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加快立法的進度,以保證在處理銀行卡相關問題時有法可依。
發卡機構的防範措施。在目前法律規定尚不健全的情況下,發卡機構應該在大力拓展信用卡業務的同時,加強風險防範的意識,發卡前嚴格審核申請人的條件,嚴格審批額度。
強調發卡源頭的風險控制。在與特約商戶的協議中,明確特約商戶不得協助持卡人套現,強化其違約責任,以約束特約商戶的行為。
各銀行間應共享違規客戶信息系統,避免同一客戶反復辦卡;引入銀行卡保險機制,與保險公司合作,參與信用卡風險的有關保險,降低信用風險。
⑩ 幫人刷信譽使用信用卡進行虛假交易套取現金行為屬於犯法么
採用虛假交易套現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法律認定為「非法套現」,以非法經營罪定罪。
非法套現是通過虛假的交易改變了資金的用途,將套取的資金用於非法用途或者其他禁止的用途。利用不同市場中同一種產品或是接近等同的產品價格之間的細微差別獲利。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225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據辦案檢察官介紹,所謂情節嚴重,是指套現數額10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套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應當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