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1)新三板入門新手擴展閱讀:
個人新三板開戶流程:
1、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帳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若投資者證券類資產市值滿足500萬,且有兩年以上投資經驗的,攜帶身份證到證券公司營業廳,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如果投資者證券類資產市值滿足500萬,沒有有兩年以上投資經驗的,則需提供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的證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託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託管手續。
B. 新三板的創新層和基礎層他們的各自的優勢是怎樣
創新層的融資能力更強,體現在平均融資性現金流更高,最終更好的降低了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而且上創新層的企業上IPO的潛力比較大。因為大部分的企業都處於基礎層,未來基礎層的企業估值可能會占優勢。
C. 普通散戶新三板開戶需要什麼條件
你好,個人新三板賬戶開立條件:
新三板許可權:分為合格投資者與受限投資者(合格投資者可買賣全市場新三板的股票,受限投資者只能買賣其持有或曾持有的股票)受限投資者開許可權條件:新三板持股證明即可。
合格投資者開通條件如下:
1、最近10個轉讓日的日均金融資產500萬元人民幣以上。金融資產是指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等。
2、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具有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
D. 入手新三板要注意些什麼啊風險會很高嗎還有入門資金要求會很高嗎對了有沒有和新三板相關的基金啊
注意的內容很多
現在新三板是沒有張跌停限制的,買的票不好的話,可能會虧的很慘
當然,如果拿的是好票的話,翻幾倍甚至幾十倍是很正常的。
購買股權基金不如自己直接去購買企業的股權,命運不要掌握在別人手上,虧損的基金,跑路的基金比比皆是。
任何資金都沒有在自己的賬戶里來的安全。
E. 新三板是什麼 新手怎麼看新三板指數
目前新三板有兩只指數,三板成指(代碼:899001)和三板做市(代碼:899002),於2015年3月18日正式發布。
「三板成指」具有覆蓋全市場的表徵性功能,包含協議、做市等各類轉讓方式股票,並考慮到目前協議成交連續性不強,該指數擬每日收盤後發布收盤指數。
「三板做市」聚焦於更為活躍的做市股票,兼顧表徵性與投資功能需求,並於盤中實時發布。
在指數計算方面,「三板成指」、「三板做市」均採用派氏加權平均法計算,以流通股本為權重,並採用除數法進行市值修正。以2014年12月31日為基期,基點為1000點。
樣本股數量確定:剔除無成交記錄的掛牌公司,並採用市值覆蓋標准(不固定樣本數)確定樣本股數量,覆蓋比例為85%。
因為市場發展迅速,「三板成指」和「三板做市」將按季度進行調整,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第二個星期五收盤後的下一個轉讓日作為樣本股調整時間。
F. 新三板如何開戶
1、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機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印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開戶費用:個人每戶30元人民幣,機構每戶100元人民幣。
開立股份報價轉讓結算賬戶:投資者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到建設銀行的營業網點開立結算賬戶,用於股份報價轉讓的資金結算。
投資者可在「代辦股份轉讓信息披露平台」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欄目中查詢建設銀行可提供開立結算賬戶服務的營業網點。
(6)新三板入門新手擴展閱讀:
新三板的規則
1、投資者本人名下最近10個轉讓日的日均金融資產500萬元人民幣以上。金融資產是指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等。
2、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或者具有《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