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理北京區域各行業類型公司注冊,代辦理北京區域各行業公司轉讓,代辦理北京區域各行業類型公司驗資出報告。
❷ 還沒有正式掛牌新三板的企業,網上能找到它的公開轉讓說明書嗎如果能,請問在哪裡能找到謝謝
對於沒有掛牌新三板的,在網上是很難找到他的公開轉讓說明書的,因為他還沒有披露的義務。
❸ 新三板企業從遞交《公開轉讓說明書》到登錄三板上市需要多久時間
最快時間半年,但是也有例外,證監會和卷商機構審核價格的過程是很復雜的
新三板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我,這一塊比較熟悉也有很多渠道
❹ 新三板公司 股權如何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❺ 通過金融終端如何操作新三板轉讓
您好,您可以通過以下菜單操作新三板轉讓,具體如下:
一、【限價買入】、【限價賣出】:
進行40、42開頭股票的競價買賣委託或者43、83開頭股票的限價買賣申報。
二、【定價買入】、【定價賣出】:
進行43、83開頭股票的定價買賣申報。
三、【成交確認買入】、【成交確認賣出】:
進行43、83開頭股票的成交確認申報。獲取全市場定價賣出、買入委託行情展現,若輸入證券代碼,則篩選相應的定價委託行情,有:證券代碼、證券名稱、申報價格、申報數量、對方席位、雙方約定號等;雙擊全市場定價委託行情的其中一條,輸入委託數量,點擊確認買入\賣出,並確認委託內容後,系統下單。
四、【互報成交確認買入】、【互報成交確認賣出】:
進行43、83開頭股票的互報成交確認申報。輸入證券代碼,獲取證券名稱,輸入委託價格,雙方約定號,對方席位、委託數量,對方股東賬戶等,點擊買入\賣出委託,並確認委託內容後,系統下單。
❻ 新三板協議轉讓詳細操作流程圖解(互報成交方式)
新三板協議轉讓詳細操作:
新三板投資者買賣新三板掛牌公司股票,應當開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並與主辦券商簽訂證券買賣委託代理協議。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為證券轉讓提供相關設施,包括交易主機、交易單元、報盤系統及相關通信系統等。
(6)新三板轉股說明書擴展閱讀:
新三板協議轉讓以換取代表接受企業資本的股權(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東以其經營活動的全部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向股份公司配購股票。
企業整體資產轉讓原則上應在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全部資產和進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並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❼ 新三板股票轉讓細則是如何規定的
第二十一條 投資者買賣股票,應當以實名方式開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與主辦券商簽訂證券買賣委託代理協議,並簽署相關風險揭示書。
投資者開立證券賬戶,應當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投資者可以通過書面委託方式或電話、自助終端、互聯網等自助委託方式委託主辦券商買賣股票。
投資者進行自助委託的,應按相關規定操作,主辦券商應當記錄投資者委託的電話號碼、網卡地址、IP地址等信息。
第二十三條 主辦券商接受投資者的買賣委託後,應當確認投資者具備相應股票或資金,並按照委託的內容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申報,承擔相應的交易、交收責任。
主辦券商接受投資者買賣委託達成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向主辦券商交付其委託主辦券商賣出的股票或其委託主辦券商買入股票的款項,主辦券商應當向投資者交付賣出股票所得款項或買入的股票。
第二十四條 投資者可以撤銷委託的未成交部分。
被撤銷或失效的委託,主辦券商應當在確認後及時向投資者返還相應的資金或股票。
第二十五條 主辦券商應按照接受投資者委託的時間先後順序及時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申報。
第二十六條 申報指令應當按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格式傳送。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申報的內容及方式。
第二十七條 主辦券商應當按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委託和申報記錄。
第二十八條 買賣股票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第二十九條 股票轉讓的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股票轉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按成交原則達成的價格不在最小價格變動單位范圍內的,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相應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第三十條 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協議轉讓除外。
第三十一條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股票單筆申報數量、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和單筆申報最大數量。
第三十二條 申報當日有效。
買賣申報和撤銷申報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交易主機確認後方為有效。
第三十三條 主辦券商通過報盤系統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交易主機發送買賣申報指令。買賣申報經交易主機撮合成交後,轉讓即告成立。按本細則各項規定達成的交易於成立時生效,交易記錄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發送至主辦券商。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統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嚴重後果的轉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可以採取適當措施或認定無效。
對顯失公平的轉讓,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可以採取適當措施。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細則,嚴重破壞證券市場正常運行的轉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權宣布取消轉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規轉讓者承擔。
第三十五條 依照本細則達成的交易,其成交結果以交易主機記錄的成交數據為准。
第三十六條 投資者買入的股票,買入當日不得賣出。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另有規定的除外。
做市商在做市報價過程中買入的股票,買入當日可以賣出。
第三十七條 按照本細則達成的交易,買賣雙方必須承認交易結果,履行清算交收義務。
股票買賣的清算交收業務,應當按照中國結算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每個轉讓日發布股票轉讓即時行情、股票轉讓公開信息等轉讓信息,及時編制反映市場轉讓情況的各類報表,並通過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其他媒體予以公布。
第三十九條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對採取做市和競價轉讓方式的股票即時行情實行分類揭示。
第四十條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負責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信息的統一管理和發布。未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發布、使用和傳播轉讓信息。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許可使用轉讓信息的機構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將轉讓信息提供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使用或予以傳播。
第四十一條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即時行情和股票轉讓公開信息發布的內容和方式。
第四十二條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可以根據市場發展需要,編制綜合指數、成份指數、分類指數等股票指數,隨即時行情發布。
股票指數的設置和編制方法,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另行規定。
❽ 新三板協議轉讓的成交規則
新三板協議轉讓成交規則如下:
1、每個轉讓日的 9:30 至11:30、13:00 至 15:00 為協議轉讓的成交確認時間;
2、每個轉讓日15:00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將證券代碼和申報價格相同、買賣方向相反的未成交定價申報進行匹配成交;
3、成交確認申報與定價申報可以部分成交。成交確認申報的股票數量小於定價申報的,以成交確認申報的股票數量為成交股數數量;成交確認申報股數數量大於定價申報的,以定價申報的股票數量為成交股票數量,成交確認申報未成交部分以撤單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