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對價和對價支付
支付對價是指非流通股要進入市場,避免給流通股帶來新的損失而對流通股所作的補償。非流通股股東當時獲得股票是在公司改制時,價格非常低,有的是面值獲得的,而流通股股東都是從股票市場獲得的股票,價格高得多,所以公平起見,應該支付對價。
對價的含義
「對價(consideration)」一詞是英美法的概念,在英美法中,合同的成立以雙方支付對價為要件,相當於大陸法系的「要約——承諾」。按照英美法的「獲益——受損規則」,如果要約人從交易中獲益,那麼這種獲益就是其作出允諾的充分約因;如果承諾人因立約而受損,那麼這種損失也是其作出允諾的充分約因。也就是說,獲益與受損都是允諾的約因。 約因是一種限制契約責任范圍的工具。一般認為,不具有約因的契約不具有強制執行性。
支付對價定義
非流通股股東的股票原來是不能在股票市場上買賣交易的,所以股票市場上他的股票股價高低與他沒有關系。股改後,這部分股票也可以在股票市場上流通了,享受股票市場帶來的高價,因此,為了獲得流通權,非流通股股東必須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另一個原因,非流通股股東當時獲得股票是在公司改制時,價格非常低,有的是面值獲得的,而流通股股東都是從股票市場獲得的股票,價格高得多,所以公平起見,也應該支付對價。如10股對付3股,即非流通股東向流通股東按流通股本每10股送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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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對價支付股份的對價支付
大股東支付對價是當他所持的股票的要上市流通的時候,由於之前他們的所持的國家股法人股的價值比流通股要低的多,如果它要上市流通,流通股的價值要降低,但是流通股東不會同意,怎麼辦呢,大股東就要支付對價。
⑶ 何謂股票對價方式 ,它的優缺點有哪些
我國股市上一直存在著「股權分置」問題,被普遍認為是困擾股市發展的頭號難題。
過去由於歷史原因,我國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權不能流通。亦即股市同時存在著流通股與非流通股。此二類股,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利,此即「股權分置」問題。其弊端長久地嚴重影響股市的發展。
股權分置改革(股改政策)就是要在市場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對此兩類股東的股份,予以重新確認。並由現況的兩類股權分置,變為將來股票全面流通的情況。
股改的目的,最終就是要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以消除制度賦予非流通股股東對公司的壟斷控制權、防止同股不同權和同股不同利的現象繼續發生。
非流通股一旦進入市場流通,市場流通籌碼大量增加,那麼就會破壞原有高溢價發行的少數流通股的市場條件。在原來股權分置條件下,流通股之所以能夠高溢價發行,是因為數量巨大的非流通股不流通。現在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由股權分置改為不分置,全部進入市場流通,且改革後兩者權利義務相同),非流通股要進入市場流通,那麼理所當然要對兩類股東的持股成本進行核算並重新確認兩類股東的股權。也就是說,股權分置改革就是對兩類股東的股權,予以重新確認後,全部股票進入市場流通。
目前具體的股改措施,是由公司管理階層自己提出股改方案,由小股東投票表決。有些有創意的作法就不斷出台,例如:
(1)提出大股東違約賠償條款。
非流通股股東增加股改違約賠償承諾,規定如果非流通股股東未按承諾減持股份,則非流通股股東願意將違約出售股票所得全部或部分賠償給公司(類似台灣公司法歸入權條款)。這是一個懲罰規定製定,有助於消除流通股股東對股改承諾條款得不到執行的擔心,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和增強投資者持股信心。
(2)提出禁售期限(類似共同基金發行之初的閉鎖期條款)
大股東主動延長禁售期的承諾,顯示了大股東對公司發展前景充滿信心,也給投資者一個良好的預期。有些公司承諾條款將大股東的禁售期限從法定的12個月延長到24個月至36個月,江淮汽車、精工科技禁售期60個月,而承德釩鈦第一大股東承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更是承諾7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所持非流通股,其承諾期限之長為股改以來之最。
(3)一些股改公司也訂定限售價格條款。
凱恩股份第一大承非流通股股東諾3年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出售股票的價格不低於11.74元,這一價格復權後為凱恩股份上市以來的最高價。
(4)藍籌公司對價理想
上海汽車、民生銀行兩大藍籌公司,分別推出了每10股送3.4股和每10股送3股(相當)的對價。這一對價水準超過了前期長江電力和寶鋼股份的對價幅度,進一步穩定了投資者對績優藍籌股的流通補償預期。
⑷ 什麼叫做對價什麼叫做支付對價
對價是指一方為換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諾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代價或為了得到該種承諾而許下的承諾。
支付對價是指在非流通股要進入市場時,為了避免給流通股帶來新的損失而對流通股所作做出的補償。
對價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上的效力原則,其本意是「為換取另一個人做某事的允諾,某人付出的不一定是金錢的代價」,也許是「購買某種允諾的代價」。
《票據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票據的取得,必須給付對價,即應當給付票據雙方當事人認可的相對應的代價。
非流通股股東的股票原來是不能在股票市場上買賣交易的,所以股票市場上他的股票股價高低與他沒有關系。股改後,這部分股票也可以在股票市場上流通了,享受股票市場帶來的高價,因此,為了獲得流通權,非流通股股東必須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
⑸ 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以發行股票支付對價的問題。
你這里搞混了,給你舉個例子吧!
假如甲公司是合並方,而乙公司是被合並方,乙公司的原股東是丙公司,甲公司與丙公司商量了以下,甲公司說我從你手裡把乙公司的股權全部都買過來,作為對價我給你一部分我公司的股權,
作為甲公司的會計分錄是 借:長期股權投資 (這里是取得的乙公司股權)
貸:股本(或實收資本) (而這里是甲公司增資產生的股本增加)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或資本溢價) (而這里是丙公司支付的對價高於股本部分)
作為丙公司會計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投資收益(或在借方)
作為乙公司會計分錄 借:股本—丙公司
貸:股本—甲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並不是甲公司從乙公司那裡購入股權,應該是從持有乙公司股權的股東那裡購入股權,這里你可能理解錯了,不知道我這樣說你能理解吧
⑹ 以股票作為對價轉讓股權如何計算個稅
1、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 股權轉讓所得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核定問題的公告,轉讓股權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應按照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參照 每股凈資產 或納稅人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對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合計占 資產總額 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凈資產額須經中介機構評估核實。2、 股權轉讓所得 是指股權轉讓價減除股權成本價後的差額。就稅法的一般原理而言,股權轉讓與其他財產轉讓一樣,其收益的性質屬於 資本利得 。 資本利得 的計稅基礎(tax base)為轉讓財產所獲得的收入與被轉讓財產的取得成本之間的差額。 套用 國家稅務總局 文件的表述方式, 股權轉讓所得 為企業「轉讓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 或者「股權轉讓價減除股權成本價後的差額」 。
⑺ 流通股股東每10股支付4.10股股票對價,是啥意思
所謂對價就是非流通股股東為了獲取流通權,支付給流通股股東的價值。比如你買的股票神馬,現在是2000股,神馬公司已經修改了對價方案,每10股支付對價4.7股,在3月17日登記時,你不賣出,那麼在股改通過後,你的股票將會變成2000*(1+0.47)=2940股,送股不需花錢購買,但送股後,股票價格會自動除權。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數量。其概念,是相對於證券市場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場屬性的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與流通股對應的,還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
⑻ 什麼是股票對價
對價是非流通股股東為了能解禁,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股票叫對價。每十股獲三股的對價,就是向你送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我國股市上一直存在著「股權分置」問題,被普遍認為是困擾股市發展的頭號難題。
過去由於歷史原因,我國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權不能流通。亦即股市同時存在著流通股與非流通股。此二類股,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利,此即「股權分置」問題。其弊端長久地嚴重影響股市的發展。
股權分置改革(股改政策)就是要在市場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對此兩類股東的股份,予以重新確認。並由現況的兩類股權分置,變為將來股票全面流通的情況。
⑼ 將以發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對價是什麼意思
發行股票方式有多種,支付交易對價簡稱支付對價。
支付對價是指非流通股要進入市場,避免給流通股帶來新的損失而對流通股所作的補償。非流通股股東當時獲得股票是在公司改制時,價格非常低,有的是面值獲得的,而流通股股東都是從股票市場獲得的股票,價格高得多,所以公平起見,應該支付對價。
俗稱等價交換。
⑽ 同一控制分步交易下,發行股票為取得新增投資而支付的對價的賬面價值是按股票的面值還是公允價值 求解
按股票的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