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都會有公告的
② 是不是什麼股票都能分紅
上市公司作為股份公司,原則上理應對股東進行分紅派息,使之得到應有的回報。但現實中,或由於公司盈利不佳,或由於公司發展的考慮,很多時候上市公司可能不會進行分紅,因此,股票是否分紅還得由上市公司來決定,一般盈利較好或有分紅習慣的公司分紅可能較大。
除權除息指的是上市公司在對其股票投資者進行利潤分配時,常採用送紅股、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紅利等方式,使得投資者擁有股份或現金增多。而利潤分配後買入其股票的投資者因不再參與分紅派息,便要對股價一定比例的調整,此即除權(針對送股)與除息(針對派息)。
除權除息計算公式:
除權(息)價=(前收盤價—現金紅利+配(新)股價格×流通股份變動比例)/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參考文獻:http://www.50tz.com/gupiao/html/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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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股票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得到分紅
股東取得紅利理屬當然,但股東取得公司紅利還應滿足一定條件,具體如下:1.基本條件: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2.公司股東會對公司分紅作出有效決議。3.在公司通過分紅決議但公司不執行的情形下,股東有權起訴公司,要求公司執行有效決議,及時支付紅利給各股東。如果公司大股東不願分紅,利用表決權故意阻撓,導致股東會無法通過分紅的決議,小股東還可根據《公司法》規定實施司法救濟。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會關於不分配股息紅利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請求公司按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此種情況下,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在盈利後、分配利潤之前還應當完成下列事項:1、繳納稅款;2、彌補虧損;3、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 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 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