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叫增資擴股,股票溢價發行,一般它的會計分錄是怎麼寫的
增資擴股是企業擴大經營規模與經營籌資的一種方法(包括股票發行)為在原有股權資本基礎上進行投資追加或吸收閑散資金進入企業成為經營流動資金!溢價發行為市場流通價大於股票賬面價 分錄類似所有者權益的處理
② 企業溢價發行股票,溢價應如何處理
溢價部分計入資本公積。
③ 兩公司吸收合並,股票溢價損失怎麼處理
一般兩公司會選用一定的換股比例進行合並換股,一般不會出現溢價。
溢價指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者交付的出資額大於按合同、協議所規定的出資比例計算的部分。資本公積金的組成部分。有限責任公司在創立時,投資者認繳的出資額,都作為資本金記入「實收資本」科目,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超過其在該企業注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
但在以後有新的投資者加入時,為了維護原有投資者的權益,新加入的投資者的出資額,並不一定全部作為資本金記入「實收資本」科目。這是因為企業初創時,要經過籌建、開拓市場等過程,從投入資金到取得投資回報,需要較長時間。
在這個過程中,資本利潤率較低,具有一定投資風險,經過正常生產經營以後,資本利潤率要高於初創時期,同時企業也提留了一定的盈餘公積金,使原有投資在質量上和數量上都發生了變化。
④ 股票溢價是什麼意思,溢價在什麼范圍才是正常呢謝謝
1.
股票溢價這一個問題網友們已經做出了正確的回答,下面幫你轉達一下,方便你的工作.
面值是1元,這是資本核算價。益價是對它資本的預期價.
比如中行,它的資本值10億,它發行10億股,這樣面值是1元,但它的資產是可以升值的,這樣平均到每股就不是1元了,可能2年後就是3元,5年後就是10元,所以通過對它未來盈利能力的計算,中行的發行價定在了3.08元。
2.溢價在什麼范圍才是正常呢?成長性的中小板股票,在20倍以內,大盤股的在6-9倍.溢價的判斷與預測關鍵看該股的成長性,其他都不是關鍵的.
⑤ 財務怎麼處理股權溢價
股權溢價(The Equity Premium)是指股票收益率大於無風險資產收益率的現象。由於股票的風險較大,市場上大量的風險厭惡型投資者必然會要求以高收益來補償持有股票所帶來的高風險,因此一定程度的股權溢價是正常的市場現象。如果對其他企業形成控制的話,股權一般採用成本法核算,不涉及股權的價值問題。即使股權溢價,也只有在股權持有者在處置該股權的時候進行處理。
⑥ 溢價收購的賬務處理
好像你的問題有點問題,名詞是不是應該更清晰一點,轉讓方,受讓方,目標股權,被投資方指的是?
⑦ 股票溢價發行手續費,傭金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希望可以詳細一點,謝謝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傭金等發行費用,股票溢價發行的,從發行股票的溢價中抵扣;股票發行沒有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支付發行費用的部分,應將不足支付的發行費用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例如:A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普通股1000萬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發行價格2元。發行過程中發生手續費200萬元,不考慮以行過程中的稅費等因素。
借:銀行存款18000000
貸:股本1000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8000000
拓展資料
如參與合並各方可能在企業合並合同或協議中規定,如果被購買方連續兩年凈利潤超過一定水平,購買方需支付額外的對價,應並入合並成本。
⑧ 溢價收購部分股東股權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分析如下:
1、接收投資單位。
借:實收資本——出讓人
貸:實收資本——受讓人
2、出讓股權單位。
借:其他應收款——受讓人
貸:長期投資—其他股權投資—被投資單位
投資收益 (如果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
3、受讓股權單位。
借:長期投資—其他股權投資—被投資單位 (股權面值)
營業外支出(折價購買,貸記投資收益)。
拓展資料
1、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2、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3、股權轉讓儀式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4、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
5、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6、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當然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所以,必須關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後的適當履行問題。
⑨ 溢價發行股票的相關會計處理
選C
股份有限公司溢價發行股票的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發行股票的溢價計入資本公積,選項A錯誤;發行股票相關的手續費,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選項C正確;無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抵扣的,應將不足抵扣的部分依次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選項B錯誤;發行股票取得的款項計入銀行存款等,股票的面值計入股本,選項D錯誤。
⑩ 個人股東轉讓股份溢價部分賬務處理
1、合並正常入賬如下:
借:股本 20萬
借:資本公積 80萬
貸:銀行存款 100萬
同時需代扣代繳個人股權轉讓所得稅: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個人股權轉讓應納稅額的計算:《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個人轉讓股權的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按次徵收。 具體計算方法為:股權轉讓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所支付的金額-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 其中,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過程中按規定支付的稅金、資產評估費、中介服務費等。
2、上市公司股份回購的會計及稅務處理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會計處理
(1)回購本公司股票時
借:庫存股(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
(2)注銷庫存股時
借:股本(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先沖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股本溢價和盈餘公積仍不足部分)
貸:庫存股(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3)轉讓庫存股時,轉讓價高於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金額)
貸:庫存股(轉讓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轉讓價與庫存股賬面余額的差額)
(4)轉讓庫存股時,轉讓價低於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金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先沖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股本溢價和盈餘公積仍不足部分)
貸:庫存股(轉讓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二、回購股份的稅務處理
1、個人股東的稅務處理
回購股份過程中,回購方上市公司不涉及稅收,對於被回購方是個人的,由於上市公司股票屬於金融商品,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3)第一條第二十二項第五小項:「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轉讓收入:5.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對於個人被回購上市公司股票免徵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於個人被回購上市公司股票(不含限售股)免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的通知》(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對於個人被回購上市公司股票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法人股東的稅務處理
回購股份過程中,對於被回購方是法人的,由於上市公司股票屬於金融商品,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規定,企業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屬金融商品轉讓,應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企業適用3%徵收率。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轉讓股票屬於財產轉讓收入,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對於被投資企業的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已經繳納過企業所得稅,但在轉讓股票時不得扣除,有重復納稅之嫌(參見股權轉讓前先進行利潤分配可避免重復征稅)。
根據財稅明電[2008]2號的規定,對於法人被回購的上市公司股票也是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