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公司參股公司涉及違法,現已立案偵查,我公司只參股5%,對我們上新三板有影響嗎
不影響,在報告內肯定需要披露。
『貳』 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還能做股權轉讓嗎
被證監會調查不影響股權轉讓的,但受讓人應當知道股權轉讓的風險。被證監會調查,那麼很可能公司存在違規的地方,或者影響到公司的估值。
北京姜德福公司股權律師團隊為您服務。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叄』 立案調查st中富的結果何時出來
2013年12月30日深夜,紐威閥門、新寶電器、楚天科技、全通教育及我武生物這5家擬上市公司拿到了證監會新股發行批文。這是登陸資本市場的通行證,而一批股市「不死鳥」依然遊走在退市的邊緣,千方百計地在尋找一線生機。
想要避免暫停上市,51隻*ST股就必須拿出盈利的年報。盡管2007年以來還沒有哪只股票因虧損而退市,但隨著退市新政不斷完善,這些股市不死鳥恢復上市難度將進一步加劇。
事實上,證監會明確公司終止上市後其股票可以在新三板系統轉讓。這對一些難逃退市命運的*ST股來說,新三板將會是個不錯的中轉站。
退市厄運
2013年12月31日,去年最後一個交易日,*ST中華A(000017.SZ)成為幸運兒,從暫停上市的股票名單中抹去。*ST中華A 12月30日晚間發布公告稱,深中院裁定批准了深中華重整計劃, *ST中華A、*ST中華B 31日起恢復交易。*ST中華A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2日連續兩個交易日內漲停,資本市場一片歡呼雀躍。
『肆』 新三板盡職調查,到底調查什麼
新三板調查涉及很多的細節,包括公司的基本情況,管理人員調查,業務與技術情況,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調查,財務狀況,業務發展目標調查等。
細分
一、公司的基本情況(1、公司設立情況 2、歷史沿革情況3、公司主要股東情況)
二、管理人員調查(1、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和任職情況 2、管理人員勝任能力和勤勉盡責 3、高管人員薪酬及兼職情況 )
三、業務與技術情況(1、行業情況及競爭情況 2、采購情況 3、生產情況 4、銷售情況 5、核心技術和研發情況)
四、同業競爭(1、同業競爭情況 2、關聯方和關聯交易情況)
五、財務狀況(1、基本財務數據分析 2、財務比率分析3、納稅情況 4、盈利預測 )
六、業務發展目標調查(1、發展戰略 2、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 3、歷年發展計劃的執行和實現情況 4、業務發展目標 )
七、風險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項調查(1、風險因素 2、重大合同 3、訴訟和擔保情況 )
八、業務調查 (1、業務調查 2、行業研究3、公司產品考察 4、關鍵資源調查 5、公司業務流程調查 6、公司收益情況調查 7、公司趨勢調查 )
『伍』 新三板詐騙這么多為什麼不立案
可以帶著證據去警方咨詢,是否構成詐騙。
要是受到詐騙,應該帶著證據報警。
詐騙案是刑事案,警方會調查,會甄別。
詐騙案件立案標準是3千元。
綜上所述,不給立案具體原因應該咨詢報案的公安部門。
如果應該立案,而沒有立案,可以向公安局紀檢委投訴。
『陸』 被人忽悠購買了新三板股權能立案嗎
下輩子吧 新三板賬戶都是在證券營業部開的而且是有資金不低於50萬的限制
『柒』 新三板掛板中如果合作的會計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會影響企業掛板嗎
其實沒有太大的影響,具體可參閱這篇文章
一、對重大資產重組申報項目的影響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2015年9月18日發布的《上市公司監管法律法規常見問題與解答修訂匯編》(鏈接地址: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ssgsjgb/ssbssgsjgfgzc/ywzx/201509/t20150918_284146.html)規定:
「七、中介機構被立案調查是否影響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行政許可的受理?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行政許可中,涉及的中介機構主要有:獨立財務顧問、律師事務所、審計機構、評估機構。
根據《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以及《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獨立財務顧問(暨保薦機構)因從事並購重組、保薦業務被立案調查後,我會對其出具的文件暫不受理,待立案調查影響消除後,視情況受理。
根據《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律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後,我會對其出具的文件暫不受理,待立案調查影響消除後,視情況受理。
審計機構、評估機構被立案調查的,我會在受理其出具的財務報告、評估報告等文件後,在審核中將重點關注其誠信信息及執業狀況。」
這意味著,保薦機構和律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後,證監會將暫不受理這些機構出具的文件,待立案調查影響消除後才可受理,而審計和評估機構則不同,證監會仍然會受理其出具的文件,但在審核中重點關注其誠信信息及執業狀況。也就是說,只要為本次重組申報提供審計服務的相關人員未被立案調查或採取監管措施,且沒有參與被立案調查的相關項目,則申報文件受理不受任何影響。
不需要懷疑,讀者可查閱近期重大資產重組上市公司的公開披露文件。例如三湘控股(000863)、深大通(000038)、金谷源(000408)、啤酒花(600090)等均被中國證監會關注過重組相關審計機構是否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司法行政機關立案調查或者責令整改,並要求獨立財務顧問和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是否影響本次相關審計文件的效力進行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事實證明,這些重組項目均沒有受到審計機構被立案或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的影響。
二、對IPO申報項目的影響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在2013年8月2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回答提問時明確:
「問:請問,如果是會計師事務所因為在審IPO項目財務問題被立案稽查,證監會對此類事務所其他在審項目和新申報項目如何處理?
答:在IPO過程中,保薦機構與會計師等其他中介機構發揮的作用與承擔的職責不完全相同,監管的重心與手段也有所區別。對被立案調查的保薦機構採取暫不受理其推薦項目的措施,是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70條規定辦理的。現行法律法規中,並未設置對會計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期間不受理其文件的制度安排。
保薦機構作為IPO過程中中介機構的牽頭人,應當組織協調各機構、人員參與發行階段的各項工作,並就申報材料中由其他中介機構出具專業意見的內容履行獨立核查程序。對申報材料中涉及被立案調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文件內容,保薦機構尤其應重點關注、審慎核查,並結合調查過程中獲得的客觀信息,獨立謹慎判斷。立案調查結束後,如最終處理結果涉及會計師事務所的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或暫不受理其文件的,發行人可依照我會有關規定,申請更換會計師事務所,或待恢復受理會計師事務所文件後,再繼續推進發行相關工作。 」
上述答復意味著,如果僅僅是立案調查,對涉案會計師事務所的其他在審項目和新申報項目仍然正常受理,不受影響。
具體案例在資本市場中也同樣屢見不鮮。
三、對公開發行債券申報項目的影響
根據中國證監會公司債券監管部2015年10月16日發布的《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監管問答(一)》(鏈接地址: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gszqjgb/zcfggszq/zqbjgwd/201510/t20151016_285171.html)規定:
「 4.對於會計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的,請問發行人、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如何提供相關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如何進行核查?
答:對於會計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的,發行人、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說明案件調查進展情況,說明是否影響會計師事務所的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並說明涉案注冊會計師是否為本次債券發行相關的簽字注冊會計師。
主承銷商、發行人律師應當就此事項進行核查,並對是否對本次債券發行形成實質性影響發表明確意見。」
這意味著,被立案的會計師事務所只需說明立案情況不影響證券業務資格以及涉案簽字注冊會計師與本次債券發行項目無關即可,不影響債券發行申報文件的受理。
閱讀至此,讀者想必已經理解會計師事務所被立案其實不會對其正常業務帶來任何影響,受影響的僅僅是涉案人員直接參與的項目,而且在當前強監管環境下,會計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或被處罰已經呈現常態化,完全不必大驚小怪。
一些媒體宣揚的所謂「市場將一片哀嚎」,不過是危言聳聽,吸引眼球罷了。當今社會信息傳播渠道過為暢通,導致謠言比真話傳播的更快,這要求讀者必須要有一雙慧眼,才能去偽存真,不被「忽悠」。
『捌』 興業證券遭立案調查 哪些新三板企業受波及
最新的新聞消息: 因 欣泰電氣 涉嫌欺詐發行,保薦人 興業證券 被推到了風口浪尖上。事件又有了新進展——興業證券今日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保薦項目將被暫停受理。
而這也是繼平安證券、民生證券、南京證券、安信證券之後,又一家遭此處理的券商。據券商中國記者了解,平安證券和民生證券在此前被立案調查過程中,IPO、再融資、並購重組項目被全部暫停受理,即便是已過會項目,也未被核發發行批文。
興業證券今日早間公告稱,公司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據券商中國記者多方核實,興業證券遭立案調查緣起欣泰電氣涉嫌造假上市。據相關法律和過往案例,該公司包括20個IPO項目在內的全部保薦項目恐將全部被暫停受理。
保薦項目全部暫停受理
今日早間,興業證券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沈稽查調查通字16005號),因該公司涉嫌未按規定履行法定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該公司立案調查。
接近興業證券和了解欣泰電氣涉嫌造假事件的多位人士表示,調查書中標識了「沈稽查」字樣,而且近期興業證券並無其他違法違規事項,因此,這項立案調查基本可以確定針對的是欣泰電氣涉嫌造假上市事件。
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70條的規定,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因保薦業務涉嫌違法違規處於立案調查期間的,中國證監會暫不受理該保薦機構的推薦;暫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具體負責的推薦。
券商中國記者采訪了平安證券和民生證券,兩家相關負責人均表示,在此前被立案調查過程中,投行IPO、再融資、並購重組項目被全部暫停受理,即便是已過會項目,也未被核發發行批文。
因此,業界據相關法律和過往案例判斷,興業證券全部投行項目將被暫停受理,其中包括19家在會排隊的IPO項目和1家已過會項目。
欣泰電氣涉嫌造假事件回放
此前6月1日晚間,丹東欣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公司涉嫌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已由中國證監會調查完畢,欣泰電氣存在如下違法事實:報送證監會的IPO申請文件中相關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上市後披露的定期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一旦欣泰電氣日後收到證監會正式《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書》,確認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等情形,公司股票將被深交所暫停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多家券商負責人表示,「欺詐發行」這一違法行為具有不可糾正、不可消除影響的特徵,加之創業板公司不允許借殼,欣泰電氣大概率將成為中國第一家因欺詐發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
興業證券近期表示,本著保護投資者利益至上的原則,按照新股發行先行賠付制度的要求,決定設立賠償基金,依法合規履行投資者賠償責任。
平安民生南京安信往事
1、平安證券暫停保薦業務許可3個月
2013年4月,證監會表示,因 萬福生科 涉嫌造假上市,其保薦人平安證券、中介機構中磊會計師事務所和湖南博鰲律師事務所都已經被立案調查,且發現上述中介機構存在未能勤勉盡責的情況。
2012年9月14日,證監會對萬福生科立案調查,現場調查已經基本結束。經查,萬福生科自2008年至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前,存在虛構原材料采購、虛增銷售收入、虛增凈利潤等違規行為。萬福生科的招股說明書、2011年年報和2012年中報等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彼時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指出,萬福生科造假案作案手法隱蔽,資金鏈條長,時間跨度大,涉及300餘個個人賬戶,調查對象涉及4省市的10個縣、鄉、村鎮形成667卷、共計15萬字的證據材料。
2013年10月,證監會作出的相關處罰顯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規定,證監會決定:責令平安證券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2555萬元,並處以5110萬元罰款,暫停保薦業務許可3個月;對時任平安證券萬福生科項目保薦代表人吳文浩和何濤、時任平安證券總經理薛榮年、時任平安證券總經理助理曾年生、時任平安證券總公司投資銀行事業部上海業務負責人崔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對平安證券萬福生科項目組成員湯德智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
2、安信證券和南京證券同時被查
2013年5月17日,中國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民生證券、南京證券近期有相關保薦項目被立案稽查,暫不受理其推薦項目及材料。
根據證監會此前的通報,山西天能科技、廣東新大地和河南天豐等公司已進入立案調查階段。其中,天能科技的保薦機構為民生證券,新大地的保薦機構為南京證券,河南天豐的保薦機構為 光大證券 。
2013年5月31日下午,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對新大地及其中介機構在IPO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結果:對南京證券給予警告;對南京證券責令改正並實施公開譴責的監管措施,限其在6個月內對內部控制制度、盡職調查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後向監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監管部門將檢查驗收;對保薦代表人胡冰和廖建華給予警告,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並分別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2013年11月,證監會作出的處罰顯示,據中國證監會公告,天能科技IPO保薦機構民生證券,天能科技招股說明書簽字保薦代表人鄧德兵、劉小群遭證監會行政處罰。其中對民生證券給予警告,沒收民生證券該業務收入100萬元,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鄧德兵、劉小群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
彼時證監會還強調,保薦機構被暫停保薦業務許可期間,依法不能從事相關保薦業務;保薦機構因保薦業務涉嫌違法違規處於立案調查期間的,暫不受理其推薦;保薦機構在整改期間,應當對其負責推薦的項目認真復核,切實履職盡責,嚴格控制風險,並在整改完成後提交書面報告。
3、安信證券被暫停保薦資格3個月
2015年3月5日,安信證券母公司中紡投資公告稱,由於子公司安信證券在 華銳風電 上市後持續督導期間存在一些問題,證監會依據相關條例決定在2015年3月4日-2015年6月3日期間,暫停安信證券保薦機構資格。原因是其保薦的華銳風電業績造假,安信證券在華銳風電上市後未能盡到勤勉盡責的義務。
證監會此前曾表示,經查發現安信證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在華銳風電上市後持續督導期間未勤勉盡責,持續督導制度未有效執行,提交的與保薦工作相關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實際上,早在2013年5月底,華銳風電就因虛增凈利潤涉嫌違反證券法被證監會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