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基本交易規則要點:
【賬戶】深港通和滬港通採用「雙通道」獨立運行機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證券賬戶內股票不能交叉賣出,但滬深港股通賬戶賣出港股的資金可以交叉使用。
【幣種】港股通交易,以港幣報價成交,以人民幣清算並交收。
【訂單類型】內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股票交易時,僅能使用兩種訂單類型:在競價時段應當採用「競價限價盤」委託;在持續交易時段應當採用「增強限價盤」委託。
【委託申報】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委託申報需輸入證券代碼、買賣價格、買賣數量等參數。投資者申報的價格遵循香港當地的報價規則,在港股市場,開市報價規則與持續交易時段報價規則不同,但投資者在這兩個時段輸入的買賣盤價格,均不可大於上日收盤價或按盤價九倍或以上及少於九分之一或以下,每個買賣盤不得超過3000手股份。具體的報價規則詳情,投資者可登錄聯交所網站,在「規則與監管」欄目下的「交易規則」選項中參閱《交易所規則》。另外,港股通投資者只能在相應時間撤銷訂單而不可修改訂單,可撤單時間為9:00-9:15;9:30-12:00;12:30-16:00;16:01-16:06.
【可交易股票數量】投資者證券賬戶內的港股股票余額分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如發生凍結,還包括凍結數量。港股通投資者的可交易數量計算公式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凍結數量
投資者凈買入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正;投資者凈賣出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負。
【碎股交易】內地投資者手中少於一手的「碎股」,需要通過聯交所交易系統的「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交易。港股通投資者只能在碎股市場賣出碎股,不能買入。
㈡ 港股通交易規則是什麼
港股執行的是T+0交易,投資者今天買入股票,就可以在今天賣出。因此如果發現了失誤,就可以及時更改策略,不用等到第二天。有利於降低風險,不會延誤時機。
港股的結算和交收制度採取的是T+2模式,比如今天完成股票交易,算是T0天,那麼結算清算時間為之後的第二個交易日,即T+2。舉個例子:周一成交股票,交收完成的時間是周三。如果是周四成交股票,那麼交收時間不是周六,因為周六不是交易日,交收會在下周一完成。
(2)港股通股票交易交收規則擴展閱讀:
基於兩地市場規則差異和投資者權益保護的考慮,滬港通業務相關規則對投資者的交易方式做出一定的調整。主要包括:
一是滬港通向雙方投資者僅提供限價類型訂單,兩地投資者均不可以進行市價委託;
二是有關回轉交易遵循對方交易所規則,即香港投資者買入滬股通股票當日不得賣出,內地投資者買入港股通股票當日可以賣出;
三是滬股通和港股通都禁止裸賣空行為;
四是不參加大宗交易,即內地投資者不得參與香港市場的對盤系統外交易(相當於大宗交易),香港投資者也不參與滬市A股的大宗交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港股通 (一種股票)
㈢ 滬港通股票交易規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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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港通遵循兩地市場現行的交易結演算法律法規和運行模式,主要制度要點有以下五個方面:
(一)適用的交易、結算及上市規定。交易結算活動遵守交易結算發生地市場的規定及業務規則。上市公司將繼續受上市地上市規則及其他規定的監管。滬港通僅在滬港兩地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時開通。
(二)結算方式。中國結算、香港結算採取直連的跨境結算方式,相互成為對方的結算參與人,為滬港通提供相應的結算服務。
(三)投資標的。試點初期,滬股通的股票范圍是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180指數、上證380指數的成份股,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港股通的股票范圍是香港聯合交易所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份股和同時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雙方可根據試點情況對投資標的范圍進行調整。
(四)投資額度。試點初期,對人民幣跨境投資額度實行總量管理,並設置每日額度,實行實時監控。其中,滬股通總額度為3000億元人民幣,每日額度為130億元人民幣;港股通總額度為2500億元人民幣,每日額度為105億元人民幣。雙方可根據試點情況對投資額度進行調整。
(五)投資者。試點初期,香港證監會要求參與港股通的境內投資者僅限於機構投資者及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余額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
㈣ 港股通交易和A股交易的規則有何不同
港股通和A股交易的不同之處包括但不限於:
1、港股通交易時間與A股不同步;
2、港股通實時T+0交易,即可以當天買賣,且次數不受限制。A股當天買入的股票第二個交易日方可賣出;
3、港股通實行T+2交收,A股T+1交收;
4、港股通股票交易價格不設置漲跌幅限制,A股有漲跌幅限制;
5、港股通每手股數由各發行人自行決定,可以是每手100股到5000股等,A股每手為100股。
㈤ 港股交易規則
港股實行T+0交易制度,即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可以賣出;雙向交易方式,即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但是根據香港聯交所規定,只有被列為「可進行賣空的指定證券」,投資者才可進行沽空,認股權證及債券,不被列入沽空名單之內;港股當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一、港股通基本交易規則要點
【賬戶】
深港通和滬港通採用「雙通道」獨立運行機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證券賬戶內股票不能交叉賣出,但滬深港股通賬戶賣出港股的資金可以交叉使用。
【幣種】
港股通交易,以港幣報價成交,以人民幣清算並交收。
【訂單類型】
內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股票交易時,僅能使用兩種訂單類型:在競價時段應當採用「競價限價盤」委託;在持續交易時段應當採用「增強限價盤」委託。
【委託申報】
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委託申報需輸入證券代碼、買賣價格、買賣數量等參數。投資者申報的價格遵循香港當地的報價規則,在港股市場,開市報價規則與持續交易時段報價規則不同,但投資者在這兩個時段輸入的買賣盤價格,均不可大於上日收盤價或按盤價九倍或以上及少於九分之一或以下,每個買賣盤不得超過3000手股份。具體的報價規則詳情,投資者可登錄聯交所網站,在「規則與監管」欄目下的「交易規則」選項中參閱《交易所規則》。
另外,港股通投資者只能在相應時間撤銷訂單而不可修改訂單,可撤單時間為9∶00-9∶15;9∶30-12∶00;12∶30-16∶00;16∶01-16∶06。
【可交易股票數量】
投資者證券賬戶內的港股股票余額分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如發生凍結,還包括凍結數量。港股通投資者的可交易數量計算公式為:
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凍結數量
投資者凈買入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正;投資者凈賣出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負。
【碎股交易】
內地投資者手中少於一手的「碎股」,需要通過聯交所交易系統的「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交易。港股通投資者只能在碎股市場賣出碎股,不能買入。
二、深港兩市交易制度差異
深港兩地股票市場交易制度差異諸多,投資者有必要提前做好功課,明辨差異,才能在港股投資中游刃有餘。為了方便投資者理解,我們梳理出一些深港兩市的主要差異,供大家參考:
一是交易交收機制不同。不同於內地A股市場的T+1交易制度,港股實行T+0回轉交易、T+2交收制度,也就是說投資者買入港股當天即能賣出,而賣出時在T+2日完成交收前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
二是漲跌幅限制不同。深市A股市場的股票、基金交易有1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 ST和*ST等被實施特別處理的股票有5%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港股市場不設漲跌幅限制,但聯交所為防止個股股價短期大幅波動,在2016年8月22日起推出了市場波動調節機制,即部分適用市場波動調節機制的個股在監測時段出現價格劇烈波動時,會觸發5分鍾的冷靜期,在冷靜期內交易價格受到觸發時5分鍾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的上下10%范圍的限制。
三是交易單位規定不同。深市A股競價交易買入股票應為100股或其整數倍;港股交易每「手」股數沒有統一規定,港股的上市公司可以自行設立不同數量的每手股票交易單位,可以是100、200、1000或5000等。
四是最小報價單位不同。深市A股是0.01元人民幣;而港股不同價格的股票,最小報價單位不同,股價越高,最小報價單位越大。
五是交易時間安排不同。深市A股的交易時間分為:開盤集合競價時段(9∶15-9∶25)、連續競價時段(9∶30-11∶30和13∶00-14∶57)、收盤集合競價時段(14∶57-15∶00);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時間應遵守聯交所相關規定。
六是「半日市」特別安排。港股市場還有一個比較特殊的「半日市」,即如果聖誕前夕(12月24日)、新年前夕(12月31日)及農歷新年前夕(農歷臘月最後一天)為交易日,則香港市場僅有半天交易。如果該日為港股通交易日,那麼該日的港股通交易也僅有半天交易。
七是報價顯示不同。港股證券市場股票價格上漲時,股票報價屏幕上顯示的顏色為綠色,下跌時則為紅色,與內地證券市場存在差異。但是,不同的行情軟體商提供的行情走勢顏色可以重新設定,投資者在使用行情軟體的時候,應當仔細檢查軟體的參數設置,避免慣性思維帶來的風險。
八是風險警示和退市制度差異。深市A股存在證券簡稱前加入警示標記的情形(例如,ST、*ST等標記),來提示投資者投資風險,且對退市股票安排了退市整理期,退市後股票仍可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而聯交所採用非量化的退市標准且沒有退市風險警示、退市整理期等安排,港股通股票一旦從聯交所市場退市,沒有相關後續交易安排,投資者將面臨無法繼續通過港股通買賣相關股票的風險。
對於港股通投資者而言,應認真了解學習以上深港兩市差異,這既是實戰利器也是防禦盾牌,做到心中有數才能在港股市場游刃有餘。
㈥ 港股通交易規則
港股通交易規則,港股買賣可做T+0回轉交易,當天買入、當天可以賣出,實際交收時間為交易日之後第2個工作日(T+2),港股可以賣空等。
㈦ 港股通的交收規則
滬港通遵循兩地市場現行的交易結演算法律法規和運行模式,主要制度要點有以下五個方面:
1、適用的交易、結算及上市規定。交易結算活動遵守交易結算發生地市場的規定及業務規則。上市公司將繼續受上市地上市規則及其他規定的監管。滬港通僅在滬港兩地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時開通。
2、結算方式。中國結算、香港結算採取直連的跨境結算方式,相互成為對方的結算參與人,為滬港通提供相應的結算服務。
3、投資標的。試點初期,滬股通的股票范圍是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180指數、上證380指數的成份股,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港股通的股票范圍是香港聯合交易所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份股和同時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雙方可根據試點情況對投資標的范圍進行調整。
4、投資額度。試點初期,對人民幣跨境投資額度實行總量管理,並設置每日額度,實行實時監控。其中,滬股通總額度為3000億元人民幣,每日額度為130億元人民幣;港股通總額度為2500億元人民幣,每日額度為105億元人民幣。雙方可根據試點情況對投資額度進行調整。
5、投資者。試點初期,香港證監會要求參與港股通的境內投資者僅限於機構投資者及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余額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
㈧ 港股通交易時間和規則
1、賬戶:深港通和滬港通採用「雙通道」獨立運行機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證券賬戶內股票不能交叉賣出,但滬深港股通賬戶賣出港股的資金可以交叉使用。
2、幣種:港股通交易,以港幣報價成交,以人民幣清算並交收。
3、訂單類型:內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股票交易時,僅能使用兩種訂單類型:在競價時段應當採用「競價限價盤」委託;在持續交易時段應當採用「增強限價盤」委託。
4、委託申報: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委託申報需輸入證券代碼、買賣價格、買賣數量等參數。投資者申報的價格遵循香港當地的報價規則,在港股市場,
開市報價規則與持續交易時段報價規則不同,但投資者在這兩個時段輸入的買賣盤價格,均不可大於上日收盤價或按盤價九倍或以上及少於九分之一或以下,每個買賣盤不得超過3000手股份。
另外,港股通投資者只能在相應時間撤銷訂單而不可修改訂單,可撤單時間為9∶00-9∶15;9∶30-12∶00;12∶30-16∶00;16∶01-16∶06。
(8)港股通股票交易交收規則擴展閱讀
(一)有利於通過一項全新的合作機制增強我國資本市場的綜合實力。滬港通可以深化交流合作,擴大兩地投資者的投資渠道,提升市場競爭力。
(二)有利於鞏固上海和香港兩個金融中心的地位。滬港通有助於提高上海及香港兩地市場對國際投資者的吸引力,有利於改善上海市場的投資者結構,進一步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同時有利於香港發展成為內地投資者重要的境外投資市場,鞏固和提升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三)有利於推動人民幣國際化,支持香港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滬港通既可方便內地投資者直接使用人民幣投資香港市場,也可增加境外人民幣資金的投資渠道,便利人民幣在兩地的有序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