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聯交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關聯交易(Related Transactions) 關聯交易是指公司或是附屬公司與在本公司直接或間接佔有權益、存在利害關系的關聯方之間所進行的交易。關聯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發起人、主要股東、董事、監事、高級行政管理人員、以及其家屬和上述各方所控股的公司。規范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對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的立法規范 當前,我國用於調整關聯交易的制度規定,大部分是部門規章,層級偏低,約束性不強。下一步,應加強對關聯交易的立法工作,規范交易行為,貫徹競爭原則,讓一切交易都在市場競爭下進行。同時,隨著我國經濟國際化的發展趨勢,制定關聯交易的法律法規有助於實現同國際接軌,更好地開展國際經濟交往。通過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制定防止利用關聯交易轉移利潤逃避稅收的法律,還可以達到防止國際稅源流失效果。 (二)加強對關聯交易價格公允性的審核,完善關聯交易披露 國際會計准則中列舉了三種關聯交易的定價方法,即可比非受控法、轉售價格法和成本加成法。我國可以借鑒相關經驗,通過列舉一些適用我國國情的定價方法,避免適用協議價格等含糊不清的詞語,以此來提高關聯交易價格公允性審核的可操作性。對於超出市場正常交易價格的,有關部門應當裁定關聯交易無效,從源頭上制止非公允關聯交易行為的發生。 (三)完善關聯交易信息的披露 通過增加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的數量和質量,可降低關聯交易信息的不對稱,方便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也有利於監管當局提高監管效果。針對目前財務報告對關聯交易信息披露不完善、信息量小的問題,可通過制定規范,進一步增加相關信息披露量,細化關聯交易披露要求,如要求上市公司在財務報告附註中披露關聯交易產生的原因、交易金額、相應比例和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的影響程度等。 (四)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強調對上市公司財產的保護 可對上市公司董事會進行改組,引入少數股東,增強非關聯方股東的力量和發言權。在生產經營中,要引進入全面競爭機制,關聯方應與其他競爭者平等競爭,這樣才能確保關聯交易的有效和公允。要充分發揮監事會對公司管理層的監督作用,引入證券市場機構者,使他們成為監事會的主要部分,增強他們對大股東的制衡作用。針對獨立董事不獨立的現象,應從改變獨立董事的提名方式、擴大獨立董事的來源等方面著手,採取各種措施加強其獨立性。 (五)強化社會監督,發揮中介機構的監督作用 審計准則要求注冊會計師通過審計,確定關聯方及其交易是否存在,關聯交易的記錄和會計處理是否正確,關聯方及其交易的披露是否恰當。但許多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師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常常迎合上市公司的不合理要求,降低了審計質量,為上市公司利用關聯交易轉移利潤開了方便之門。因此,應進一步規范會計師事務所的運作,開展事務所行業誠信和職業道德建設,強化相關中介機構工作人員的獨立性和風險意識,提高專業勝任能力和執業質量,確保獨立、客觀、公正地發表審計意見
② 如何保證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的公允性
從短期來看,有些關聯交易可能幫助公司渡過難關, 但這種好處只是一時的。從長期來看, 關聯交易產生的經濟後果對公司是不利的,將蘊含很多法律風險。 首先,過多的關聯交易會降低公司的競爭能力和獨立性, 使公司過分依賴關聯方,尤其是大股東。例如, 有的公司原材料采購和產品銷售的主要對象都是關聯方, 其經營自主權受到很多限制。而很多關聯方的「輸血」 式重組往往只是報表重組,並沒有實際的現金流入, 對公司沒有實質性的改善。 其次,關聯交易會增加公司的經營風險,使公司陷入財務困境。 一方面,公司通過關聯交易提升的經營業績大多數僅僅是賬面業績, 增加的只是大量應收款項目,在未來會有產生壞賬的風險; 另一方面,公司為關聯方,如大股東提供擔保、 資金或大股東以其他方式佔用公司的資金均會給公司帶來潛在的財務 風險;如果和大股東及關聯人員進行不等價交易會降低公司的利潤, 引發法律風險。 最後,大量關聯交易的發生會損害公司的形象, 使潛在的客戶群消減,如果是上市公司, 則在證券市場上會引起其股價的下跌。 這些對公司的商譽等無形資產造成的損害,是難以追究責任的。 在這些關聯交易產生損害後,就很難有效維護企業的利益。
③ 不公允的關聯交易如何會計處理
如果是與控股股東發生的不公允關聯方交易,不公允部分視為權益性交易應該計入資本公積;如果是與其他關聯方發生的不公允交易,目前國家沒有明確規定,最起碼是充分披露
④ 稅務局怎樣認定關聯方交易價格不公允,有沒有界定比例
認定方法如下:
1. 可比非受控價格法
以非關聯方之間進行的與關聯交易相同或類似業務活動所收取價格作為關聯交易公平成交價格
2. 再銷售價格法
以關聯方購進商品再銷售給非關聯方的價格減去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後的金額作為關聯方購進商品的公平成交價格
公平成交價格=再銷售給非關聯方的價格×(1-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率)
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率=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可比非關聯交易收入凈額×100%
3. 成本加成法
以關聯交易發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作為關聯交易的公平成交價格。公式:
公平成交價格=關聯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關聯交易成本加成率)
可比非關聯交易成本加成率=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可比非關聯交易成本×100%
4. 交易凈利潤法
以可比非關聯交易的利潤率指標確定關聯交易的凈利潤。利潤率指標包括①資產收益率、②銷售利潤率、③完全成本加成率、④貝里比率。
5. 利潤分割法
根據企業與其關聯方對關聯交易合並利潤的貢獻計算各自應該分配的利潤額。利潤分割法分為一般利潤分割法和剩餘利潤分割法。
①一般利潤分割法根據關聯交易各參與方所執行的功能、承擔的風險以及使用的資產,確定各自應取得的利潤;
②剩餘利潤分割法將關聯交易各參與方的合並利潤減去分配給各方的常規利潤的余額作為剩餘利潤,再根據各方對剩餘利潤的貢獻程度進行分配。
⑤ 新三板企業如有關聯方交易價格不公允會怎麼處罰
是否處罰取決於關聯交易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及披露?如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或會收到股轉公司的問詢函,回答妥當或會要求對關聯交易進行清理;
如未履行必要程序則違反了相關制度或會受到談話、出警示函等處罰措施。
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⑥ 關聯方交易價格不公允,會計上怎麼處理
財政部發布了《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規定明確指出:「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如果沒有確鑿證據表明交易價格是公允的,應按本規定進行處理,對顯失公允的交易價格部分,一律不得確認為當期利潤,應當作為資本公積處理,在「資本公積」科目下單獨設置「關聯交易差價」明細科目進行核算,這部分差價不得用於轉增資本或彌補虧損。」
⑦ 稅務局怎樣認定關聯方交易價格不公允,有沒有界定比例呢
1、可比非受控價格法:以非關聯方之間進行的與關聯交易相同,或類似業務活動所收取價格作為關聯交易公平成交價格。
2、再銷售價格法:以關聯方購進商品再銷售給非關聯方的價格減去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後的金額作為關聯方購進商品的公平成交價格,公平成交價格=再銷售給非關聯方的價格×(1-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率),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率=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可比非關聯交易收入凈額×100%
3、成本加成法:以關聯交易發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作為關聯交易的公平成交價格。公式:公平成交價格=關聯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關聯交易成本加成率),可比非關聯交易成本加成率=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可比非關聯交易成本×100%
4、交易凈利潤法:以可比非關聯交易的利潤率指標確定關聯交易的凈利潤。
5、利潤分割法:根據企業與其關聯方對關聯交易合並利潤的貢獻計算各自應該分配的利潤額。
(7)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定價不公允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從制度經濟學角度看,與遵循市場競爭原則的獨立交易相比較,關聯方之間進行交易的信息成本、監督成本和管理成本要少,交易成本可得到節約,故關聯方交易可作為公司集團實現利潤最大化的基本手段。
2、從法律角度看,關聯方交易的雙方盡管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事實上卻不平等,關聯人在利己動機的誘導下,往往濫用對公司的控制權,使關聯方交易違背了等價有償的商業條款,導致不公平、不公正的關聯方交易的發生,進而損害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3、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他們之間存在關聯方關系,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則他們之間也存在關聯方關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聯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聯方交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聯方交易審計
⑧ 關聯方交易不公允,審計上怎麼處理
是不是審計?關聯方內部轉移利潤是很正常的,會計不需要處理額,就算審計出來的問題,只要關聯方的公司知道就可以了,可以通過函證問下,就可以了,如果是所得稅審計,是需要調整的,主要方法有1.可比非受控價格法,是指按照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各方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業務往來的價格進行定價的方法;2.再銷售價格法,是指按照從關聯方購進商品再銷售給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方的價格,減除相同或者類似業務的銷售毛利進行定價的方法;3.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進行定價的方法;4.交易凈利潤法,是指按照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各方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業務往來取得的凈利潤水平確定利潤的方法;5.利潤分割法,是指將企業與其關聯方的合並利潤或者虧損在各方之間採用合理標准進行分配的方法;6.其他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方法。
反正不要明顯低於市價或者對非關聯方銷售的價格,一切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