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公司股票開始在某些股票交易場所中接受交易。注意在我國,「掛牌」與「上市」各有嚴格的含義。
一般而言,掛牌指的是公司已經發行的股票在某交易場所可以交易,而上市則指的是公司需要在某交易場所中新增發行一批股票,這批新發行的股票與公司原來已發行的股票此後在該交易場所中可以交易(注意原來已發行的股票仍然有限售的規定)。
(1)股權交易中心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公開掛牌轉讓股權的法律風險
一、股權瑕疵的法律風險
股權是受讓方在股權轉讓中的的核心目的,為了確保受讓人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證其自身的權益,則需要對該股權進行盡職調查,以確認以只有不存在任何的權利瑕疵。
股權瑕疵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股東未出資;
股東出資不足;
股東抽逃出資;
股權被設定了相關擔保;
股權為該股東與第三人共有;
股權被採取司法強制措施等情形,這些瑕疵都將影響轉讓股權的質量和價值,進而將會影響受讓方是否將繼續受讓該股權。
二、股權變更的法律風險
我國《公司法》第32條規定:「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即股權轉讓協議的生效並不必然導致受讓人成為為股東,即受讓人在簽訂了有效的股權轉讓協議後仍然不能馬上就享有股東的權利,而是在股東變更後開始享受股東權利
B. 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上巿與證交所上市有什麼區別
證交所上市是全國性的,才能稱為上市公司;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是區域性的,是掛牌,不能稱為上市。
掛牌公司指注冊地在境內、股票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與上市公司相對,是公眾公司的一類。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掛牌條件是:
1、為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2、有健全的公司組織結構;
3、登記託管的股份比例不低於可代辦轉讓股份的50%;
4、符合中國證券業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C. 公司在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上市,是上市公司么
公司在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上市,不是上市公司。
股權交易中心業務范圍:
1.為非上市企業的股權託管、登記、轉讓、融資、結算、過戶等提供場所、設施和服務;
2.組織和監督股權託管交易活動;發布市場交易信息;
3.代理股權買賣服務;
4.為非上市企業進場掛牌提供咨詢等綜合服務;
5.為多層次資本市場儲備上市或掛牌企業資源,協助落實扶持企業上市發展的政策措施,並向有關職能部門提供政策參考。
D. 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掛牌和上市的區別
由於國內股票發行後即獲得上市資格,因此,我們會把上市和掛牌等同,而在美國,上市和掛牌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上市是指已經發行或擁有外部股票的公司把自己變成一個公眾公司,其股票可以在公開的市場上進行交易,這個市場可以是NYSE 、AMEX和NASDAQ等主板市場,也可以是OTCBB、Pink Sheets等低層次的櫃台交易市場;而掛牌是指公司符合一定掛牌條件後,通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審核批准,在提供掛牌服務的機構如NYSE 、AMEX和NASDAQ等掛牌。
一般而言,如果一家中國公司想要實現納斯達克上市,需要經歷如下步驟:提出申請、等待答復、取得法律認可、招股書的Redherring(紅鯡魚)階段、路演與定價,然後就是招股與上市階段。只要公司符合納斯達克上市要求,並且能夠吸引到國際投資者的關注,那麼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的難度不大。因為納斯達克是一個成熟的市場,只要投資者預期上市公司能夠給他們帶來回報,他們必然會熱烈地追捧這家公司的股票。只要獲得投資者熱烈認購,上市公司也就能夠在納斯達克以很高的市盈率融得資金。
E. 目前國內有哪些區域股權交易中心
國內建立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圖覆蓋,至於場外市場和上市公司的一些數據可以參考圖書館最近推出了場外市場部分(2月份最新報告,數據不是很全),和中心網站查看相關內容。
它是主板、小板、創業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和完善。我們將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和河南省政府的領導下,探索、規范和完善試點市場。讓它成為中國的納斯達克,為中原經濟區的建設和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做出巨大貢獻!
該地區的股票交易中心現在在每個省都有一個,俗稱「新四板」。基本上,它是由地方政府發起的。最重要的是企業上市服務。
F. 掛牌公司跟上市公司有什麼區別
1.主要區別在於,是企業資本化的兩種行為:
上市一定掛牌,掛牌未必上市;
掛牌解決了企業股份的流通性,上市解決企業融資問題;
2.本質區別,掛牌只是企業進入股轉系統,可以進行交易,並沒有首次發行股票完成融資,交易的股份為原始股份。
G. 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是什麼意思
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意思是公司在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上市。
股權交易中心一般是由當地政府批準的非盈利性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企業在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可以解決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也可以提升企業的信用等級,也可以提高企業品牌價值,有利於企業完善內部結構,也可以享受不同地區的政府補貼等等。
(7)股權交易中心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實現股權轉讓一般需要有經過以下手續:
(一)首先需要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蓋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東對欲相關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三)需要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四)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後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五) 在上述文件簽署後30日內,向稅務部門交納相關稅款,再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