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20%。
2019年1月30日,上交所發布文件,規定科創板投資者准入門檻50萬,需24個月投資經驗,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漲跌幅限制擴大至20%。
因此,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20%。
2019年6月13日科創板正式開板,這距離科創板的首次提出僅僅220天,有人把科創板稱為是「中國板納斯達克」。它是獨立於現有主板市場的新設板塊,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並試點注冊制,重點支持國家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生物制葯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科創板企業由上交所負責審核,自受理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形成審核意見,證監會負責注冊20天內就能完成。它還允許未盈利公司、同股不同權、紅籌企業上市。不過科創板的退市標准及程序也更加嚴格。
② 科創板股票竟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
競價交易的科創板股票實行20%漲跌幅限制;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上市後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市價申報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與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
③ 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多少
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20%。
2019年1月30日,上交所發布文件,規定科創板投資者准入門檻50萬,需24個月投資經驗,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漲跌幅限制擴大至20%。
因此,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20%。
(3)科創板股票上市後的交易限制擴展閱讀:
科創板修改完善後的《注冊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包括:
1、明確科創板試點注冊制的總體原則,規定股票發行使用注冊制。
2、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精簡優化現行發行條件,突出重大性原則並強調風險防控。
3、對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流程作出制度安排,實現受理和審核全流程電子化,全流程重要節點均對社會公開,提高審核效率,減輕企業負擔。
4、強化信息披露要求,壓實市場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發行人等相關主體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責任,並針對科創板企業特點,制定差異化的信息披露規則。
5、明確科創板企業新股發行價格通過向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詢價確定。
6、建立全流程監管體系,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的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以及相關責任人員加大追責力度。
④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科創版股票上市後前幾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幅限制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科創板股票上市後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幅限制,後面是20%的漲跌幅限制。
⑤ 科創板上市第一天,不設置跌停幅度限制,會有多大的漲跌幅呀,5天之內不會有跌破發行價吧
比例為20%;不會有跌破發行價的。
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第十八條規定:本所對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
科創板股票漲跌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比例)。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萬股;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5萬股。賣出時,余額不足2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5)科創板股票上市後的交易限制擴展閱讀:
科創板股票交易的相關要求規定:
1、每個交易日接受科創板股票大宗交易成交申報的時間為9:30至11:30、13:00至15:30。
2、科創板指數發布前,以全部已上市科創板股票(剔除無價格漲跌幅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當日收盤價漲跌幅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基準指數漲跌幅,計算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並據此認定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該期間內不使用上證綜指作為對應基準指數。
⑥ 科創板盤後固定價格交易規則
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上交所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
⑦ 科創板交易時有資金限制嗎
你好,科創板交易時是沒有資金限制的。
⑧ 科創板交易有些什麼規定
科創板開戶條件:1、開通前需要滿足近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在50萬以上;2、擁有2年以上的交易經驗;3、證監會批準的其它條件。具備以上條件後就可以到具有開通許可權的證券交易所開通,在開通後就可以買賣相關的股票了
⑨ 科創板交易規則
科創板上市公司(簡稱科創公司)應適用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一般規定,《持續監管辦法》與證監會其他相關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持續監管辦法》。
1、明確科創公司的公司治理相關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別表決權股份的科創公司的章程規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針對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行業信息和經營風險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彈性和包容度。
2、制定寬嚴結合的股份減持制度。適當延長上市時未盈利企業有關股東的股份鎖定期,適當延長核心技術團隊的股份鎖定期;授權上交所對股東減持的方式、程序、價格、比例及後續轉讓等事項予以細化。
3、完善重大資產重組制度。科創公司並購重組由上交所審核,涉及發行股票的,實施注冊制;規定重大資產重組標的公司須符合科創板對行業、技術的要求,並與現有主業具備協同效應。
4、股權激勵制度。增加了可以成為激勵對象的人員范圍,放寬限制性股票的價格限制等。建立嚴格的退市制度。根據科創板特點,優化完善財務類、交易類、規范類等退市標准,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節。
(9)科創板股票上市後的交易限制擴展閱讀
設立科創板試點注冊制,要加強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將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推動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釋,建立健全證券支持訴訟示範判決機制;根據試點情況,探索完善與注冊制相適應的證券民事訴訟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