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於利空,只屬於中性消息,一般來說這種做法是說明股東急需用錢,但又不願意把股賣出套現(注意如果控股股東的股票處於限售期內除外,原因是其股票還沒有到時限上市流通交易),通過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能在一段時間內融資得到現金,一般這些質押式回購是有期限的,回購到期時必須用現金贖回相關股票並支付相關回購融資利息(註:這個利息在回購生效時就已經雙方約定好了)。
但是如果在回購期內,相關質押的股票股價大幅下跌,導致相關質押股票的價值達不到質押物維持最低資產價值要求時,一般這些質押式回購交易都會要求融資方追加相關的質押資產作為質押物的,如果未能及時追加,就可能會被視為違約,那時質押的資金出借方是有權賣出股票變現或變更該股票的擁有權(具體要看相關回購的協定),那時候就可能會變成利空消息。
⑵ :關於控股股東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對股票好不好啥意思
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是利好,但是漲不漲就不一定
⑶ 股票質押式回購有哪些風險
你好,股票質押回購的風險:
第一,市場風險。待購回期間,質押標的證券市值下跌,須按約定提前購回、補充質押標的證券或採取其他約定方式提高履約保障比例。標的證券處於質押狀態,融入方無法賣出或另作他用,融入方可能承擔因證券價格波動而產生的風險。質押標的證券發生跨市場吸收合並等情形,融入方面臨提前購回的風險。
第二,信用風險。融入方違約,根據約定質押標的證券可能被處置的風險;因處置價格、數量、時間等的不確定,可能會給融入方造成損失的風險。
第三,利益沖突的風險。在股票質押回購中,證券公司既可以是融出方或融出方管理人,又根據融入方委託辦理交易指令申報以及其他與股票質押回購有關的事項,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風險。
第四,異常情況。融入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時應關注各類異常情況及由此可能引發的風險,包括質押標的證券或證券賬戶、資金賬戶被司法等機關凍結或強制執行;質押標的證券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提前終止;證券公司被暫停或終止股票質押回購許可權;證券公司進入風險處置或破產程序等等。
第五,標的證券范圍調整。標的證券可能被上交所暫停用於股票質押回購或被證券公司調整出范圍,導致初始交易或補充質押無法成交的風險。
此外,股票質押回購業務還面臨著操作風險、政策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等,同時,投資者要需要特別注意特殊類型標的證券、交易期限等問題。
⑷ 關於控股股東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對股票有影響嗎
利好!股東股票質押,相當於鎖定了,說明看好公司,同時公司又融資了一筆錢,實屬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