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保人死亡,且繼承人也相繼去世,投保人可以變更為被保險人嗎
什麼叫不能變更啊,你也可以成為投保人啊,當然你要滿18周歲。還有就是你姥姥的遺產第二繼承人是你媽媽,你是你媽媽的第二繼承人有權利繼承財產的。實在不行你就說不給你辦理就投訴他們到保監會。理賠就是很難的,要不那些做理賠崗位的人不都下崗了。如有不明可以追問我。
㈡ 請問太平洋分紅保險10年期,投保人去世了,要變更投保人嗎
需要變更一下的,只要被保險人還在就可以,帶好相應的身份證件跟手續去太平洋保險公司辦理變更手續或者找當時幫你們做保險的業務員幫你們辦!
㈢ 保險中被保險人和投保人可以更改嗎
保險合同中有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投保人就是出錢的人,這個人是可以變動更改的,但是有一定要求的,投保人必須出現某種原因,比如身故等,可以跟保險公司提出申請,符合更改要求,就可以變更了。而且投保人必須要和被保人有直系親屬關系。被保險人是不能更改和變動的,在成立合同時,誰成為被保險人,就要一直是被保險人,不能變更。受益人也是可以變更和更改的。總之被保險人不能變更,投保人滿足一定的要求可以變更。
㈣ 保險中被保險人和投保人可以更改嗎
保險中被保險人是不允許更改的,但是投保人可以更改。被保險人,是指根據保險合同,其財產利益或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投保人往往同時就是被保險人。
㈤ 分紅型保單上的被保險人可以變更嗎
可以變更投保人,保單不會改變的!變保單那就意味著退保,退保是相當虧損的!保險公司談收益的都是忽悠人的!保險公司就是以分紅盈利,《分紅保險》就是保險公司掙錢的法寶,讓你不知不覺的就上當受騙了!保險公司的《大病保險》是保死的,因為你要是得了和保險合同上對號入座的病,這人就是死路一條。你更要明白,是保險算計你,不是你算計保險!保險就是,你消費,保險公司為你服務,他是掙你錢的,不是給你分錢的,你不能把保險的本意給弄錯了,弄錯了最後就是上當受騙!保險,除了意外險,其他的險種都是忽悠人的。買了壽險的人都被忽悠了,因為你啥時候都不能取錢,一旦取錢就會損失慘重,一直到死,你死的時候還得的這病,要和保險合同的病一樣,一字不差,才能得到理賠,否則就不會理賠。小孩一出生就談死亡保險,這就是咒人趕快死亡!保險只談現金價值,不談本金和分紅。保險發生合同責任,他才有現金價值和分紅,不發生合同責任他只談現金價值,而那個現金價值保險合同上面就有現金價值表,多少年是多少錢,你看了就會明白的。那個錢遠遠要比本金要少的多,不管是取錢、退保,還有所謂的轉換養老金,都是看那個現金價值。保險業務員他們就沒把保單的現金價值給你說明,說明之後客戶看了就不買了,所以他們忽悠你保費交清就拿錢。保險若干年取錢都是虧損的,其實若干年就算拿到本金,你的本金的貨幣貶值也是虧損了很多。保險公司每天開會《所謂保險公司的晨會》就是講一些忽悠人的辦法!就是講這個分紅幾十年多少多,那個紅利幾十年多少多,再加上這個現金價值多少多,哎吆,你一看好多數字,把你忽悠的就眼紅了。其實保險了解了就很簡單,就是,保險出險時看你的《保障》,不出險看你保單的《現金價值》,不管是多少年都是看《現金價值》,因為壽險都是終身險,不到終老死亡取錢,那就視同退保(也就是給你的現金價值),所以你理解了這兩個數字,你就不會被賣保險的忽悠,他所說的那些眼花繚亂的數字,是不會忽悠你上當受騙的。最後千萬要記住,所謂「保險」就是用來抵禦風險的,不是用來理財的,更不能想用保險來賺錢。想理財賺錢或想抵禦貨幣貶值,可以做基金和國債(不是很好的選擇)。所以,分紅型保險是以保險的名義騙客戶的錢。與其講(理財保險)是宮廷玉液酒,一百八一杯,不如講,(其實就是那個二鍋頭兌那個白開水。)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㈥ 分紅保險交費期己交滿,投保人去死,被保人該什麼辦
這個業務員絕對在誤導你:可以全部取出(現金價值+分紅),括弧里的話他咽到肚子里了,沒敢告訴你。這是一款很不錯的險種,樓上幾位朋友已經告訴你了,這里我就不重復了。不要因為業務員的問題,影響到您的利益,不要管他。好好享受中國人壽帶來的好運吧!投保和退保是每個投保人的權利,請三思後用好你手中的權利。
㈦ 投保人去世了,怎樣變更了投保人,我上的是太平人壽保險
要親自去保險公司去辦理這些手續吧,看看保險條款怎麼寫的吧。
㈧ 投保人死亡,該怎樣更換投保人
(一)變更需要材料:須提供投保人死亡證明,由原投保人的法定繼承人書面委託其中一名代表親辦,新投保人對被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辦理時需提供所有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原投保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授權委託書、有效身份證件及其與原投保人的關系證明,若繼承人中存在已身故的情況,須提供身故證明,身故證明無法提供的,由其他繼承人共同聲明。投保人變更,不受理原投保人委託代辦,僅受理現投保人及被保險人委託代辦業務。
保全申請單、原投保人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更換人員告知書、(如有豁免,可能需要)補繳保費、銀行轉賬授權書(如更換前繳費方式是銀行轉帳)、(若委託他人送達變更材料)授權委託書。
(二) 變更後收到材料:申請單復印件、批單、更換人員告知書復印件、銀行轉賬授權書復印件 (如果有)。
(三) 受理時間:保險合同有效期內。
(四) 生效時間:保全申請受理日。
(五) 保全申請單上需要同時有被保險人及原投保人的簽名認可。新投保人在更換人員告知書投保人簽名欄簽名。
(六) 如原合同有豁免計劃,需要在"更換人員告知書"上回答問題 ,如果沒有,則無需回答。
(七) 如原合同有豁免計劃,可能需要投保人體檢
(八) 更換的投保人要符合可保性利益
(九) 如原合同有豁免計劃,更換的投保人要符合豁免計劃中對於投保人的相關要求。
(十) 當附加豁免保險的繳費期限剩餘不足兩年時,變更投保人後將無法附加豁免保險。
(十一)該保險合同原銀行轉賬賬號取消,需新投保人提供新的銀行轉賬賬號。
(十二)如果原合同有豁免計劃,更換投保人以後保費可能發生變化,計算保費差額的開始時間為保全申請單收到日,變更後豁免險費率為保全申請受理日之前最近的一個周年日時的費率。
㈨ 投保人死亡後怎樣變更投保人
變更需要材料:須提供投保人死亡證明,由原投保人的法定繼承人書面委託其中一名代表親辦,新投保人對被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辦理時需提供所有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原投保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授權委託書、有效身份證件及其與原投保人的關系證明,若繼承人中存在已身故的情況,須提供身故證明,身故證明無法提供的,由其他繼承人共同聲明。投保人變更,不受理原投保人委託代辦,僅受理現投保人及被保險人委託代辦業務。
變更後收到材料:申請單復印件、批單、更換人員告知書復印件、銀行轉賬授權書復印件 (如果有)。
受理時間:保險合同有效期內。
生效時間:保全申請受理日。
保全申請單上需要同時有被保險人及原投保人的簽名認可。新投保人在更換人員告知書投保人簽名欄簽名。
如原合同有豁免計劃,需要在"更換人員告知書"上回答問題 ,如果沒有,則無需回答。
如原合同有豁免計劃,可能需要投保人體檢。
更換的投保人要符合可保性利益。
如原合同有豁免計劃,更換的投保人要符合豁免計劃中對於投保人的相關要求。
當附加豁免保險的繳費期限剩餘不足兩年時,變更投保人後將無法附加豁免保險。
該保險合同原銀行轉賬賬號取消,需新投保人提供新的銀行轉賬賬號。
如果原合同有豁免計劃,更換投保人以後保費可能發生變化,計算保費差額的開始時間為保全申請單收到日,變更後豁免險費率為保全申請受理日之前最近的一個周年日時的費率。
㈩ 保險受益人去世怎麼更改受益人
保險受益人去世需要經過相關繼承人的公證證明,才可以更改受益人。保險合同受益人去世後,其資產的合法繼承人都是可以作為保險賠償的受益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二條 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10)分紅保險被保人過世更改投保人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九條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與其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
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