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了國壽瑞鑫兩全保險 分紅型 +國壽附加瑞鑫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 交二十年 請問 我買這保險好嗎
我覺得你可以去把這份保單退了,你只是問能拿多少錢,那麼你購買這個保險沒有一點意義。
保險的收益還沒有存銀行5年定存高。
這是一個只保障12中疾病的保險,保障意義也不大。
Ⅱ 中國人壽國壽瑞鑫兩全保險分紅型12種重大疾病有那些
1.中國人壽保險大瑞鑫60種大病包括哪些
中國人壽保險大瑞鑫60種大病包括哪些
重疾50種
1.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症指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個肢體缺失
8.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腦腫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
11.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
12.深度昏迷
13.雙耳失聰-三歲始理賠指
14.雙目失明-三歲始理賠
15.癱瘓
16.心臟瓣膜手術
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
18.嚴重腦損傷
19.嚴重帕金森病
20.嚴重Ⅲ度燒傷
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
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
23.語言能力喪失-三歲始理賠
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25.主動脈手術
26.嚴重多發性硬化
27.因職業關系導致的HIV感染
28.特發性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
29.嚴重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
30.脊髓灰質炎
31.全身性(型)重症肌無力
32.嚴重心肌病
33.嚴重克羅恩病(Crohn』s病)
34.嚴重潰瘍性結腸炎本
35.植物人狀態
36.嚴重1型糖尿病
37.系統性紅斑狼瘡-(並發)III型或以上狼瘡性腎炎
38.非阿爾茨海默病所致嚴重痴呆
39.嚴重類風濕性關節炎
40.嚴重哮喘-二十五歲前理賠
41.腎髓質囊性病
42.重症急性壞死性筋膜炎
43.慢性呼吸功能衰竭終末期肺病
44.胰腺移植
45.急性壞死性胰腺炎開腹手術
46.主動脈夾層血腫
47.系統性硬皮病
48.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
49.慢性復發性胰腺炎
50.終末期疾病(終末期疾病定義:經專科醫生確診處於任一疾病的終末期狀態,並無法以現有的醫療技術緩解,其存活期在六個月以內
十種特定疾病釋義
一、特定惡性病變或惡性腫瘤指經病理學檢查被明確診斷為下列惡性病變,並且接受了相應的治療。
1.原位癌;
2.相當於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3.相當於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傑金氏病;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
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二、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指被臨床診斷為急性心肌梗塞並接受了急性心肌梗塞治療,雖然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塞」的給付標准,但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
2.心電圖有損傷性的ST段改變但未出現病理Q波。
三、冠狀動脈介入手術指為治療明顯的冠狀動脈狹窄性疾病,首次實際實施了冠狀動脈球囊擴張成形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或激光冠狀動脈成形術。四、特定腦中風後遺症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並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後,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部分喪失,其肢體肌力為Ⅲ級,或小於Ⅲ級但尚未達到腦中風後遺症的給付標准;
2.自主生活能力部分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注1)中的一項或兩項。
五、心臟瓣膜介入手術指為治療心臟瓣膜疾病,實際實施了非開胸的經胸壁打孔內鏡手術或經皮經導管介入手術進行的心臟瓣膜置換或修復手術。
六、特定面積Ⅲ度燒傷指燒傷程度為Ⅲ度,且Ⅲ度燒傷面積為全身體表面積的10%或10%以上,但尚未達到20%。體表面積根據《中國新九分法》計算。
七、主動脈介入手術指為治療主動脈疾病實際實施了經皮經導管進行的動脈內手術。主動脈指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但不包括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的分支血管。
八、嚴重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指經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被確診為下列病變,並實際接受了手術或放射治療。
1.腦垂體瘤;
2.腦囊腫;
3.腦動脈瘤、腦血管瘤。
九、特定年齡視力受損指被保險人年滿3周歲後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目視力永久不可逆(注2)性喪失,雖然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特定年齡雙目失明」的給付標准,但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雙眼中較好眼矯正視力低於0.1(採用國際標准視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2.雙眼中較好眼視野半徑小於20度。申請理賠時,須提供理賠當時的視力喪失診斷及檢查證據。
十、嚴重頭部外傷指因頭部遭受機械性外力傷害,引起腦重要部位損傷,並且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頭部外傷導致神經系統功能障礙,雖然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嚴重腦損傷」的給付標准,但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已接受全麻下顱骨切開顱內血腫清除術(顱骨鑽孔術除外);
2.在遭受外傷180天後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部分喪失,其肢體肌力為Ⅲ級,或小於Ⅲ級。注
1.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是指:
(1)穿衣:自己能夠穿衣及脫衣;
(2)移動:自己從一個房間到另一個房間;
(3)行動: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輪椅;
(4)如廁:自己控制進行大小便;
(5)進食:自己從已准備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進行淋浴或盆浴。
注2.永久不可逆:指自疾病確診或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經過積極治療180天後,仍無法通過現有醫療手段恢復。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Ⅲ 國壽瑞鑫兩全分紅保險的十二種重大疾病
國壽瑞鑫兩全分紅保險的十二種重大疾病如下:
一、惡性腫瘤: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范疇。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相當於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3.相當於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傑金氏病;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
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狀動脈阻塞導致的相應區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壞死。須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
1.典型臨床表現,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態性變化;
4.發病90天後,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於50%。
三、腦中風後遺症: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並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後,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注1);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注2);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注3)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四、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指因相應器官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或肺臟的異體移植手術。造血幹細胞移植術,指因造血功能損害或造血系統惡性腫瘤,已經實施了造血幹細胞(包括骨髓造血幹細胞、外周血造血幹細胞和臍血造血幹細胞)的異體移植手術。
五、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它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六、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達到尿毒症期,經診斷後已經進行了至少90天的規律性透析治療或實施了腎臟移植手術。
七、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臟組織彌漫性壞死,導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經血清學或病毒學檢查證實,並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重度黃疸或黃疸迅速加重;
2.肝性腦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學檢查顯示肝臟體積急速萎縮;
4.肝功能指標進行性惡化。
八、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指因慢性肝臟疾病導致肝功能衰竭。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持續性黃疸;
2.腹水;
3.肝性腦病;
4.充血性脾腫大伴脾功能亢進或食管胃底靜脈曲張。
因酗酒或葯物濫用導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圍內。
九、癱瘓: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肢或兩肢以上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疾病確診180天後或意外傷害發生180天後,每肢三大關節中的兩大關節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十、嚴重帕金森病: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的退行性疾病,臨床表現為震顫麻痹、共濟失調等。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葯物治療無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注3)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繼發性帕金森綜合征不在保障范圍內。
十一、嚴重Ⅲ度燒傷:指燒傷程度為Ⅲ度,且Ⅲ度燒傷的面積達到全身體表面積的20%或20%以上。體表面積根據《中國新九分法》計算。
十二、主動脈手術:指為治療主動脈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或開腹進行的切除、置換、修補病損主動脈血管的手術。主動脈指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不包括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的分支血管。
動脈內血管成形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Ⅳ 國壽瑞鑫兩全保險分紅險
國壽瑞鑫兩全保險(分紅型)是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款分紅型主險產品,2008年上市後在市場上一度熱銷。該產品側重於人身保障功能,在固定返還生存金的同時,還有固定保額的身故或全殘保障,紅利將按照公司每年的經營投資狀況分配,作為一款保障型分紅險,其附加的國壽附加瑞鑫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保障12種重大疾病,是一款「生、老、病、故、財」全方位保障的產品,是現在市場上受到極大歡迎的產品。
產品優勢:
1『生』存金:每3年領取一次,按保額的8%領取。
該產品通過年度分紅的形式抵禦通貨膨脹,實現3年一領取的方式,讓用戶的資金保值,每次領取按保額的8%領取,領取額度與保額相結合,具有靈活性和增值效用.
2、養『老』金:健健康康80歲可一次性領取保額3倍的養老金。
該產品如同銀行的活期存摺,還本付息結合紅利累積,為用戶儲備一筆不菲的養老金,當用戶在保險期內急需要用錢時可憑保單借款,以解燃眉之急,將原本的不動產變為活期款項,具有人性化的特點。
3、大『病』保障金:如確診患合同約定大病,按保額3倍進行賠付;且交費期內患病,後期費用免交。
國壽瑞鑫兩全保險(分紅型)附加的提前給付重大疾病,在用戶確診首次患重大疾病後,將按照保額的300%進行賠付,如果用戶在交費期間患病,則可以不再續交費用,同樣獲得合同約定的給付額度。給遭遇風險的用戶大大地降低了經濟損失。
4、身『故』保險金:80歲前身故,保額3倍賠付。
該產品的保障期限較長,身故保障持續到80周歲,如果被保險人在80周歲前身故,按被保險人的保額300%賠付,高額度的賠付為身故人的家庭起到了很重要的經濟保障。
5、理『財』:每年享受中國人壽分紅,可復利計息。可憑保單借款,以解燃眉之急,保障及分紅不受影響。
該產品是中國人壽的熱銷產品,在投資分紅層面,按復利方式累計分紅,其收益相比其它公司的同類產品有明顯的優勢。同時該產品制定的保單借款功能,可以在保障和分紅不受影響的情況下,為用戶靈活借款解決緊急經濟需求。
以某30歲男性投保國壽瑞鑫兩全分紅保險為例,選擇保險金額10萬元、交費期10年,每年交保險費24880元,其保險利益如下:
①被保險人每三年按照保額10萬元的8%%領取,每次領取8000元。
②每年開始享受保險分紅,紅利可以現金領取,也可以累積復利生息。
③如果保單生效一年內被保險人病故,中國人壽無息退還保險費24880元,合同終止;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身故或於保單生效之日起一年後因疾病身故,中國人壽給付身故保險金30萬元,合同終止。
④被保險人健康生存到80周歲的生效對應日,中國人壽給付滿期保險金30萬元,合同終止。
⑤保單生效一年後,被保險人患條款中所列的12種重大疾病任意一種或幾種,憑診斷證明,可提前領取30萬元重疾保險金,合同終止。
⑥投保人如急需資金,可通過保單借款的方式,向中國人壽申請保單現金價值70%以內的借款。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Ⅳ 中國人壽國壽瑞鑫兩全保險分紅型和附加瑞鑫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這兩個保險的反回是不是和存款是一回事
這個保險是交十年,保障到你八十歲,不是保障八十年,交完十年後後面你的錢都不用交了,錢也是八十歲的時候取,不是繳費期間屆滿取的。比如說你三十歲買的,你交費是交到你四十歲不用交,但是保障給到你八十歲。這個意思!!!
這個保險是三年一反還,也就是說你交滿三年的錢,他會返還你保額的8%,三年返還一次。
如果不幸身故的話按照保額的三倍賠付,等到你八十歲的時候返還本金的300%
你的本錢中途是不可以全部領出來的,能拿的就是8%的返還。另外這是一個分紅保險,分紅的話是保險公司每年經營利潤的70%他會做分紅給參與分紅險的客戶,每年都不一樣,這個要看保險公司的經營情況。保險公司賺錢多,你就拿得多,如果不賺錢你可能沒有分紅。分紅也可以拿,不過一般情況下是不建議拿分紅,保險公司的分紅前面都是很少的,只有到後期才多,如果不缺錢的話建議都不要動了。
中途如果像退保的話,是退現金價值,你合同裡面會有一個現金價值表,你可以看一下,每個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都是不同的,越晚退損失越小,但是退保一般損失都很大的。
最後你說「
.還有國壽附加瑞鑫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保險金額15228萬,標準保費175.13是什麼意思?
」
是因為你這個計劃其實是有2個保險組成,一個是主險,生死兩全保險分紅型的,一個就是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組成,175.13就是附加險的保費,你也不管他寫多少,反正保額就是給你這么多,不會錯的,你可以拿附加險的錢去加主險的錢就是你一年的本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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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國壽瑞鑫兩全保險分紅型和國壽附加瑞鑫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是怎麼保的
國壽瑞鑫兩全保險(分紅型)是一款「生、老、病、故、財」全方位保障的產品,是現在市場上受到極大歡迎的產品。保障范圍廣,包括十二種近幾年來發病率較高的重大疾病。該產品有明確靈活的保障金領取規定,從不同層面為用戶提供緊急援助和分紅養老保障,是一款綜合性極強的保險產品。
國壽附加瑞鑫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責任主要是: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險人生存至每滿三個保單年度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生存保險金。
二、被保險人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身故或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後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300%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三、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300%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國壽瑞鑫兩全保險分紅型和國壽附加瑞鑫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的產品優勢:
1、生存金:每3年領取一次,按保額的8%領取。
該產品通過年度分紅的形式抵禦通貨膨脹,實現3年一領取的方式,讓用戶的資金保值,每次領取按保額的8%領取,領取額度與保額相結合,具有靈活性和增值效用。
2、養老金:健健康康80歲可一次性領取保額3倍的養老金。
該產品如同銀行的活期存摺,還本付息結合紅利累積,為用戶儲備一筆不菲的養老金,當用戶在保險期內急需要用錢時可憑保單借款,以解燃眉之急,將原本的不動產變為活期款項,具有人性化的特點。
3、大病保障金:如確診患合同約定大病,按保額3倍進行賠付;且交費期內患病,後期費用免交。
國壽瑞鑫兩全保險(分紅型)附加的提前給付重大疾病,在用戶確診首次患重大疾病後,將按照保額的300%進行賠付,如果用戶在交費期間患病,則可以不再續交費用,同樣獲得合同約定的給付額度。給遭遇風險的用戶大大地降低了經濟損失。
4、身故保險金:80歲前身故,保額3倍賠付。
該產品的保障期限較長,身故保障持續到80周歲,如果被保險人在80周歲前身故,按被保險人的保額300%賠付,高額度的賠付為身故人的家庭起到了很重要的經濟保障。
5、理財:每年享受中國人壽分紅,可復利計息。可憑保單借款,以解燃眉之急,保障及分紅不受影響。
該產品是中國人壽的熱銷產品,在投資分紅層面,按復利方式累計分紅,其收益相比其它公司的同類產品有明顯的優勢。同時該產品制定的保單借款功能,可以在保障和分紅不受影響的情況下,為用戶靈活借款解決緊急經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