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作為發行人,在中國境內首次發行的條件具體如下: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股票上市條件:
1)股票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額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司發行股份的總額的比例為10%;
4)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⑵ 公開發行股票是不是一定都要上市
要招股成功,並成功在交易所掛牌才算上市。首發是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是為了股票交易。股份有限公司沒有公開發行的股票怎麼上市交易。所以首發是上市的前提。
股票發行和上市交易是兩個概念,上市交易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條件,企業發行股票沒有那麼多限制,可以通過非公開招股發行,和公開招股發行,非公開招股即可通過內部招股和社會定向招股完成。公開招股即可通過上報證監會和法定中介機構,證券交易所,中介券商金融機構完成,發行完畢後,有代持託管機構,或是由公司成立證券部來負責分紅派息事宜,未上市不可以自由交易,但可以轉讓股份,可以通過公司集中收購回購,或是自己找人轉讓,每個公司都有不同的規定,在招股時招股說明書都有詳細介紹。
⑶ "公開發行股票" 與 "上市交易" 的區別
公開發行股票是在二級市場發行股票。
上市公司是指已經在二級市場發行完股票的公司。
⑷ 公開發行的股票不是通過股票上市的行為進行交易,那公開發行的股票如何交易呢,在哪裡交易呢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公開發行的股票有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我們通常說的股票上市的行為是二級市場,還有一級市場,比如股份轉讓,股票發行承銷等等。。
希望我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讓您滿意!
回答人員:國泰君安證券客戶經理屠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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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公開發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為什麼呢
1、股票發行和上市交易是兩個概念,上市交易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條件,企業發行股票沒有那麼多限制,可以通過非公開招股發行和公開招股發行,非公開招股即可通過內部招股和社會定向招股完成。公開招股既可通過上報證監會和法定中介機構,證券交易所,中介券商金融機構完成,發行完畢後,有代持託管機構,或是由公司成立證券部來負責分紅派息事宜。
2、未上市不可以自由交易,但可以轉讓股份,可以通過公司集中收購回購,或是自己找人轉讓。
⑹ 股票發行的方式有哪些
股票的發行方式可分為如下兩類:
1、公開間接發行。指通過中介機構,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募集設立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須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的做法,就屬於股票的公開間接發行。
這種發行方式的發行范圍廣、發行對象多,易於足額募集資本;股票的變現性強,流通性好;股票的公開發行還有助於提高發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擴大其影響力。但這種發行方式也有不足,主要是手續繁雜,發行成本高。
2、不公開直接發行。指不公開對外發行股票,只向少數特定的對象直接發行,因而不需經中介機構承銷。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發起設立方式和以不向社會公開募集的方式發行新股的做法,即屬於股票的不公開直接發行。這種發行方式彈性較大,發行成本低;但發行范圍小,股票變現性差。
(6)股票的公開發行交易擴展閱讀
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
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⑺ 公開發行的股票必須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九條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⑻ 請問股票公開發行和上市是一回事嗎
股票公開發行是股票上市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已公開發行的股票要上市,還必須符合《證券法》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並向證券交易所提交專門的上市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審查合格的,可以安排在主板、中小企業板或創業板上市交易。股票上市交易有利於增強股份流動性,並便於公司後續持續融資。但在實務中,股票發行和上市行為往往是不可分的。
通常情況下,股票發行被俗稱為一級市場,股票上市交易被稱為二級市場。一級市場是二級市場的源泉,二級市場的狀況也反過來制約一級市場的發展。
⑼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與股票上市交易的關系
IPO全稱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首次公開募股) 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公開發行是指沒有特定的發行對象,面向廣大投資者分開推銷的發行方式。發行人通過中介機構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廣泛地發售證券。在公募發行情況下。所有合法的社會投資者都可以參加認購。公開發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但是上市必須要求公開發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