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創業板新股中簽後怎麼交易
注冊制下
創業板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規則不同於主板
創業板// 新股上市初期交易規則須知
01
證券簡稱首位字母標識「N」、「C」
「N」-上市首日
「C」-上市次日至第五日
02
無漲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
※第6個交易日起,漲跌幅限制為20%
03
盤中臨時停牌機制
設置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具體規定如下:
對於無漲跌幅限制股票,當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的,將觸發臨時停牌。
每次停牌10分鍾,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在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後,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
04
不接受市價申報
這里特別提醒各位投資者,創業板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支持市價申報。
㈡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有哪些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 5 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 20%。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創業板股票單筆最低申報數量維持不變,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 100 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 100 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同時,創業板股票調整了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要求,限價申報不得超過 30 萬股,市價申報不得超過 15 萬股。
對於無價格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 900% 以內,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 10%。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 102%, 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 98%。對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執行前述 2% 價格籠子的規定,其他階段的有效競價范圍和漲跌幅范圍一致。
投資者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 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 98%。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除外。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近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
下面分別以買入申報和賣出申報各舉兩個例子說明:
例一,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小深計劃買入創業板股票 X,若此時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 8.00 元 /股,那麼,小深的買入申報價格就不得高於 8.00×102%=8.16 元 / 股。
例二,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小深計劃賣出所持有的創業板股票 X,若此時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8.00 元 / 股,那麼,小深的賣出申報價格就不得低於8.00×98%=7.84 元 / 股。
投資者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和大宗交易三種方式參加創業板股票交易。不同於深市其他板塊,創業板股票引入了盤後定價交易方式。投資者需關注競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和大宗交易這三種交易方式在交易時間、申報時間、成交原則等方面存在的差異。
㈢ 創業板新股中簽後怎麼交易
創業板的新股中簽之後需要繳納足額的資金,等待新股上市的通知之後就可以上市交易了。
㈣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有哪些
上海交易所: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新股上市首日:
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連續競價階段、開市期間停牌階段和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者下跌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不再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因前款規定停牌的,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當日14:57復牌,進入收盤集合競價階段。
深圳交易所: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新股上市首日:
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競價范圍:發行價的上下20%(超過120%,但為超過144%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參與連續競價)
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連續競價、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盤中臨時停牌30分鍾;
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4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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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什麼是創業板 如何申購創業板新股 創業板交易規則是什麼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指主板之外的專為暫時無法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給,在資本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創業板於2009年10月23日正式開市。
創業板股票的交易代碼為30xxxx。其交易以競價交易方式進行,符合規定的,也可進行大宗交易。除特別規定外,參照執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關於主板A股股票的相關規定。
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創業板股票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㈥ 創業板股票首日交易規則
創業板股票首日交易規則?目前,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無漲跌幅限制,投資者買賣個股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原則,較高價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買進申報,較低價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時先申報者優先滿足,2020年8月24日,創業板實施了新的交易規則,實施的交易規則和科創板是一樣的,要求首5個交易日都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漲跌幅限制調整為20%,當股票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時,深交所可對該股票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50%時,深交所可該股票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時,深交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至14時57分,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目前創業板新股的風險相對於主板更高,在發行制度上,創業板股票脫離了23倍市盈率約束的市場條件,存在發行定價過高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