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股民A的52元的買單先於股民B的賣單掛出,則當B掛單時,立刻有100股以52元成交,其餘900股以46元的價格掛在賣盤上,此時的最新價格就是52元。
2、如果股民B的46元賣單先於A掛出,則當A掛單買入時,立刻以46元的價格成交100股,此時最新價就是46元,而B的其餘900股以46元的賣價掛在盤面上。
3、如果A和B同時掛單(在交易伺服器內記錄為同一時間段,通常以1/100秒或1/1000秒為一個記錄時間段),則有100股以(52+46)/2=49元(二者的均價)成交,其餘的以46元的價格掛在賣盤上。
4、如果A和B的成交均價不是一個合理的價格,比如A掛52.15買入,B掛52.14賣出,成交均價就是52.145元,但股價最小單位為分(0.01元),則以最接近上一成交價的價位成交。
例如,如果上一成交價為52.16,則以52.15成交;如果上一成交價為52.13,則以52.14成交。
② 股票買賣是按實時價成交,還是當日收盤價成交
股票買賣是按實時價成交,收盤價只是當天最後一分鍾和三分鍾的平均價格,全天交易的價格是波動的,以當時成交價格為准。
我國股市成交優先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③ 股票成交價格
1。股票的成交價格是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但在同一時間買賣雙方報了不同的可以成交的價格,按雙方的平均價格成交。
比如甲在9點45申報8.5元買入1000股,在買一檔上,乙在9點45的時候申報8.7賣出1000股.在賣一檔上,由於買價低於賣價,所以不能成交 。
如果買價是8.7元,賣價是8.5元,成交價是8.6元。
2,股票漲跌停價格在交易過程中是怎麼樣形成的?漲跌停後在盤中是否還可買賣?
漲停後,買需要排隊,賣可以立即成交。
具體可看:http://ke..com/view/701825.html?wtp=tt
④ 交易所顯示的每日即時的股票是多少算出來的
全國有數千萬股民,每個股票每分鍾都有人在買入和賣出,每個人的委託報價是不同的,所以成交價也不同,證券交易所把每筆實時成交價和成交量通過網路向全國實時發布。
這股價不是計算出來的!!!是每一筆成交的結果!!!
⑤ 股票成交價格的確定 詳細點 最好有些例子的
現在給你舉個例子! 好比某股三檔 賣三價5.45 賣二價5.44 賣一價5.43 買一價5.42 買二價5.41 買三價格5.40 1,你手中持有股票,現在你想賣出,如果你想立刻成交,那麼你按照買一價或者低於買一價格掛單,那麼就會立刻成交,成交價格為現在的買一價5.42 除非你量非常大,買一價檔位的所有委託買單都被你給成交了,那麼就會再成交買二價檔位的所有買單,你這一筆確定的成交價格即現價為5.41 你不十分急於成交,那麼你就會掛單到賣一價或者賣二賣三價之後,此股逐漸上漲上漲到你掛單的那個價位 電腦主機就會自動給你成交,那麼你股票的成交價格就是你掛檔的股票價格,你掛5.43成交價格就是5.43,掛5.44成交價格就是5.44
2,你手中沒有該股,你想買進! 如果你急於買進,你就會出賣一檔位的價格5.43去主動買入該股,成交價格就是5.43 你擔心搶不到股,你掛了高於5.43的價格,那麼就會從此時的賣一檔位的掛單開始給你成交,由低價位賣單到高價位賣單去滿足你的買入需要,你這一筆的成交價格就是5.43或者5.44或者之上,最後滿足你讓你這買單成交完的賣家價格就是成交價,這要看你掛單量多大,你掛的價格是漲停價格的話,量又海量的話,那麼你直接把該股拉到了漲停! 你不急於買入該股,你掛單買一價5.42或者買二價5.41或者更低的價位,如果有人主動賣出讓你的買單成交了,那麼你的成交價格就是你的掛單價格! 收盤價格的確定是收盤前一分鍾所有成交的均價! 開盤價格的確定是由電腦主機對所有買賣單集合競價產生 ,以產生最大成交量為原則進行配對成交 如9點15-9點25無撮合成交,以前一日收盤價格做今日開盤價格!
⑥ 交易中的股票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一個極端情況:假如一隻在正常交易的股票昨日收盤10元,今日剛完成的一筆成交價格也是10元,那麼現在股價就應該是10元(對嗎?即時的股價是看最近一筆成交價格是嗎?跟所掛的買單賣單無關是嗎?)
是的!
然後突然所有的賣單都撤掉了,隨後買單封至漲停價11元,但沒有任何成交,最近一筆交易價格還是10元。那麼現在該股票的價格是10元還是11元?如果這個情況(無成交)持續直至收盤,那收盤價格是10元還是11元?該股票今日算不算漲停?明天的漲停價回事12.1(11*110%)元嗎?
現在的價格是10元。該股票沒有漲停。明天漲停價是11元
⑦ 如果一隻股票今日只有一手買賣,那今日該股價格就是這一手的成交價嗎
對,該股的開盤價,收盤價,最高價和最低價都是這一手的成交的價位!k線圖上應該是個一字行。
如果這一手的成交價比昨天收盤高的話就是漲
比昨天收盤最後一手成交價低的話就是跌。
⑧ 每日股票交易價格如何確定
9:30看盤後的變動是由買盤、外盤推動的,就像賣白菜一樣。
但開盤價則是由囤積白菜的業主(或菜販子)決定的。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買或賣某種股票的信息都輸入到電腦內,但此時電腦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開市前的一瞬間(9:30)電腦開始工作,十幾秒後,電腦撮合定價,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確定的價格產生了這種股票當日的開盤價,並及時反映到屏幕上,這種方式就叫集合競價(下午開市沒有集合競價)。
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
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託和6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賸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競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竟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競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所謂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時間即每周1~5上午9時30分 ~11時30分,下午1-3時,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採取連續競價方式,接受申報進行撮合。
1. 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2.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結束、交易時間開始時(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期間每一筆買賣委託進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按照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託當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託無效。
1、時間優先原則 申買價高於即時揭示最低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於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兩個委託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餘的繼續留在單上,等待下次成交。
2、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 打個比方現在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出現了一個願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願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根據價格優先原則就會優先讓他們撮合成交,成交價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價9.95了。
⑨ 買賣股票時,買入和賣出價格怎麼確定
1、委託買賣股票時,委託的價格要在現價的基礎上有所變動。如果是買入股票的話,則委託的價格要比現價要高,才能使成交率提高,如果低了,很可能成交不了。同理,如果是賣出股票,委託賣出的價格要比現價低,這樣才能更容易成交。
2、委託買賣股票又稱為代理買賣股票,是專營經紀人或兼營自營與經紀的證券商接受股票投資者(委託人)買進或賣出股票的委託,依據買賣雙方各自提出的條件,代其買賣股票的交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