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發售證券,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2.包銷分兩種情況:一是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然後再向投資者銷售,當賣出價高於購入價時,其差價歸證券公司所有;當賣出價低於購入價時,其損失由證券公司承擔。二是證券公司在承銷期結束後,將售後剩餘證券全部自行購入。
3.代銷與包銷最大的不同在於發行人與證券公司之間的法律 關系不同,前者僅為一般的委託代理關系,後者實質上是股票購銷關系。
4.代銷方式下,在約定的發行有效期內,如證券公司 沒有將所有證券出售出去,剩餘部分將退回發行人,證券公司 不承擔任何風險,因此,代銷方式的承銷傭金相對較低。
5.包銷方式下,在約定的發行有效期內,如證券公司沒有將所有證券 出售出去,剩餘部分由證券公司自行購買,因此,證券公司的 風險較大,承銷傭金也較高。
(1)股票代銷擴展閱讀
1.網店代銷可以免費為網店提供貨源,方便了一些想開店但沒有資金的初級賣家,這是它的最大好處,但越來越多的代銷網站只注重銷量,不怎麼注重管理渠道,導致代銷容易造成各個代銷客戶之間惡意競爭,影響正規賣家的利潤,同時容易對產品品牌造成不利影響。當前在代銷的基礎上,國內已經有一些網站開始發展分銷渠道,分銷作為銷售渠道的重要一環,有別於代銷,它將對整個銷售渠道及過程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
2.包銷協議本身不是買賣合同,它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一般交易條件,其主要內容如下:
(1)雙方的基本關系。明確出口方與包銷商之間的關系是買賣關系。包銷商應自籌資金買斷商品,並自負盈虧進行銷售。
(2)包銷的商品、地區、期限。協議應規定包銷商品的種類或型號,並對包銷商享有經營權的地理范圍作出規定,這些都按出口商的營銷意圖和包銷商的銷售能力和所承諾的銷售數量,由雙方商定。包銷期限即為包銷協議的有效期限、通常規定為一年至兩年,也有不規定期限,只規定中止條款或續約條款。
② 證券的包銷、代銷最長不得超過多少天
證券的包銷、代銷最長不得超過90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1、證券的代銷、包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九十日。
2、證券公司在代銷、包銷期內,對所代銷、包銷的證券應當保證先行出售給認購人,證券公司不得為本公司預留所代銷的證券和預先購入並留存所包銷的證券。
股票發行採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
(2)股票代銷擴展閱讀:
證券發行的規則:
1、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和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2、證券公司在代銷、包銷期內,對所代銷、包銷的證券應當保證先行出售給認購人,證券公司不得為本公司預留所代銷的證券和預先購入並留存所包銷的證券。
3、公開發行股票,代銷、包銷期限屆滿,發行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股票發行情況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③ 證券代銷失敗是指承銷商在協議約定期限內銷售的證券未達到總發行量的多少
發行失敗是指採用代銷的方式承銷股票,在代銷期限屆滿時,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70%。在這種情況下,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股票認購人。根據《證券法》的規定,發行失敗僅在股票代銷這種方式中出現。建立發行失敗制度有利於促使發行人和承銷商充分考慮市場需求,合理確定發行價格,否則將承擔發行失敗的風險。這一制度的建立有利於建立完善的定價機制,也有助於證券公司迴避巨額包銷的風險。
④ 股票包銷和股票代銷有哪些區別
包銷是承銷商以低於發行定價的價格把公司發行的股票全部買進,再轉賣給投資者,承銷商承擔銷售過程中的全部風險。
代銷是承銷商只負責為公司銷售股票,沒有保證是否能夠完成預定的銷售量,並把沒有銷售出去的股票退回給發行公司。
⑤ 股票代銷
這個利益歸那些成功申購到新股的投資人
⑥ 股票代銷的介紹
股票代銷是指發行公司和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發行股票的發行方式。
⑦ 為什麼配股一定要用代銷方式
我國《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未採用自行銷售方式或者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售股份的,應當採用代銷方式發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均屬於原前10名股東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銷售。
⑧ 股票證券的承銷、代銷、包銷分別是什麼呢
股票承銷方式:
股票代銷:指發行公司和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理發行公司發行股票的方式.
股票包銷:指發行公司和證券機構達成協議,如果證券機構不能完成股票發售的,由證券機構承購的股票發行方式,股票包銷又分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二種。
區別:
代銷和包銷都是發行公司於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理前者發行股票的方式,但二者之間存在一些顯著區別:
(1)代銷指代企業銷售,銷售多少是多少,銷售不完的由企業自己處理。
(2)包銷指包銷商一次性從企業打包拿走所有發行標的後銷售,銷售不完剩下的包銷商要自己出錢買下。然後由自己處理。
(3)代銷對股票發行企業有銷售不完的風險;包銷對股票中介機構有銷售不完的風險。
⑨ 股票承銷的方式
股票承銷的兩種方式
股票代銷:指發行公司和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理發行公司發行股票的方式.
股票包銷:指發行公司和證券機構達成協議,如果證券機構不能完成股票發售的,由證券機構承購的股票發行方式,股票包銷又分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二種
代銷和包銷都是發行公司於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理前者發行股票的方式,但二者之間存在一些顯著區別:
(1)代銷指代企業銷售,銷售多少是多少,銷售不完的由企業自己處理。
(2)包銷指包銷商一次性從企業打包拿走所有發行標的後銷售,銷售不完剩下的包銷商要自己出錢買下。然後由自己處理。
(3)代銷對股票發行企業有銷售不完的風險;包銷對股票中介機構有銷售不完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