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三板企業國有產權在產權交易所轉讓之後,在股轉系統怎麼操作
還是不是很明白,我這邊一般遇到不能再股轉系統交易的情況,停牌那些。是先簽一個代購協議。由投資方打款給企業方,最後復盤還是要再到股轉系統交易。
⑵ 新三板做市轉讓後還能協議轉讓嗎
協議轉讓是指產權交易雙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過洽談、協商以協議成交的交易方式。
做市轉讓是買賣雙方通過證券公司的報價進行交易,做市交易一般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
新三板公司採取做市轉讓後可以再變更為協議轉讓的。掛牌公司申請並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股票轉讓方式可以變更。
⑶ 新三板里做市轉讓和協議轉讓的區別
新三板協議轉讓:買賣雙方線下議定價格,通常買賣方直接洽談,然後通過股轉系統(新三板)交易。買方要有比較專業的知識,才能盡可能避免投資失誤。
做市轉讓:買賣雙方通過主辦券商(證券公司)報價交易。即證券公司通過比較專業價值評估體系,給出相對合理的建議價格,對於非專業買方有一定的風險規避作用。
一般來說,為了股價,能選擇做市轉讓的企業都會採用做市轉讓的模式。
⑷ 請前輩們指教,新三板與股權交易所,區別在哪裡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俗稱的「新三板」)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是全國性的證券交易場所。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天津股權交易所等地方性的股權交易中心是由省級政府批准成立的,是地方性的股權交易中心。新三板市場在掛牌企業基本條件、掛牌程序、投資者標准、交易規則等方面都與地方性的股權交易中心存在差別。
以下分別從掛牌企業基本條件、掛牌程序、投資者標准3個方面對新三板市場和天津股權交易中心、上海股權交易中心作詳細的對比【更多有關新三板上市、融資、路演可上{新三板資本圈}了解。】:
1.掛牌企業基本條件對比
⑸ 新三板與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有哪些區別
1.新三板指的是位於北京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原先只針對你所提到的四個高新區里的企業提供掛牌和股份轉讓服務,預計明年初將進行擴容,即取消地域限制,改為面向全國所有企業。
2. 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已經不是「准備探索"了,全國目前有25家以上的股權交易中心,只有少數幾個省份沒有建設股交中心的計劃,其他均已成立或是報道擬籌建。所謂的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是相對於新三板、天津股權交易所和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這3家全國性股權交易中心而言的,其在掛牌規則中均沒有規定只能是當地企業,只不過是股交中心依據自己的資源和實力設定的發展定位而已,不過,一般政府對於在本地股交中心掛牌的企業會有更大力度的補貼。
3. 新三板的監管機構為證監會,其他股權交易中心一由當地的券商、產權交易所、城投公司等入股成立,其主管單位一般為當地的金融辦和發改委。
⑹ 新三板與產權交易所有什麼區別
新三板是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而新三板與滬深交易所的主要區別有哪些?服務對象不同,投資者群體不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一一介紹。
「新三板」與滬、深交易所具有相同的法律定位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定位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新三板」與滬深交易所的主要區別在於:
一是服務對象不同,新三板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二是投資者群體不同。我國交易所市場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
三是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
針對自然人投資者,將從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專業知識三個方面嚴格准入條件,提高投資者准入門檻。不符合適當性要求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專業機構發售的基金、理財產品等間接投資於掛牌公司。
「新三板」公司可直接轉板至證券交易所上市
證監會表示,《國務院發布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要求建立不同層次市場間的有機聯系,就是要使得交易所市場、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股權轉讓市場之間形成上下貫通、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因此,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掛牌公司可以直接轉板至證券交易所上市,但轉板上市的前提是掛牌公司必須符合《證券法》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在股本總額、股權分散程度、公司規范經營、財務報告真實性等方面達到相應的要求。
建立便捷高效的轉板機制後,企業就可以根據自身發展階段、股份轉讓和融資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自由選擇適合的市場,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
⑺ 新三板與地方產權交易市場的區別
(1)嚴格意義來講,產權交易所並不能被視為我國的證券市場的一部分,目前只能歸其場外交易市場。
(2)掛牌公司不同。新三板的掛牌公司一定是符合條件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產權交易所的交易主體並無此要求,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甚至擁有經營性國有資產的事業單位,都可以成為交易主體。
(3)管理機構不同。新三板目前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監管;產權交易所的監管單位為個地方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4)交易制度不同。新三板的交易制度是按照證券公司代辦股份報價轉讓制度,即由買賣雙方在協商議價後,再通過證券公司的委託報價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清算交割平台完成交易;產權交易所實際上只是一個由國有資產主管機構監管的交易所,並不存在交易系統,也不需要線上交易,只需要在監管部門的督導下完成產權交易即可。
(5)交易監管規則不同。新三板的監管規則在掛牌公司治理結構、信息披露、財務數據等方面都比照了上市公司的要求,只是在具體標准上有所降低;產權交易所的監管規則由各地主管部門制定,通常沒有太多限制,只是對國有資產的轉讓有嚴格的評估標准和評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