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簽定農產品購銷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規定:「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
並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通知》(財稅[2008]81號)文件的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1)農副產品交易印花稅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對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二)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三)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通知
② 什麼叫做印花稅
你好,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目前股票交易印花稅已由雙邊徵收改為向賣方單邊徵收,收取成交金額的0.1%,由券商代扣,交易所統一代繳,支付給財稅部門。印花稅只有賣股票時才會收取,買股票不會收取,買賣場內基金、債券等交易都不收印花稅。
③ 企業與農民簽訂的糧食購銷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第四條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本通知所稱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設立和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因此,除上述文件中提及的單位與農民簽訂的糧食購銷合同外,其它單位簽訂的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
④ 農產品銷售是否要繳納印花稅
如果簽訂了銷售合同,簽訂合同雙方都要交合同金額萬分之三的印花稅。
⑤ 農副產品免徵印花稅問題
1、這個「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指的是:賣農產品的收購部門還是指要收購農產品的部門是國家指定的?
:指要收購農產品的部門是國家指定的。
2、我們公司是生產企業,需要使用農產品,購進的農產品是否繳納印花稅?
:不符合免稅條件,需要繳納印花稅。
⑥ 收購農副是否交購銷合同印花稅
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免繳印花稅
注意:1.是否是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
2.是否與特定的對象(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簽定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⑦ 請問農產品購銷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 另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通知》(財稅[2008]81號)文件的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⑧ 農業種植收入交印花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三條規定,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
請對照以上規定,不屬於免稅情形的,即應該繳納印花稅,其納稅人為書立簽訂合同的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