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者門檻50萬,須有24個月的投資經驗。
①《交易特別規定》明確規定了個人投資者的適當性條件,要求申請許可權滿足兩大條件。
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其中,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A股大比例的散戶都是5萬元以下的,賬戶能有50萬的,已經算是高級散戶了,這個門檻不低,但只要有賺錢效應,這也不算啥。
②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2、交易前需要做什麼准備工作?
文件要求,首次委託買入科創板股票的客戶,必須以紙面或電子形式簽署科創板股票風險揭示書。
3、科創板調整單筆申報數量要求
規則中不再要求必須按100股及其整數倍進行買賣,投資者進行交易時,買賣數量可以有零有整。
如果是限價申報買賣,單筆不能小於200股,不能超過10萬股。如果是市價申報買賣,單筆不能小於200股,不能超過5萬股。
此外,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按照股價所處高低檔位,實施不同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以降低低價股的買賣價差,提升市場流動性。
4、放寬漲跌幅限制,上市前5天不限漲跌幅,第六天開始設限20%。
《交易特別規定》指出,對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增發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這個好玩了,不設漲跌幅的細則還不清楚,是漲到一定幅度停牌嗎?如果不停牌,那才是真正的市場化,然後五天後漲幅是20%,波動更大了。
5、科創板是不是實行T+0?
不實行T+0,盤後增加25分鍾固定價格交易時間(15:05-15:30),按當天收盤價成交。
6、科創板股票自上市後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融券標的。且融券標的證券選擇標准將與主板A股有所差異。
怪不得不設漲跌幅,這個才是大殺器,如果融券執行到位,相當於放開做空了,誰要炒,盡管炒,做空放貨給你。
防爆炒的配套制度,初期沒啥用,後期能有點用。
7、科創板打新需要多少錢?
網上申購要求持有市值達到10000元以上,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
此外,每一個新股申購單位為500股,較現行的1000股規定有所下調,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
8、交易信息公開指標有變化嗎?
科創板股票的交易公開信息同主板A股現行做法基本一致。
9、科創板試點注冊制 ,重點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科創板實行注冊制,注冊制強調的是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管,對於擬上市企業,依然需要由交易所進行相應的審核。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規定中介紹,發行上市審核實行電子化審核,申請、受理、問詢、回復等事項通過本所發行上市審核業務系統辦理。發行流程將控制在6~9個月左右,會在上交所審核通過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注冊。在這一過程中,投資者可以通過上交所官網,跟蹤企業發行進展。
雖然是注冊制,實際上還是會大概審核一下,只是證監會不審了,交易所審。
不太懂注冊制和審批制有什麼區別,從重點支持的行業來看,A股的中小創、科技股要倒霉,質量比不過,估值還這么高。
10、設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
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在科創板上市,體現了科創板多元包容的發行特點。為保障普通投資者的權益,對於不同表決權的情況,上交所方面專門進行了差異化安排,防止特別表決權被濫用。
例如,上市條件更苛刻,除了其他門檻需要達到,還必須滿足表決權差異安排應當穩定運行至少1個完整會計年度,且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下列標准之一:
①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
②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且最近三年研發投入合計占最近三年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於15%;
③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2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3億元,且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
④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3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3億元;
⑤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並獲得知名投資機構一定金額的投資。
此外,後續也不可以隨便變動,特別表決權的比例不能提高,一經轉讓就自動轉化為普通股份等。
允許符合科創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和紅籌企業在科創板上市。
政策包容度非常大,虧損企業可以上市了,這也意味著雷會非常多。。不管怎麼樣,不管什麼板,虧損的公司,我是肯定不買的。。最討厭給我講故事的公司。。
11、嚴格退市制度
科創板公司退市要求比現行制度更加嚴格。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的公司,第一年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第二年仍然觸及將直接退市。不再設置專門的重新上市環節,已退市企業如果符合科創板上市條件的,可以按照股票發行上市注冊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請、接受審核。
但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不得提出新的發行上市申請,永久退出市場。
在識別上,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這與目前A股的做法是一致的。
也是防爆炒的配套機制,讓大家選擇公司投資的時候更慎重一些。也就是說,垃圾公司、造假公司將會直接退市,不再給死緩機會了,這個其實主板也可以跟進,垃圾公司就應該退市。
12、原始股減持限制
科創板上市時尚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東、董監高人員及特定股東在公司實現盈利前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
防止原始大股東們減持套現的機制。
13、嚴格限制跨界並購
科創板公司的並購重組應當圍繞主業展開,標的資產應當與上市公司主營業務具有協同效應,嚴格限制通過並購重組「炒殼」「賣殼」。
㈡ 科創板如何打新,科創板打新和主板、創業板有什麼不同之處
隨著科創板即將上市,現在很多股民投資者都關系起科創板又如何打新呢?今天就跟大家聊聊科創板是怎麼樣打新的?
不同點:
(1)科創板是按照上海主板市值來計算市值,而創業板是按照深市主板來計算市值;
(2)科創板開戶要求比較嚴格,而主板和創業板要求相對較低;
(3)科創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而主板和創業板是有漲跌幅限制的;
(4)科創板網上發行比例最高只有40%,而主板和創業板網上發行是最低70%;
以上就是我個人根據目前科創板的各種細節,以及結合滬深兩市主板想對比的進行分析與總結,僅供大家參考,以上數據假如有出錯,虛心接受大家的指導。
㈢ 科創板如何打新科創板打新和主板、創業板有什麼不同
隨著科創板的的正式開閘後,A股市場上出現很多的變化,比如漲跌停的限制的變化,最小交易單位的變化,並且最小申報單位跟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都不同,並且上市制度也發生了根本上市變化,這還僅僅是制度上的改變,科創板正式上線交易後A股市場也存在一些改變。
比如科創板上市後市場對於次新股的炒作熱度明顯降低,再次主板市場個股破發概率也是逐步的提升,這些話題我們可以後期展開討論,下面我們重點來講解下科創板打新上的要求跟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的差別和科創板上打新要注意什麼,是不是仍舊閉眼打新。
總結,以上三點是關於科創板打新的主要問題,從開通許可權到申購要求,最後到申購注意點做了一個全面的介紹,大家可以參考使用。感覺寫的好的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點評。
㈣ 下周一科創板上市,主板會不會跌停好害怕
跌停是開板的目的嗎?顯然不是。你喝井裡的水能把河水吸干嗎?杞人憂天了
㈤ 創業板,科創板,主板階梯為什麼會有階梯性下降創業板,科創板,主板階梯為什麼會有階梯性下降
期貨好不好做,關鍵是看投資者的心態了。也就是說即使同一件事情,也會有人會有不同的觀點。比如說騎自行車本來是一件特別簡單的事情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但是對於從來沒喲騎過自行車的人,是不是特困難啊?所以才有了,難者不會會者不難的名言吧。
下面接著說做期貨難不難的問題。說難不難的人都會有,但是是事實,做期貨並沒有你想像的那麼難?曾經做過這樣子一個實驗,一個6歲的孩子,給他5000塊錢,他也能交易期貨,並且賺錢的概率並不見得小,有時候比我判斷的還准。我並不是說他技術高超,而是想說的是他其實什麼也不懂,反而正確率卻維持在50%。
接著就是第二件事情了,我們曾經做過這樣子一個實驗。就是不用分析市場行情,弄了兩碗飯,喂自己自己家的貓,吃紅色碗里的就買漲,吃綠色裡面的就買跌。每次持有4個小時。這樣子做了一個月的實驗,發現在自己卻沒有虧錢。
上面的兩個例子算是自己為了驗證隨機理論而做的實驗,而且自己也是著迷於隨機分布理論和概率論。
我僅僅是想告訴大家的是,很多時候不是做期貨難,而是我們太想賺錢了,賺錢讓我們迷失了方向,迷失了自己的原有的技術分析,錯誤的心裡暗示導致自己不甘於面對自己失敗的交易。如果你能保持一顆平常心,我相信你也能夠成為期貨贏家。
㈥ 科創板股票跌與指數推出有關嗎
合唱還股票嫁接已阻止推出,沒有什麼實際的關聯關系
㈦ 科創板的推出對主板有哪些影響
自從2018年10月份提出要成立創業板後,科創板快馬加鞭的推出,截止目前已經半年時間左右,科創板板的推出已經一切准備就緒,目前就是等待一錘敲打;按照目前科創板的情況最快也會在6月份進行推出,那科創板的推出對於主板有哪些影響呢?
近期A股出現調整,我個人認為很大概率就是為了再度儲蓄,儲蓄之後迎來一波上漲行情,為了就是給推出科創板做好鋪墊;畢竟科創板對於A股市場是一個重大意義,推出科創板必然會讓市場得到重點關注,所以主板的環境好壞將直接影響科創板的推出有重大影響。
㈧ 科創板的退市機制和主板有什麼不同科創板的開戶有什麼要求
你好,科創板退市制度,充分借鑒已有的退市實踐,相比滬市主板更為嚴格,退市時間更短、退市速度更快;在退市情形上,新增市值低於規定標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導致退市的情形;在執行標准上,對於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僅依賴於與主業無關的貿易或者不具備商業實質的關聯交易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會被退市。
科創板退市制度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科創板退市環節:公司觸及終止上市的標准,股票直接終止上市,不再適用暫停上市、恢復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2)科創板退市時間:退市時間縮短為兩年,首年不達標ST,次年不達標直接退市;退市整理期為三十個交易日,累計停牌時間不超過五個交易日。
(3)重大違法退市指標: 重大違法「一退到底」,取消暫停上市,實施永久退市。
(4)市場類退市指標:構建成交量、股價、股東人數和市值四類退市標准,保留現有未按期披露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審計報告等基礎上,增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等合規性退市指標。
(5)交易類退市指標:強制退市交易標准達到一項即終止上市。科創板還首次引入市值標准,對於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3億元的上市公司進行強制退市。
(6)財務標准強制退市:以下情形首年不達標實施 *ST 警告,次年不達標則直接退市。還有通過引入扣非凈利潤和營業收入雙重指標,連續兩年扣非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的上市公司將被強制退市。
科創板開通需三個條件全部滿足: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不含兩融融入資金和證券);
2.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3.上交所規定的其他條件如通過科創板股票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等
滿足條件者可申請開通。
㈨ 科創板和對主板市退市情形更多、退市速度更快。科創板上市公司出現( )情形會被退市。
退市情形主要分為五大類,分別為: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交易類強制退市、財務類強制退市、規范類強制退市、主動終止上市。
關於退市情形的詳細規則如下: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十二章:退市
1、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本規則所稱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且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2、交易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一) 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 120 個交易日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 200 萬股;(二) 連續 20 個交易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三) 連續 20 個交易日股票市值均低於 3 億元;(四) 連續 20 個交易日股東數量均低於 400 人;(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規定的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和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 20 個交易日。證券市場出現重大異常波動等情形的,本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交易指標。
3、財務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達到本規則規定標準的,本所將對其股票啟動退市程序:(一) 主營業務大部分停滯或者規模極低;(二) 經營資產大幅減少導致無法維持日常經營;(三) 營業收入或者利潤主要來源於不具備商業實質的關聯交易;(四) 營業收入或者利潤主要來源於與主營業務無關的貿易業務;(五) 其他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情形。
4、規范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一)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 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 2 個月內仍未改正;(二) 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82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 2 個月內仍未披露;(三) 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 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 2 個月內仍未改正;(四)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20 個交易日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 1 個月內仍未解決;(五)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七)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規定的第三項情形,由本所提請上市委員會審議,並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作出認定。
5、主動終止上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請主動終止上市:(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並決定不再在本所交易;(二)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並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轉讓;(三)上市公司向所有股東發出回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四)上市公司股東向所有其他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五)除上市公司股東外的其他收購人向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六)上市公司因新設合並或者吸收合並,不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被注銷;(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公司解散;(八)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認可的其他主動終止上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