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什麼說創業板市場是一個相對風險較高的市場?答:由於創業板是一個全新的市場,其上市公司的性質和市場規則與主板相比都有不同程度的改變,市場風險相對要高一些,投資者在入市前需盡量了解創業板市場的各種風險,以下幾種類型的風險值得投資者關註:一是創業板與主板在制度和規則等方面有一定的差異,可能給投資者造成投資風險;二是公司經營失敗或其他原因導致退市的風險;三是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的誠信風險;四是股價大幅波動的風險;五是創業企業的技術風險;六是公司價值評估風險;七是投資者盲目投資及違規交易的風險。2、創業板與主板在規則上的差異可能帶來哪些風險?答:我國創業板市場與現有主板市場在制度和規則等方面有一定的差異,如認知不到位,可能給投資者造成投資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一、創業板市場股票首次公平發行並上市的條件與主板市場存在較大差異。二、創業板市場信息披露規則與主板市場存在較大差異。例如,臨時報告僅要求在證監會指定網站和公司網站上披露。如果投資者繼續沿用主板市場信息查詢渠道的做法,可能無法及時了解到公司正在發生的重大變動。三、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較主板市場更為嚴格。四、其他發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規則差異。請投資者務必要關注創業板與主板的規則差異,注意防範風險。3、什麼是創業板公司的經營風險?答:處於成長期早期的創業企業,盈利模式、市場開拓都處於初級階段,不是那麼穩定,在經營上容易出現起落。公司現有的盈利能力相對不高,抵抗市場風險和行業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弱。新技術的先進性呼籲可靠性、新模式的適用面與成熟度、新行業的市場容量與成長空間等都往往具有較大不確定性,經營失敗的可能性較高,退市的風險較大。4、創業企業的經營風險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答:創業企業的經營風險主要表現為:(1)技術失敗風險。(2)市場風險。即新產品不被市場接受,以及由於產品更新換代帶來的風險。(3)財務風險。創業企業在創建和成長階段需要大量的投入,獲取銷售收入往往有很長時間的滯後期,並且在財務管理上也存在很多的不確定性。(4)核心人員風險。創始人、管理團隊以及核心技術人員的離職或變動,都可能會給創業企業的經營帶來較大的波動。5、什麼是創業板公司的退市風險?答:創業板市場以服務自主創新和成長性企業為基本目標,在降低對企業規模和財務狀況的要求的同時,針對創業企業的發展特點和風險特徵,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退出機制的規定往往更為嚴格。相對主板市場,國際市場上創業板公司的退市比例更高,對退市條件的規定也更為嚴格。因此,投資者在參與創業板市場股票投資時,可能面臨比主板市場更大的退市風險。6、創業板的公司如果退市了,投資者持有的股票如何處理?答:創業板的公司如果退市了,不再和主板一樣實施強制性退市平移機制,而是直接徹底退市,上市公司自行選擇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是否退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繼續交易。7、從創業板退市的公司,有沒有途徑申請恢復上市?答:對於已經從創業板退市的公司,按照目前的規定,尚不能直接申請恢復上市。發行人需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重新申請股票發行及上市。8、什麼是上市公司及中介機構的誠信風險?答:我國法律規定,上市公司必須進行強制性信息披露,監管部門的審核是合規性的審核,申報材料的真假由中介機構負責,證券公司、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絕大多數是誠信盡責的,但也有個別的機構,勤勉盡責意識不夠。過去也有中介機構和發行人、上市公司一起欺騙投資者的事情發生,這種情況在創業板市場也不能保證完全杜絕,誠信風險依然存在。9、導致創業板股價大幅波動的原因有哪些?答:對創業企業的價值評估可能存在較大差異,創業板流通股本較少,投資者可能會盲目炒作,也有可能為部分投資者所操縱,比如有的中小板公司上市當天漲300%,之後就連續下跌,創業板上市的公司規模相對較小,更容易被操縱。另外,由於創業板公司規模較小,業績較為不穩定,股價可能會由於公司業績的變動而發生大幅的波動。比如在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新浪、網易、搜狐等,這些公司在1999年到2004年之間都經歷過比較大的價格波動,價格的大幅波動給投資者帶來很大的投資風險。10、什麼是創業企業的技術風險?答:我國創業板上市公司主要是高科技企業,其經營的一個共同特點是進行技術創新。在其進行技術創新的過程中,或是因為關鍵核心技術開發未取得突破,導致開發失敗;或是因為與此類似的相關技術更優越,發展更快,封殺了項目的市場發展空間;或是因為該技術產品成本高,產品未進入成熟期,產品不被市場接受認同等因素,均可造成創業板上市公司經營失敗,產生風險。新興企業通常以新產品來取勝,而建立在全新的科技研究成果和新技術應用基礎上的新產品生產,中間要經過工藝技術研究、產品試制、中間試驗和擴大生產階段,其中每一個階段都存在因失敗而造成損失的可能。此外,在技術、產品的更迭更為頻繁的經濟環境中,創業企業的技術風險更為突出。11、什麼是創業板公司價值評估風險?答:投資者在對創業板上市公司進行估值時往往會遇到如下難題:一是企業經營歷史往往較短,試圖通過充分了解歷史來判斷未來的常規估值思路可能並不適用;二是企業及其所處行業均處於初創期或成長期,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特徵和時間特徵都具有較強階段性或不穩定性,導致使用傳統的現金流量估值法存在一定困難;三是創業板上市公司既往業績並不突出,未來業績增長亦具有較大不確定性,加之這些公司大都屬於創新型企業,傳統的每股收益、市盈率或市凈率較難給出准確的價值判斷,如果將主板的公司價值評估方法照搬到創業板,投資風險自然會有所上升。12、投資者盲目投資會帶來怎樣的風險?答:創業板的股票一般屬於風險較高的產品,有的投資者可能不知道他投資的公司怎麼樣,並未仔細閱讀公司公告的信息及風險提示,也不知道該產品的交易規則和特殊風險,就輕信各種小道消息盲目入市,這種缺乏辨別能力和抗風險能力的行為必然帶來投資風險。13、投資者如何防範盲目投資帶來的風險?答:「先學知,再投資」是廣大投資者應牢記的投資法寶,入市前,應學習相關證券知識和規則,充分考慮自身的資產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投資創業板股票前,需要求證券公司詳細講解創業板的交易規則和特殊風險,仔細閱讀和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明白各種投資風險。另外,對上市公司的情況要進行調查研究,不要盲目相信各種小道消息和「炒股博客」的所謂專家,更不要輕信「薦股軟體」,小心上當受騙。14、什麼是投資者違規交易的風險?答:投資者的異常交易行為會帶來違規交易的風險,這些行為包括:(1)與涉嫌內幕交易有關的交易行為;(2)約定交易,也就是市場俗稱的對敲、對倒;(3)虛假申報,主要指通過頻繁申報或撤銷申報影響證券交易價格;(4)拉抬、打壓,主要指通過大筆申報、連續申報、高價或低價申報,造成大幅上漲或下跌;(5)連續集中交易,主要指一些可能存在關聯關系的賬戶在一段時期內進行大量且連續的交易。15、投資者如何避免被交易所限制交易?答:個別投資者為追逐投機利潤,可能會採用對敲、對倒、虛假申報、大筆申報、連續申報、連續集中交易等手段,引起股價大幅異常波動,但自己可能並沒有意識到其交易行為已屬違規。在受到證券公司的警示後,這些投資者應當及時糾正交易行為,消除對市場的不良影響。如果不聽勸告,其行為對市場交易活動造成嚴重影響,深交所將會對其賬戶採取限制交易措施,屆時,投資者將可能遭受不必要的損失。此外,對於涉嫌市場操縱或者內幕交易的,深交所還將依法上報中國證監會查處,投資者將可能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因此,投資者務必充分認識到違規交易的風險,做到依法合規交易。
⑵ 創業板風險指的什麼呀
概括來說,有五大風險:
A:規則差異可能帶來的風險。
B:退市風險。
C: 公司經營風險。
D:股價大幅波動風險。
E:技術失敗風險。
⑶ 創業板到底有哪些風險
創業板與主板的上市規則和披露信息都有差異,1、上市規模小於主板;2、披露信息是證監會指定網站和公司網站、投資者不能像查找主板股票信息那樣查找其信息;3、創業板股票的退市制度比主板更嚴格、創業板是可以直接退市,不像主板市場上市公司(主板股票退市前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即:三板);4、創業板流通股本小和業績可能不穩定,相對容易被操作,股價波動較大。
⑷ 創業板有什麼風險
個人的理解是:投資就會有風險,盲目跟隨風險更大,而跟隨進的是已經高漲的創業板則風險可想而知。
當然,有風險不代表不能做,比如:投資時,有些簡單的道理會因投資者的貪婪與恐懼而模糊不清。比如,投資者會因價格波動而感到風險來襲,事實上,價格波動不是風險,如果選擇的目標企業擁有可持續的、可預測的盈利,那麼,投資又有何風險可言呢?所以,找到「擁有可持續的、可預測的盈利」才是投資的王道。(不過這個過程可不像想一想那麼容易,需要仔細的調研,認真的分析,合理的推理,外加政策的支持,難,很難。)
所以,我的建議是如果你能看清企業,算清企業的價值,那麼選擇合理價位進入,自然會得到滿意的收益。
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⑸ 創業板首日上市如何控制風險
如果你申購創業板成功,上市當天建議賣出,不能貪心。
如果你要炒新股,還是謹慎為好
⑹ 何為創業板主要風險是什麼
我國創業板在借鑒了海外創業板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了我國具體國情。創業板發行標准既具有海外創業板市場的普遍特點,又具有中國特色,表現在以下幾點:
首先,我國創業板發行上市的數量性標准仍然較為嚴格。(1)我國創業板仍然強調「凈利潤」要求,且在數量上嚴於海外創業板市場。(2)我國創業板對企業規模仍然有較高要求。(3)我國創業板對發行人的成長性有定量要求。(4)我國創業板要求企業上市前不得存在「未彌補虧損」,而海外創業板市場則少有類似規定。
其次,我國創業板對發行人的定性規范要求更為明確細致。我國創業板發行上市標準的設計在突出保薦人等市場自律組織作用的同時,在「持續盈利能力」、「公司治理」、「規范運作」、「募集資金使用」等方面都設置了更為細致和明確的定性規范要求,以保證發行人的質量和保護投資者。
⑺ 論創業板的風險及其防範
摘要: 創業板是我國證券市場的熱點問題之一。創業板作為我國經濟轉軌時期新型的、專為廣大具有增長
潛力的中小企業服務的資本市場, 承擔著為國民經濟結構調整的重任。目前我國創業板市場設立的條件已
經成熟, 然而創業板市場存在的風險是不容忽視的, 應針對我國的實際情況, 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關鍵詞: 創業板市場; 風險; 風險防範
一、我國設立創業板的條件已經成熟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 它是與主板市場相對應的
概念。從國際上看, 主板和二板的劃分主要是為了滿
足不同層次的產業籌資者的需要。隨著科技發展日新
月異, 各種新興產業成為技術創新和經濟增長的龍
頭, 但是這些新興企業一般很難達到主板上市的條
件, 因而不能選擇主板市場作為直接融資的渠道。從
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 設立創業板市場主要是為實現
兩大功能。其一, 為中小企業, 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
提供融資渠道。在深滬兩市主板市場中, 由於上市資
格限定較嚴, 審核的程序里又存在主體歧視, 致使中
小企業直接融資困難, 創業板市場的設立為那些有前
景的中小企業提供一個平等的籌資平台。其二, 鼓勵
創新, 為風險投資提供退出途徑。風險資本是支持和
促進創新的力量。
目前, 我國設立創業板市場的條件已經成熟, 這
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 隨著國內風險投資市
場以及創新企業的逐漸成熟, 符合申請上創業板的公
司更多了, 擴大了選擇上市企業的空間; (2) 證券市
場也較為成熟了, 各種控制風險的制度正日趨完善,
證監會、輿論界與有關機構都加強了對市場違規行為
的關注和譴責, 監管部門也加強了懲罰力度, 各市場
主體的守法意識有所增強; (3) 投資者變得比較清醒
了。因為證券市場較長時間朝一個方向運行, 容易使
投資者產生幻覺, 出現判斷上的失誤。市場有起有
落, 並按照基本面進行適當調整, 使投資者變得更為
理性; (4) 發達國家經濟的衰退, 使其對全球資本的
吸引力下降, 這些資本要尋求相對安全的市場, 中國
良好的經濟狀況成為全球資本的「避風港」, 從而為
創業板的設立提供了條件。
二、創業板市場的風險
從國際創業板市場來看, 既有成功又有失敗。美
國Nasdaq 是成功的典型, 在美國高科技產業發展過程
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 孵育了一大批中小高科技
企業, 推動了美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如IT 行業中的
微軟、思科公司等。但是, 在20 世紀80 年代歐洲小
盤股市場的發展就不是如此風光了。盡管它們也曾在
80 年代有利的經濟條件(低利率、高速成長的中小企
業群和國際資本市場的增長) 的推動下, 獲得了良好
的發展, 為歐洲經濟的高速增長作出了貢獻, 但由於
存在一些先天缺陷, 如與主板市場界限不清等, 歐洲
小盤股市場相繼失去了活力。
一般地講, 創業板市場風險主要來自上市申請人
的誠實、經營管理能力和技術水平、政策變動以及市
場等因素, 具體來說, 創業板市場的風險主要有以下
幾種。
(一) 市場運作風險
雖然各創業板市場實行「買者自負原則」, 但是
市場當局從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原則出發, 仍然嚴格推
行嚴謹的監管、監察和執法措施, 確保市場公開、公
平、公正, 督促上市公司嚴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 履
行誠信勤勉義務, 同時, 還要教育投資者熟悉上市規
則, 並充分認識到創業板市場投資的巨大風險。海外
創立的二板市場或創業板很多, 但運作良好或活躍的
並不多見, 二板市場失敗的案例也不少。ECM、USM
相繼於1995 年、1996 年關閉, 澳大利亞也關閉了創業
板市場; 英國AIM、韓國KOSDAQ 以及香港創業板等
也不容樂觀。因此, 創業板市場在給投資者提供良好
的投資場所並可能帶來良好回報的同時亦會有讓投資
徹底失敗的風險, 這是一種主板市場所不能比較的系
統風險。
(二) 上市人的經營風險
創業板上市人具有高成長性的潛力, 但是, 由於
上市人或上市申請人大多是中小高科技企業, 創立或
經營時間不長, 經營管理者往往缺乏經營管理經驗,
可能受政策變化的影響, 致使投資回報並不高, 甚至
經營失敗。研究表明, 中小科技企業投資失敗率高達
70 % , 同時, 這些企業的投資回報期通常較長。即使
是世界著名的NASDAQ 市場, 在其市場規模不斷擴大
的同時, 也有近2 000 家企業因經營不善而不再符合
市場要求, 被剝奪上市掛牌資格。如SHC 公司, 1998
年虧損額高達7. 5 億美元。因此, 對於上市申請人或
上市人來講, 創業板市場並不僅僅是其融資的好地
方, 更是要求其不斷地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創新能力
以及市場開拓能力, 以不斷地成長為高素質、高增長
能力的理想投資對象, 並保持持續發展能力, 這一點
甚為重要。
(三) 流動性不足與市場波動的風險
市場流動性是創業板的生命, 市場流動性不足使
市場失去活力和吸引力, 投資者難以獲得回報。為
此, 海外二板市場均在增強市場流動性方面作了大量
的工作, 同時, 上市人的流通盤小易於操縱, 加劇市
場的波動性。市場的劇烈波動性還表現在市場指數的
整體波動, 如NASDAQ 指數一個交易日跌去500 多點,
香港創業板指數從1 000 點跌至400 多點, 其波動幅度
均比主板市場要大得多。因此, 一些二板市場規定了
進入條件, 限制風險承受力較低的投資者進入。《創
業板市場規則咨詢文件》表明, 內地創業板市場波動
幅度設定為20 % , 遠比主板市場的10 %高, 投資者應
充分注意這一點。
(四) 上市人的道德風險
我國創業板市場企業, 雖然克服了主板市場中同
股不同權、不同利及股份不能全流通的缺點。但是,
由於企業創建者和發起人一般集中掌握股份, 全流通
的在中小散戶為主的市場上可能更為分散。因此, 這
些創業者和發起人利用很少的資金就可以控制上市公
司, 他們就有可能利用掌握的權力, 採用各種辦法把
上市公司的資源轉移到自己手中。創業板市場的高新
企業的管理層由於知識和管理經驗的專用性, 更不容
易被替代, 盡管股東在所有權上是控制著企業, 但仍
會讓企業處於內部人控制之下。管理層實際上不是為
了實現股東的財富最大化, 而是其個人或小集團利益
最大化, 從而損害大多數股東的利益。公司管理層因
不履行勤勉誠信義務, 在信息披露上作虛假的陳述,
也會引發上市公司的道德風險。
三、我國設立創業板市場的風險防範措施
由於二板市場面臨比主板市場更高的風險, 且對
主板市場將有著諸多不利影響, 創業板市場能否正常
運行, 不僅關繫到投資者的利益, 還關繫到整個經濟
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因此, 我國要充分吸收國際創
業板市場發展的經驗, 為創業板設計完善的制度並加
強監管, 才能切實保護投資者, 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
利益, 才能充分發揮創業板市場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支
持功能, 保持證券市場的持續繁榮和發展。
(一) 切實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
香港投資銀行界知名人士、享有「紅籌之父」稱
譽的法國巴黎百富勤勞團行政總裁梁伯韜說: 大陸創
業板能否成功, 關鍵在於能否吸引到高增長的企業上
市, 以及對風險的控制。他還忠告國內的投資銀行業
同行, 一定要挑選好的企業, 按照市場需求、市場規
律, 平衡企業與投資者的利益去定價。要避免主板市
場的問題就必須使上市企業的篩選標准更具有市場
化。企業在創業板上市的標准重點應該放在對上市企
業質量的事前控制, 即科技含量、人力資源、市場前
景和法人治理結構四個方面。建立上市公司摘牌制
度。對於連續虧損的上市公司, 若未能在規定的期限
扭轉虧損狀況, 又無資產重組的可能, 應堅決對其股
票實行摘牌制度。
(二) 要加快對風險投資業和創業板市場的立法
工作
風險投資對我國來說是一項全新工作, 涉及到知
識產權的法律保障、法律約束和市場准入等很多規則
性問題, 同時推出創業板市場還得有「創業板市場運
作細則」等。從國外情況看, 風險投資業均是在立法
先行條件下發展起來的, 我國有關部門要抓緊起草和
公布《風險投資管理法》、《風險投資管理條例》和
《創業板市場運作細則》, 以指導、保護風險投資業和
創業板市場依法健康發展。
(三)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股市監管及其風險防範的核心是改變股市信息的
不完全和信息的不對稱。為此, 創業板市場要建立完
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通過實施嚴格的信息披露來減少
上市公司利用信息優勢損害投資者的行為, 保障投資
者的合法知情權, 使投資者充分了解投資風險和投資
收益, 在公平、公正、公開交易的基礎上作出自己的
投資決策。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內容豐
富程度要高於主板市場, 如除披露年報和中報外, 還
要增加披露季度報表; 披露上市公司前兩年或自成立
時起公司詳細發展情況, 包括公司的客源、利潤、技
術以及發展前景等。在披露公司信息的同時, 還要完
善風險警示制度, 及時向投資者提示風險。在這方面
可以借鑒香港的做法。要確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實、准
確, 不得有虛假、誤導。與此同時, 要對各種報刊、
網站、信息咨詢公司所發表的信息及股評中所涉及的
信息進行檢查或要求其申報來源, 對造成嚴重後果者
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 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
對上市公司監管的目的就是要使得創業板市場的
系統性風險降到最低, 使得投資者非自身原因帶來的
風險降到最小。由於創業板市場的市場定位、上市交
易規則等方面具有不同於主板市場的特性, 同時也由
於上市公司自身經營風險大, 所帶來的投資者的風險
同樣加大。因此, 對創業板市場的監管規則應有別於
主板市場, 具有獨立性。這種獨立性表現在監管原則
上首先應該是高效性, 即一方面強調有力的信息披露
制度以降低市場風險, 另一方面強調公司內控機制,
把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作為企業上市的重要條件。其
次應該是有限性, 這種有限性主要表現在外控機制的
相對有限, 即證監會對上市申請人是否適合上市等方
面不作審查和評估, 更多地讓市場作出選擇。基於上
述原則, 中國創業板市場可以借鑒美國NASDAQ 的做
法, 採用集中統一的監管模式, 並將一線監管權授予
證交所。由其負責日常監督工作, 證監會則主要負責
重大政策的制定和重大事件的調查處理, 並對證交所
的工作予以監督。同時, 從保持市場有效性的角度出
發, 還應制定嚴格的交易監管制度。
(五) 實行保薦人制度
保薦人對被保薦企業在發行上市前後的內部管理
及各項信息披露進行監管與輔導, 並對被保薦人的股
票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承擔
連帶責任。保薦人是創業板市場的第一看門人, 要求
切實履行好保薦人的職責。首先要求保薦人有很高的
專業知識。由於保薦人不一定了解創業板企業的技術
優勢, 因此保薦人除了應具備豐富的投資銀行業務經
驗及較強的經濟實力外, 還要擁有一批既洞悉創業板
運行規則, 又了解行業發展的復合型人才。其次保薦
人要樹立全新的企業價值判斷標准, 注重候選企業的
內在素質, 樹立風險意識, 做到事前慎選擬上市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