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科創板為什麼 比主板上市條件難
簡單來講,主板上市企業很多關於規模等條件對於很多科創企業是無法達到的,在放寬了一部分條件的同時,也就有一些條件需要針對科創企業的特點進行加強,以保證上市企業的品質。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於2019年3月1日,發布的「關於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通知」,對科創板掛牌上市的條件作出了具體規定,除了需要符合一般上市公司應該具備的條件外,需要滿足科創板特有的條件如下:
發行人申請在本所科創板上市, 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准中的一項:(一)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 10 億元,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人民幣 5000 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 10 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 1 億元;(二)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 15 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 2 億元,且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於 15%;(三)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 20 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 3 億元,且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不低於人民幣 1 億元;(四)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 30 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 3 億元;(五)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 40 億元, 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 醫葯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准開展二期臨床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並滿足相應條件。
⑵ 為什麼開戶科創板要50萬元
你好,開通科創板的個人條件如下:
1.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3.風險承受能力等級應為C4(積極型)及以上;
4.通過科創板業務知識測評。
此外,根據監管要求,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同時未發生以下情形:
1、以投資者申請日為T日,且在T-20日至T-1日期間有一筆大於或等於人民幣50萬元的資金進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
2、以投資者申請日為T日,在T-60至T-21日期間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日終資產大於或等於人民幣50萬元的交易日少於5天(含5天)。
⑶ 無交易限制的科創板股票波動多少,才算異常
科創板上市前5天沒有漲跌幅限制之後交易就是上下20%的漲跌幅限制。異常交易的話,就是當天的換手很大咯。
⑷ 9. 關於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的表述,錯誤的是( )
關於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的表述,錯誤的是投資者可以根據自身需要,運用大量資金優勢進行集中交易。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第二十三條:投資者應當按照本所相關規定,審慎開展股票交易,不得濫用資金、持股等優勢進行集中交易,影響股票交易價格正常形成機制。可能對市場秩序造成重大影響的大額交易,投資者應當選擇適當的交易方式,根據市場情況分散進行。
(4)科創板必定失敗擴展閱讀:
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使用滬市A股證券賬戶。符合科創板股票適當性條件的投資者僅需向其委託的證券公司申請,在已有滬市A股證券賬戶上開通科創板股票交易許可權即可,無需在中國結算開立新的證券賬戶。
投資者需關注科創板股票交易方式包括競價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及大宗交易,不同交易方式的交易時間、申報要求、成交原則等存在差異。
⑸ 科創板買入申報不成交怎麼辦
科創板的市價交易首次引入了「保護限價」機制,即投資者根據需要自主設定其能接受的「底線價格」,從而將市價申報在成交或轉限價時的價格不確定性,限定在投資者能接受的范圍內。買賣科創板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市價申報,申報內容應當包含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買入保護限價)或者最低賣價(賣出保護限價)。
保護限價由投資者在進行市價委託時自行通過交易客戶端界面輸入,且保護限價價格將會影響市價委託申報是否成功。上交所系統處理上述的市價申報時,買入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保護限價,賣出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保護限價。
⑹ 科創板異常交易監管
科創板是新興事物,上市主體是一批新經濟企業,這也意味著監管難度加大,如何做好科創板的監管,守住風險防控底線,是需要思考解決的關鍵問題。
不同於「企業發展壯大再上市」的先例,科創板允許尚未盈利的高新企業登上資本市場舞台,這類企業研發投入較大、技術迭代快、失敗率較高、經營風險大,在科技創新過程中,不斷積累不斷試錯讓企業存在研發失敗風險,且新技術新產品更迭較快,彼時高科技很有可能此時就全民普及應用,科技隨時的顛覆更新,很難用一套標准對高精尖企業進行界定,行業是動態發展,也就必然要求監管不能一成不變。
縱觀成熟市場,對科創企業的接納也都經歷了一個探索適配的過程。以美國市場為例,每年都有大量的高新技術企業登陸納斯達克,相應的,每年也有大量的科技企業從納斯達克離開,「寬進嚴出」的制度設計讓納斯達克過去十年間,退市企業家數明顯超過上市企業數量,同時,伴隨著企業業績出現較大變化,個股股價波動率也顯著較高,美股投資者經過市場教育,對此習以為常。回歸到我國資本市場,在退市常態化還未完全設立、價值投資理念缺失的市場環境下,中小投資者佔大多數的A股要一下子適應科創板機制恐怕不太現實,在開板初期,「逢新必炒」的投資習慣可能會在科創板上重現,需重視短期投機炒作風險。
在放權給市場的同時,對科創板的監管需秉承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監管理念,以應對可能發生的風險問題。一是通過制度設計做好事前防控。設置投資者適當性門檻,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利用降低資金申報頻率、完善融券機制等方式降低科創板上市初期過度炒作的概率;二是強化交易所一線監管,在事中監管方面下足功夫。明確科創板的異常交易標准和問詢標准,在市場波動明顯偏離企業價值時引導信息披露,加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與二級市場交易監管聯動,如有必要可通過監管手段讓市場恢復平穩;三是加強稽查執法為科創板運行做好事後保障。對於科創板運行過程中發現的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等線索,第一時間進行查處震懾違法違規者,通過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加強與公安司法部門協作等方式加大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打擊力度,不斷完善投資者司法保護機制保護中小投資者。
科創板是一個新設板塊,在發行、交易、退市、持續監管等制度設計上有別於原有板塊,在新板塊推出和新舊制度磨合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對原有板塊帶來一定影響,積極方面如帶來增量資金,帶動同行業相應板塊更趨活躍等,而風險方面有的可以預估,有的則難以
⑺ 為什麼我的交易系統不能科創版打新
因為要求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第四條規定: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機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符合境內法律及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本所可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條件作出調整。會員應當對投資者是否符合科創板股票投資者適當性條件進行核查,並對個人投資者的資產狀況、知識水平、風險承受能力和誠信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
(7)科創板必定失敗擴展閱讀:
科創板股票交易的相關要求規定:
1、會員應當要求首次委託買入科創板股票的客戶,以紙面或電子形式簽署科創板股票風險揭示書,風險揭示書應當充分揭示科創板的主要風險特徵。客戶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會員不得接受其申購或者買入委託。
2、科創板存托憑證在本所上市交易,以份為單位,以人民幣為計價貨幣,計價單位為每份存托憑證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