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7年股權轉讓印花稅怎麼繳納
您好,您可以詳細描述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股權轉讓印花稅率
1、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印花稅率為:由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印花稅。
2、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印花稅率: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號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稅率保持1‰。即對對買賣、繼承、贈予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改為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再徵收。
二、股權轉讓印花稅繳納的三種情況如下:
1、當公司有實際入資的資金
根據轉讓的金額,雙方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2、當公司沒有實際入資的資金
轉讓方、受讓方都不用繳納印花稅
3、特殊情況
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具體如下:內資企業轉讓股權涉及的稅種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該股權轉讓所得,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
(1)如果A是企業,其轉讓所持有的股權,形成的投資收益,要並入A企業的利潤,計征企業所得稅還要交印花稅
(2)如果A是個人,其轉讓股權應該按照轉讓股權的價格與投資款的差額,計征個人所得稅另外,A和B都還要交印花稅
三、印花稅股權轉讓的征稅原因: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在經濟活動中書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等應依法計算繳納印花稅。對於債轉股業務而言,需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
(1)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的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由於債轉股合同或協議不在上述列舉范圍之內,因此無論債權人和債務是否就債轉股業務簽訂了合同或協議,均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2)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記載資金的賬簿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圍,應按照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作為計稅依據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後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⑵ 股權轉讓協議如何計算印花稅
目前,股權轉讓繳納印花稅主要分兩種情況:
1、 根據財稅[2005]11號文件規定,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按照「股權轉讓書據」交納印花稅。
2007年5月30日,該稅率已經由1‰調整為3‰.
2、 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文件規定,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即除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以外的股權轉讓合同。
按照「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
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征稅的合同在國外簽訂時。
不便按規定貼花時,應在帶入境內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
並且外商投資者境外交易股權只是在境外付款。
所以該股權轉讓協議應該在帶入境內時按規定的稅率貼花。
(2)股權轉讓交易印花稅擴展閱讀:
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實際是一份標的為股權的特殊合同。
協議首先應符合一般合同的生效的要件,即具備:協議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標的須確定和可能。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故股權轉讓合同也自成立時生效。
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
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各方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而股權轉讓行為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
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相應的股東變更之後,該股權轉讓協議的受讓一方才能取得股東身份。
⑶ 股權轉讓需要交印花稅嗎
股權轉讓如果轉讓方是公司,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但如果轉讓方是個人,只用按照20%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可。
股權轉讓存在兩種情況,具體繳納印花稅稅率規定如下:
1、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託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轉讓行為應按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3‰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託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此轉讓應按1991年9月18日《國家稅務總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號)文件第十條規定執行,由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印花稅。
(3)股權轉讓交易印花稅擴展閱讀
股權轉讓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詳見參考資料《公司股權轉讓的稅費處理》。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該股權轉讓所得,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
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規定: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自2003年1月1日起,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契稅:根據規定,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股權,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征契稅;在增資擴股中,對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或作為出資投入企業的,徵收契稅。
⑷ 股權轉讓協議怎樣交印花稅
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後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按金額比例貼花的應稅憑證,未標明金額的,應按照憑證所載數量及國家牌價計算金額,沒有國家牌價的,按市價計算金額,然後按規定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所載金額為外國貨幣的,納稅人應按照憑證書立當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摺合人民幣,計算應納稅額。
(4)股權轉讓交易印花稅擴展閱讀:
印花稅的相關要求規定:
1、印花稅票為有價證券,各地稅務機關應按照國家稅務局制定的管理辦法嚴格管理,具體管理辦法另定。第三十一條印花稅票可以委託單位或個人代售,並由稅務機關付給代售金額5%的手續費。支付來源從實征印花稅款中提取。
2、凡代售印花稅票者,應先向當地稅務機關提出代售申請,必要時須提供保證人。稅務機關調查核准後,應與代售戶簽訂代售合同,發給代售許可證。
3、代售戶所售印花稅票取得稅款,須專戶存儲,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當地稅務機關結報,或者填開專用繳款書直接向銀行繳納。不得逾期不繳或者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