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該是定期的那種,領取分紅有很多保險產品,最好還是投資2年或者3年領取的那種,不過,既然你已經買了,那就安心等到20年後領取就是了,如果還有剩餘的錢的話,還可以投資每年領取分紅的那種,很好哦,我知道平安就有種叫富貴天使的,富貴人生等不錯。
Ⅱ 我父親給我的子女投保了中國人壽福祿雙喜兩全保險(分紅型),沒有經過我的同意,這個隔代保險有效嗎
隔代投保屬於無效保單!保險公司對於這種保單應該予以拒收!
可是中國人壽對於這種保單竟然收了!屬於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保險法可以對該業務員處以吊銷保險代理人資格,對該中心支公司處以罰款,並責令無條件退還客戶所有保費,好像還要進行書面道歉!
這是屬於詐騙行為啊!
建議:找到該中心支公司要求無條件退還所有保費!(最好保留視頻音頻證據留作打官司用)中心支公司肯定是不會照辦的,而是給你做思想工作,甚至利用你不懂保險法的弱點忽悠你!
這事還沒完,然後致電中國禽獸客服熱線進行投訴。最好全程錄音!對於無條件退保並且退還保費!(這時候就算你父親不願意退保也不行,他根本沒資格給你的子女投保)如果也沒有退還保費的話!
找你所在省份的保監局進行投訴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訴訟該業務員以及該中心支公司均屬於訴訟對象!(記得保存好保單千萬別弄丟了,這可是最重要的證據啊,即使保監局要的話也只能給他們看看原件然後給他們一份復印件)
我也是曾經被中國禽獸業務員欺騙過,不過結果很簡單。我把事情鬧得比較大,業務員和中心支公司提出想全額退還我的保險費私了,但是我沒有放過他,那小子被拉上了金融保險黑名單,一輩子別想在中國再做保險了!
Ⅲ 父親在2010.03.08通過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給自己買了一份中國人壽保險,國壽鴻豐兩全保險(分紅型)
要提供死亡證明(意外身故證明)、戶口注銷證明、火化證明。你仔細看一下合同條款部門意外身故的責任,第三條是: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三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你父親如果是意外身故的話,是要三倍賠付的。
Ⅳ 我爸爸2006年買的在中國人壽買了一份國壽金鑫兩全保險(分紅型)保險,因為在2004
沒有,您是不是上當了,或者是您的爸爸買的是儲蓄型的保險,如果是意外。重疾等都是要體檢的,或者是有病例的話是不能承保的
Ⅳ 人壽保險分紅險 我是受益人和被保人 我父親是投保人 10年的 一年是1310 元
保險的理財有終身的,有定期的,您還得確認下,如果是終身的目前可能剛好領會本金,定期的則會連同收益本金一起收回。可能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終身型領不回本金,以為被騙了,只是當時沒有理解他的功用,終身型理財一般是年金型產品,年年返生存年金,所以活的越久越受益!另外,他保證了客戶定期存錢,強制儲蓄,而且具有保單貸款功能解決急需現金缺口。而且一般會附加一個理財復利增值賬戶享受二次增值。因為不知道您的現金價值表和條款,所以無法確定能領多少。所為的受益人是只被保險人身故高殘指定的賬戶資金領取人,沒出險則投保人才有資格領取和控制。您的受益人和被保險人不該設定成一個人,這樣設定沒有任何意義!
Ⅵ 我爸爸去世了辦理中國人壽鴻盈保險分紅型,手續都准備好了,保險公司說我爸爸帶病入保,
主要還是看你投保的時候知不知道你爸爸已經生了病,如果是在明知道生病而沒如實告知保險公司的話,那個本金是拿不回來的。如果不知道的話 被保險人於保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因疾病身故,保險公司按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
Ⅶ 我爸爸買的中國人壽保險美滿一生年金保險(分紅型)。每年交8000元,交了2年整的錢,我爸爸不幸得病去世。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七十四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若被保險人生存,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按下列規定給付關愛年金: 關愛年金=基本保險金額×交費期間(年數)×1%。 二、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七十五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滿期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交費期間(年數)。 三、被保險人於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兩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身故或於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兩年後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身故時的交費年度數×110%。
還要看是合同生效是否滿2周年.因為保險公司有個責任免除條款.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生效2年內因疾病或自殺是不賠的.返還所交保費加相應的利息.
如果滿了2周年.是基本保額*2*110%,基本保額在你合同第一頁.
Ⅷ 父母在熟人拜訪下給我買了分人壽的分紅型保險,大概有四五年了,說是每
這個沒有辦法轉的,分紅型保險也是有它的優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