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申請新三板掛牌的條件有哪些
羅俊榮律師,專注於企業新三板掛牌輔導,企業資本法律顧問,企業並購重組,股權激勵領域。總結了目前新三板掛牌的相關法律法規,為您提供答案如下:
《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國發〔2013〕49號,以下簡稱《國務院決定》)指出:「境內符合條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過主辦券商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業務規則》)第2.1條規定,股份公司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申請掛牌: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相關內容詳見《業務規則》第二章關於股票掛牌的相關規定。
2. 新三板上市服務對律師事務所的資質有哪些具體要求
一、為掛牌企業提供新三板法律體系培訓
1、培訓企業高管學習上市新三板的必備知識及企業掛牌新三板的好處、費用、扶持政策等
2、重點培訓新三板市場的法律法規及企業掛牌新三板的操作實務
3、就新三板掛牌的最新動態以及企業新三板掛牌過程中需要重點關注的法律問題等內容進行解答
二、企業改制設立股份企業提供法律事務規范服務
1、參與改制方案的設計,論證法律可行性,起草法律文件並提供法律咨詢
2、對擬改制的資產進行審計、評估,指導企業清產核資、產權界定
3、協助企業及推薦券商制定改制重組方案並出具相應的法律建議書
4、建立完善法人治理、財會內控制度、涉稅處理
5、完成盡職調 查核實工作,對照掛牌上市條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就股份公司的設立編製法律意見書
三、輔導公司進入新三板
1、協助企業建立規范的現代法人治理結構,進入代 辦股份轉讓系統
2、協助企業及中介機構准備申報材料,並就相關問題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核查意見、見
證意見等
3、對企業高級管理層進行《公司法》、《證 券 法》及相關法律知識的輔導
4、根據法律規定對企業之信息披露進行輔導
5、對企業和其他中介機構的要求提供有關法律幫助
四、掛牌後定向融資及持續的信息披露
1、對公司股份報價轉讓事宜和申報程序等提供法律咨詢
2、起草、審查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和各種專項協議
3、對重點關注的企業在土地使用權、環保、勞動、知識產權、稅務、關聯交易、同業競爭、資產重組、收購
兼並等問題進行規范並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4、審核全部申請文件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之後,出具法律意見書
5、協助解決和處理主管部門對本次發行提出的相關要求與問題
五、新三板轉板與退出
1、通過培育公司轉板進入其他資本市場(包括但不限於創業板、主板、中小板及海外上市),進而幫助投資
者進行資本增值及利益回收
2、協助投資者通過股權轉讓、股權回購及並購重組幫助客戶收益的退出
3. 新三板公司對法定代表人有要求嗎
一、 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
(一)依法設立,是指公司依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
(二)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三)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整體變更不應改變歷史成本計價原則,不應根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賬務調整,應以改制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額為依據摺合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報財務報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於改制基準日。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一)業務明確,是指公司能夠明確、具體地闡述其經營的業務、產品或服務、用途及其商業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時經營一種或多種業務,每種業務應具有相應的關鍵資源要素,該要素組成應具有投入、處理和產出能力,能夠與商業合同、收入或成本費用等相匹配。
(三)持續經營能力,是指公司基於報告期內的生產經營狀況,在可預見的將來,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標持續經營下去。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護股東權益。
(一)公司治理機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規定建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以下簡稱「三會一層」)組成的公司治理架構,制定相應的公司治理制度,並能證明有效運行,保
(二)合法合規經營,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須依法開展經營活動,經營行為合法、合規,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三)公司報告期內不應存在股東包括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資產或其他資源的情形。如有,應在申請掛牌前予以歸還或規范。
(四)公司應設有獨立財務部門進行獨立的財務會計核算,相關會計政策能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一)股權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權結構清晰,權屬分明,真實確定,合法合規,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股東或實際支配的股東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權屬爭議或潛在糾紛。
(二)股票發行和轉讓合法合規,是指公司的股票發行和轉讓依法履行必要內部決議、外部審批(如有)程序,股票轉讓須符合限售的規定。
(三)在區域股權市場及其他交易市場進行權益轉讓的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前的發行和轉讓等行為應合法合規。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納入合並報表的其他企業的發行和轉讓行為需符合本指引的規定。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一)公司須經主辦券商推薦,雙方簽署了《推薦掛牌並持續督導協議》。
(二)主辦券商應完成盡職調查和內核程序,對公司是否符合掛牌條件發表獨立意見,並出具推薦報告。
所以說,並沒有限制公司法人擔任其他公司的法人。關鍵是看你這個公司治理的的規范情況。
4. 公司要上新三板,需要什麼資格的律師事務所
新三板是資本市場中最基礎的部分,需要律師事務所在交易中發揮積極作用、以金融服務單位的身份維護各方權益,防範風險。監管部門能夠對園區公司、券商、投資者的行為展開行之有效的監管,依賴於律師事務所為園區公司、券商、投資者乃至監竹部門提供謹慎、誠實和勤勉盡職的工作。
(一)律師事務所在公司股份制改造過程中的作用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必須先進行股份制改造才能在新三板掛牌轉讓。律師事務所在這一過程中的作用體現為起草相關法律文件、進行法律審核和出具法律意見書等。
(二)律師事務所在新三板試點企業審批過程中的作用
企業除了要進行股份制改革外,掛牌新三板還需取得試點資格。在申請試點資格中,律師事務所要協助擬掛牌企業准備相關資質文件,對股東名冊進行有效性確認,起草《進人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資格申請書》,遞交申請文件,同時還要協助擬掛牌企業對需要提交但尚未依法取得的文件予以相應的申請,最終完成掛牌申請程序。
(三)律師事務所在主辦券商推薦掛牌中的作用
律師事務所協助擬掛牌企業篩選合適的主辦券商和副主辦券商,並撮合各方在推薦掛牌服務內容及服務費用上達成一致。在擬掛牌企業與證券公司達成合作競向後,律師事務所負責草擬《推薦掛牌轉讓協議》,並向雙方闡釋協議內容,明確權利義務。此外,律師事務所還可接受試點企業的委託,配合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對公司財務、經營、治理等方面進行先期審查並提出修正意見,從而規避調查文件中的瑕疵和風險。
(四)律師事務所在掛牌企業股份轉讓中的作用
試點企業的股份轉讓之前,試點企業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簽訂證券登記服務協議,辦理全部股份的初始集中登記,此時就需要律師事務所起草《股份登記申請》和《股份登記及服務協議書》,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在掛牌公司的部分股份滿足限售條件時,律師事務所需幫助掛牌公司起草遞交主辦券商的《解除股權轉讓限制申請書》,說明解除限售的股份、數目和時間。
(五)律師事務所在掛牌公司私募融資中的作用
新《試點辦法》確立了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規定只有機構投資者和少數個人投資者能夠參與掛牌公司的股份轉讓,而且就目前的交易情況來看,股份轉讓的委託方式以報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為主,定價委託方式為輔。這兩方而因素導致了日前新三板的投資更多是掛牌公司和機構投資者的線下磋商,新三板也就成為掛牌公司私募融資的重要平台。由於私募融資會對掛牌企業的股權結構將產生影響,關繫到股東權益、融資結構、股東間的相互制衡以及公司的管控模式,因此需要由律師事務所參與確定融資方案。
5. 在新三板上市需要企業具備哪些條件
一個企業想要在新三板上市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①、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②、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③、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④、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⑤、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對掛牌准入條件的具體細化解讀,可查詢《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條件適用基本標准指引(試行)》。
6. 新三板上市企業常年法律顧問需要哪些資質
沒有資質要求,主要是經驗,評估機構和會計事務所需要有證券資質的機構
7. 新三板上市需要哪些法律服務
對於有意向掛牌的企業,幫助其進行分析和判斷,評估企業掛牌的可行性,出具初步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對企業存在的可能影響掛牌的問題提出個性化、專業化的解決方案。
在企業整體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階段,對企業進行盡職調查,同券商協同制定相應的整體變更改制方案,並全程協助企業進行整體變更工作。設計、起草具有規范化、可操作性的企業發起人協議和章程等文件,建立科學合理的現代公司治理結構,並協助企業申請登記或審批,幫助企業與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溝通。
在企業掛牌階段,律師全程輔導解決掛牌過程中的各種疑難問題。起草、審查有關掛牌的材料及申報文件;進行盡職調查,出具法律意見書。
對於已經掛牌企業,可以作為專項法律顧問,協助企業做好日常信息披露工作,指導企業規范化運行,從而符合監管機構的監管要求。解決企業在日常經營中遇到的相關法律問題,輔導企業按照準上市公司的要求開展各項經營管理工作,為掛牌後的企業股權轉讓、定向增資、收購兼並與轉板上市等提供全方位、及時的新三板增值法律服務。對於未來擬IPO的企業,協助企業進行分析和判斷,並進行法律方面的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