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如何申辦新三板上市,申請條件及相關規定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申請新三板上市的流程:
申請新三板掛牌流程,須與主辦券商簽訂推薦上市流程協議,作為其推薦主辦券商向協會進行推薦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請新三板上市流程主要包括:
新三板上市流程一、擬上市的有限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革,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請在新三板掛牌的主體須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處於有限公司階段的擬掛牌公司首先需要啟動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整體折股變更為股份公司。
新三板上市流程二、主辦券商對擬上市股份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編制推薦掛牌備案文件,並承擔推薦責任。主辦券商推薦非上市公司股份掛牌新三板時,應勤勉盡責地進行盡職調查,項目小組應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協調配合,完成相應的審計和法律調查工作後,對擬新三板上市公司歷史上存在的諸如出資瑕疵、關聯交易、同業競爭等重大問題提出解決方案,製作備案文件等申報材料。
新三板上市流程三、主辦券商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主辦券商不僅應設立專門的項目小組,負責盡職調查,還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發表審核意見。主辦券商根據內核意見,決定是否向協會推薦該公司新三板上市。決定推薦的,應出具推薦報告,並向協會報送備案文件。
新三板上市流程四、通過內核後,主辦券商將備案文件上報至中國證券業協會審核。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審查主辦券商報送的備案文件並做出是否備案的決定。證券業協會決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書並對備案文件進行審查,若有異議,則可以向主辦券商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饋意見,由主辦券商答復;若無異議,則向主辦券商出具備案確認函。
准入門檻
合格投資者:
1、自然人
(1)客戶賬戶內前一交易日日終資產總值(含資金、證券、基金、券商理財)在500萬以上;
(2)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含新三板交易經驗)。
2、一般法人
注冊資本在人民幣500萬以上的法人或實繳出資總額在人民幣500萬以上的合夥企業。
3、特殊法人
集合信託計劃、證券投資基金、銀行或券商理財產品、其他監管部門認可的產品或資產。
受限投資者:
公司掛牌前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已參與新三板交易的股東。
新三板上市--網路
Ⅱ 企業上新三板在哪裡申請哪裡批准哪裡交易
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和交易。
目前,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全面放開,已不受股東所有制性質的限制,不限於高新技術企業,一般符合以下條件即可: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要求的其他條件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
(一)依法設立,是指公司依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並已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公司設立的主體、程序合法、合規。
(1)國有企業需提供相應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務院、地方政府授權的其他部門、機構關於國有股權設置的批復文件。
(2)外商投資企業須提供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設立批復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設立的股份公司,須取得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公司股東的出資合法、合規,出資方式及比例應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
(1)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明確權屬,財產權轉移手續辦理完畢。
(2)以國有資產出資的,應遵守有關國有資產評估的規定。
(3)公司注冊資本繳足,不存在出資不實情形。
(二)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新三板公司掛牌,需要兩個會計年度,那麼這兩個會計年度如何計算,有哪些錯誤認識和理解呢?
1、誤讀:新三板掛牌條件中明確要求擬掛牌企業存續時間應當滿2年。對此,有人理解為滿24個月即可,如2012年9月1日成立的企業,2014年9月1日就可以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也有人理解為必須要有2個完整會計年度加1期的經營記錄方可申請在新三板掛牌。
2、解析:企業須有2個完整會計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運營記錄方可申請有新三板掛牌,也就是說如果2014年9月1日操作掛牌,企業成立時間不得晚於2012年1月1日。此外,如果公司成立於2013年1月1日,並且於2015年2月份完成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則可以直接申報新三板掛牌,無須等到2015年一季報出來後再申報,即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不強制要求為季度、半年度或年度報表。
注意事項:財務報表的有效期是6個月,股轉系統要求申報企業至少給其留出2個月審核時間,因此企業申報時距其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有效期截止日不能少於2個月,否則股轉系統會直接要求企業加審
(三)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整體變更不應改變歷史成本計價原則,不應根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賬務調整,應以改制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額為依據摺合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報財務報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於改制基準日。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一)業務明確,是指公司能夠明確、具體地闡述其經營的業務、產品或服務、用途及其商業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時經營一種或多種業務,每種業務應具有相應的關鍵資源要素,該要素組成應具有投入、處理和產出能力,能夠與商業合同、收入或成本費用等相匹配。
1.公司業務如需主管部門審批,應取得相應的資質、許可或特許經營權等。
2.公司業務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環保、質量、安全等要求。
(三)持續經營能力,是指公司基於報告期內的生產經營狀況,在可預見的將來,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標持續經營下去。
1.公司業務在報告期內應有持續的營運記錄,不應僅存在偶發性交易或事項。營運記錄包括現金流量、營業收入、交易客戶、研發費用支出等。
2.公司應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編制並披露報告期內的財務報表,公司不存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第1324號——持續經營》中列舉的影響其持續經營能力的相關事項,並由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標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財務報表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審計意見的,應全文披露審計報告正文以及董事會、監事會和注冊會計師對強調事項的詳細說明,並披露董事會和監事會對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處理情況,說明該事項對公司的影響是否重大、影響是否已經消除、違反公允性的事項是否已予糾正。
3.公司不存在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產申請。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一)公司治理機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規定建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以下簡稱「三會一層」)組成的公司治理架構,制定相應的公司治理制度,並能證明有效運行,保護股東權益。
1.公司依法建立「三會一層」,並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及《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章程必備條款》等規定建立公司治理制度。
2.公司「三會一層」應按照公司治理制度進行規范運作。在報告期內的有限公司階段應遵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3.公司董事會應對報告期內公司治理機制執行情況進行討論、評估。
(二)合法合規經營,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須依法開展經營活動,經營行為合法、合規,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1.公司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是指公司最近24個月內因違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或適用重大違法違規情形的行政處罰。
(1)行政處罰是指經濟管理部門對涉及公司經營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給予的行政處罰。
(2)重大違法違規情形是指,凡被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給予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以上行政處罰的行為,屬於重大違法違規情形,但處罰機關依法認定不屬於的除外;被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給予罰款的行為,除主辦券商和律師能依法合理說明或處罰機關認定該行為不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外,都視為重大違法違規情形。
(3)公司最近24個月內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情形。
2.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合法合規,最近24個月內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1)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受刑事處罰;
(2)受到與公司規范經營相關的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情節嚴重的界定參照前述規定;
(3)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3.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和遵守《公司法》規定的任職資格和義務,不應存在最近24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
(三)公司報告期內不應存在股東包括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資產或其他資源的情形。如有,應在申請掛牌前予以歸還或規范。
(四)公司應設有獨立財務部門進行獨立的財務會計核算,相關會計政策能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一)股權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權結構清晰,權屬分明,真實確定,合法合規,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股東或實際支配的股東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權屬爭議或潛在糾紛。
1.公司的股東不存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不適宜擔任股東的情形。
2.申請掛牌前存在國有股權轉讓的情形,應遵守國資管理規定。
3.申請掛牌前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轉讓應遵守商務部門的規定。
(二)股票發行和轉讓合法合規,是指公司的股票發行和轉讓依法履行必要內部決議、外部審批(如有)程序,股票轉讓須符合限售的規定。
1.公司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36個月內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
(2)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36個月前,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實施前形成的股東超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證監會確認的除外。
2.公司股票限售安排應符合《公司法》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的有關規定。
(三)在區域股權市場及其他交易市場進行權益轉讓的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前的發行和轉讓等行為應合法合規。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納入合並報表的其他企業的發行和轉讓行為需符合本指引的規定。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一)公司須經主辦券商推薦,雙方簽署了《推薦掛牌並持續督導協議》。
(二)主辦券商應完成盡職調查和內核程序,對公司是否符合掛牌條件發表獨立意見,並出具推薦報告。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無
新三板掛牌工作開展流程:
1、確定中介機構。
2、判斷是否存在掛牌的重大障礙並出具解決方案。
3、股份制改造。
4、盡職調查。
5、質控並券商內核。
6、上報材料並受理。
7、備案通過。
8、股份登記。
9、掛牌交易。
10、持續督導。
Ⅲ 新三板股票申報數量有何要求
買賣掛牌公司股票,申報數量應當為 1000 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 1000 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 100 萬股。
Ⅳ 農業企業掛牌新三板有什麼要求具體怎麼收費
企業掛牌新三板的條件
(1)依法設立且連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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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掛牌新三板後的融資渠道
掛牌公司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可以進行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
股權融資:
(1)發行普通股票
(2)發行優先股
債權融資:銀行貸款,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已經與多家商業銀行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商業銀行將提供包括掛牌公司股權質押貸款在內的各項金融產品和服務。
Ⅳ 農業可以在新三板上市嗎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新三板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於天津濱海、武漢東湖以及上海張江等試點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2019年初有消息稱,證監會全面支持新三板市場發展的文件即將公布,其中包括分層等制度安排。這將是證監會首次對新三板發展做出全面部署[1]。
證監會2019年10月25日宣布,將從優化發行融資制度、完善市場分層等五方面對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新三板)進行全面改革。改革後將允許符合條件的創新層企業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同時設立精選層,在精選層掛牌一定期限,且符合交易所上市條件和相關規定的企業,可以直接轉板上市。[2]
2020年4月23日,公募基金投資新三板指引細則於近日落地,對公募投資新三板的參與主體、投資范圍、流動性風險管理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3]。
中文名
新三板
外文名
New OTC(Over the Counter) Market
起源
2001年3月
類型
概念
類別
股權代辦轉讓系統
快速
導航
好處
掛牌條件
由來
發展前景
轉板通道
新三板掛牌和主板上市的區別
意義
規則
制度體系
影響
作用
條件信息
操作程序
相關問題
配套措施
轉板制度
成交金額
相關活動
起源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老三板」。
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新三板與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對成交,設置30%幅度,超過此幅度要公開買賣雙方信息。
2012年,經國務院批准,決定擴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轉讓試點,首批擴大試點新增上海張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天津濱海高新區。
2013年12月31日起股轉系統面向全國接收企業掛牌申請。
Ⅵ 新三板 農業板塊 企業名單
沃田農業
精耕天下
泰谷生物
潤農節水
銀豐棉花
錦旺農業
新疆銀豐
東方生態
環宇畜牧
汽牛股份
豪威爾
中天金谷
聯創種業
麥稻之星
聖華農科
艾斯克
焦作泰利
中興機械
東進農牧
上陵牧業
早康枸杞
還有很多 需要的話我再給您個鏈接
Ⅶ 農業板塊新三板363558有沒有
新三板存在屬於農業板塊項目。但是股票新三板的代碼並沒有363558。
新三板股票的代碼是以43開頭與83開頭。
Ⅷ 農業企業上新三板是否要有品種權
截至2015年4月末,所屬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農林牧漁業行業的新三板掛牌公司(以下簡稱「農業企業」)共52家。本文主要針對農業企業掛牌新三板中常見問題予以匯總。
一、租賃土地瑕疵問題
土地是農業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如何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權是農業企業合法生產經營的重要考量因素,也是全國股轉系統審核農業企業重點關注問題。
目前,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及地方性法規、規章或政策,對我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集體農用地使用權及農村集體未利用地(指荒山、荒溝、荒灘、荒坡等「四荒」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原則、流轉方式、流轉期限、審批程序予以明確規定。同時,對於其他地表資源(如草原使用權、林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灘塗使用權及水面養殖權)等也有相應的《草原法》、《森林法》、《海域管理法》、《漁業法》等法律法規予以明確規定。
根據掛牌公司反饋答復,全國股轉系統在審核時重點關注以下幾個問題:
(1)掛牌公司所使用的土地的性質和用途;(2)掛牌公司土地承包、租賃關系的合法性、有效性,包括但不限於主體是否適合,是否涉及改變土地用途,是否需要並已經履行相關村民決策,以及政府部門的審批、登記手續;(3)是否存在承包、租賃事項無效的風險,是否存在無法轉為國有土地和取得新的使用權證的風險、是否存在公司集體土地被收回的風險,對掛牌公司持續經營是否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以及公司針對風險的具體應對措施。
掛牌公司在根據全國股轉系統要求逐一反饋答復同時,當地主管土地資源管理部門會對掛牌公司在報告期內使用土地情況或者某一特別土地使用情況出具合法合規證明或者無重大違法違規證明。相關答復可參考綠健神農(831851)、壹加壹(831609)、安信種苗(831492)、中喜生態(831439)、遠泉股份(831453)等掛牌公司。
二、個人客戶和供應商問題
新三板掛牌農業企業受其發展規模、所處地理位置、交易習慣等因素影響,一般均在個人客戶和供應商情形。與單位客戶和供應商相比,個人客戶和供應商在采購/供應能力、經營規模、規范經營情況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一方面可能產生大量現金交易問題,另一方面可能無法確保掛牌公司收入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
根據掛牌公司反饋答復,全國股轉系統在審核時重點關注以下幾個問題:
1
針對個人客戶
需關註:(1)掛牌公司結合業務特點及客戶特點向個人客戶銷售的必要性,報告期內公司向個人客戶銷售收入總金額及佔比;(2)掛牌公司針對個人客戶的合同簽訂、發票開具與取得、結算方式等,掛牌公司銷售循環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的有效性;(3)主辦券商及會計師需核查與掛牌公司銷售循環相關的內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掛牌公司執行情況,若存在現金收款的,需核查入賬的及時性及完整性;(4)掛牌公司和客戶的合作模式,公司是否對個人客戶存在較大依賴;(5)主辦券商及會計師針對掛牌公司銷售的真實性及完整性執行的具體盡調及審計程序,確認的金額占總金額的比重,及取得的相關的內外部證據;(6)主辦券商及會計師需針對掛牌公司銷售的真實性、完整性、准確性,是否存在資金體外循環的情形發表專業意見。
2
針對個人供應商
需關註:(1)掛牌公司結合採購內容、個人及單位供應商的采購價格對比分析說明掛牌公司從個人供應商采購的必要性;(2)掛牌公司向個人采購的金額及佔比以及現金付款的金額及佔比;(3掛牌公司與個人供應商的合同簽訂情況以及與采購循環相關的內控制度;(4)掛牌公司和主要供應商的合作模式,是否對個人供應商存在較大依賴;(5)主辦券商及會計師需核查與掛牌公司采購循環相關的內控制度的有效性及公司執行情況,針對掛牌公司采購的真實性及完整性執行的具體盡調及審計程序、確認的金額占總金額的比重,及取得的相關的內外部證據;(6)主辦券商及會計師需針對公司采購的真實性、完整性、准確性,是否存在資金體外循環的情形發表專業意見。
相關答復可參考吉成園林(832329)、綠健神農(831851)、墾豐種業(831888)、壹加壹(831609)、白水農夫(831436)等掛牌公司。
三、現金收付問題
現金收付問題是掛牌企業存在大量個人客戶和供應商時難以避免的一個問題,也是必須予以規范的一個問題。一方面大量現金交易可能無法確保掛牌公司收入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存在使用現金交易而未開具發票可能導致的稅收繳納問題。
根據掛牌公司反饋答復,全國股轉系統在審核時重點關注以下幾個問題:
(1)掛牌公司現金交易的具體情況、金額及其占總收入(采購)金額的比重情況;(2)存在坐支(如有)的具體情況、原因、合法合規性及其解決措施;(3)合同簽訂、發票開具與取得、款項結算方式等銷售流程、相關流轉稅及所得稅的計提與繳納情況等,如何保證收入(采購)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稅收繳納的合法合規性,以及內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如何規范現金交易及其措施。
相關答復可參考吉成園林(832329)、欣綠茶花(832191)、墾豐種業(831888)、民正農牧(832132)、恆豐科技(831233)等掛牌公司。
四、員工個人卡問題
員工個人卡問題,是和掛牌公司存在個人客戶和供應商、現金收付情形伴隨的問題,也是必須予以規范的一個問題。一方面存在員工個人卡可能無法確保掛牌公司收入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存在資金被挪用或侵吞的風險。
根據掛牌公司反饋答復,全國股轉系統在審核時重點關注以下幾個問題:
(1)掛牌公司由關聯方或業務員等代公司收款的具體情況、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影響公司資金的獨立性和完整性;(2)結合針對資金被挪用或侵吞的相關制度,分析如何保證收款入賬的及時性及完整性以及解決措施。
相關答復可參考墾豐種業(831888)、民正農牧(832132)、玉如意(831760)等掛牌公司。
五、臨時用工問題
受農業企業生產季節性特點、部分勞動環節技術含量低等因素影響,部分掛牌公司報告期內存在僱傭臨時工情形。如掛牌公司臨時用工比例較大,則存在人員流動性較高以及可能產生勞動爭議的風險。
根據掛牌公司反饋答復,全國股轉系統在審核時重點關注以下幾個問題:
(1)公司與臨時工簽訂的合同類型及內容,該等用工形式是否符合《勞動合同法》、《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規范經營」的掛牌條件;(2)相關人員是否依法合規地繳納社保或新農保;(3)是否存在主管部門處罰的風險及用工合同的糾紛;(4)規范勞動用工制度的解決措施及可執行性。
相關答復可參考吉成園林(832329)、欣綠茶花(832191)、安信種苗(831492)、白水農夫(831436)、恆豐科技(831233)等掛牌公司。
六、社保和公積金問題
不同於A股同行業上市公司,農業企業未為全部員工繳納社保和公積金的情況較為突出,存在不完全符合國家關於勞動和社會保障相關法律法規的風險。
根據掛牌公司反饋答復,全國股轉系統在審核時重點關注以下幾個問題:
(1)掛牌公司社保及公積金繳納情況;(2)繳納情況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掛牌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規范經營」的掛牌條件。
在具體分析公司社保及公積金繳納情況的基礎上,相關監管部分均出具了掛牌公司合法合規說明,同時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均出具相應承諾。相關答復可參考吉成園林(832329)、民正農牧(832132)、川嬌農牧(831915)、等掛牌公司。
七、委託外協生產問題
不同農業企業所處產業鏈條位置不同,部分農業企業存在將加工環節委託外協生產情形。委託外協生產,雖可提高生產效率,但也面臨著潛在關聯交易、形成重大依賴、定價不公允、質量不符合標准等風險。
根據掛牌公司反饋答復,全國股轉系統在審核時重點關注以下幾個問題:
(1)報告期內主要的外協廠商名稱、選擇標准及與掛牌公司合作情況;(2)掛牌公司外協生產占掛牌公司生產成本的比例,與外協廠商的定價機制,掛牌公司是否對外協廠商存在依賴;(3)掛牌公司如何對外協產品實施質量檢驗控制;(4)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外協廠商是否存在關聯關系。
相關答復可參考石大科技(832299)、沃田農業(832139)、神元生物(831808)、玉如意(831760)、佰蒂生物(831363)等掛牌公司。
八、生產經營許可證問題
取得主營業務所需的全部資質是公司合法合規經營和持續經營的必備條件。
對於種子農業企業而言,需根據《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取得農作物種子的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並符合《種子法》、《主要農作物審定辦法》及《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中關於品種權和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的相關規定。此外,對於存在種子進出口業務的掛牌公司,還需要辦理《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自理報檢企業備案登記證明書》等證書。
根據掛牌公司反饋答復,全國股轉系統在審核時重點關注以下幾個問題:
(1):是否具有經營業務所需的全部資質、許可、認證、特許經營權;(2)是否存在超越資質、范圍經營的情況,是否存在相應的法律風險,公司的風險控制和規范措施,是否構成重大違法行為;(3)是否存在無法續期的風險,對公司持續經營的影響。
一般情況下,農業企業均取得生產經營所需的必要資質、許可、認證、特許經營權。相關答復可參考墾豐種業(831888)、中棉種業(832019)、冬蟲夏
草(831898)等掛牌公司。
九、過分依賴非經常性損益(政府補貼)問題
受國家產業政策影響,大部分掛牌公司報告期內均獲得一定的政府補貼。在盈利狀況不佳的情況下,掛牌公司對政府補貼形成的非經常性損益產生重大依賴,並引發掛牌公司能否持續經營的質疑。
根據掛牌公司反饋答復,全國股轉系統在審核時重點關注以下幾個問題:
(1):如掛牌公司盈利對非經常性損益產生依賴,需為重大事項提示補充披露;(2)主辦券商及會計師需結合政府補助的具體內容核查公司政府補助的會計核算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要求,是否存在將需要資本化的政府補助計入當期損益的情形;(3)主辦券商需針對公司非經常性損益占公司凈利潤的比重較高是否影響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發表專業意見。
相關答復可參考遠泉股份(831453)、安信種苗(831492)、佰蒂生物(831363)等掛牌公司。
十、生物資產問題
一般情況下,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農業企業農產品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在財務報表中可劃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劃分依據是否恰當,是否完全符合會計准則要求,對投資者了解公司存貨情況、產能情況具有重要影響。
根據掛牌公司反饋答復,全國股轉系統在審核時重點關注以下幾個問題:
(1)生物資產的劃分依據;(2)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分類成新率及平均成新率;(3)生物資產初始入賬價值如何確定、後續計量方法、營業成本的結轉方法等,並結合業務特點、經營規模、生產流程等說明期末生產性生物資產期末余額的合理性;(4)掛牌公司存貨增長與各期產量、收入增長是否匹配,針對生物資產的盤點方法、程序和分類結果等,生物資產跌價准備或減值准備的計提方法和結果;(5)主辦券商及會計師需結合採購循環中合同簽訂、入庫單、發票開具、款項支付等關鍵點核查生物資產采購的真實性;(6)主辦券商及會計師需說明針對生物資產的存在、計價與分攤所執行的盡職調查及審計程序,並說明生物資產的確認與計量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相關規定。
相關答復可參考壹加壹(831609)、綠健神農(831851)、川嬌農牧(831915)、遠泉股份(831453)、曉鳴農牧(83124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