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證監會監管條例出台對新三板市場有何影響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1月19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通報新三板市場稽查執法情況時表示,隨著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市場規模擴大,有些掛牌企業、中介機構在信息披露、市場交易方面暴露出一些問題,嚴重影響了新三板規范發展。近年來,證監會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嚴厲打擊新三板市場各類違法違規活動,有效保障市場規范運行。
高莉表示,這些案件顯示,一是財務造假隱患大。有的掛牌企業通過虛開增值稅發票、偽造金融票證人為製造收入相關的經濟利益持續流入假象,虛增利潤1.5億元。二是串通欺詐問題多。有的掛牌企業與做市商合謀,為了以目標價格增發股票,利用資金優勢約定交易,操控利好消息披露節奏拉抬股價。三是頂風作案動機雜。有的掛牌企業實際控制人為了高價減持通過高杠桿配資成立資管計劃,大額對倒誘騙他人接盤。
2. 興業證券遭立案調查 哪些新三板企業受波及
最新的新聞消息: 因 欣泰電氣 涉嫌欺詐發行,保薦人 興業證券 被推到了風口浪尖上。事件又有了新進展——興業證券今日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保薦項目將被暫停受理。
而這也是繼平安證券、民生證券、南京證券、安信證券之後,又一家遭此處理的券商。據券商中國記者了解,平安證券和民生證券在此前被立案調查過程中,IPO、再融資、並購重組項目被全部暫停受理,即便是已過會項目,也未被核發發行批文。
興業證券今日早間公告稱,公司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據券商中國記者多方核實,興業證券遭立案調查緣起欣泰電氣涉嫌造假上市。據相關法律和過往案例,該公司包括20個IPO項目在內的全部保薦項目恐將全部被暫停受理。
保薦項目全部暫停受理
今日早間,興業證券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沈稽查調查通字16005號),因該公司涉嫌未按規定履行法定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該公司立案調查。
接近興業證券和了解欣泰電氣涉嫌造假事件的多位人士表示,調查書中標識了「沈稽查」字樣,而且近期興業證券並無其他違法違規事項,因此,這項立案調查基本可以確定針對的是欣泰電氣涉嫌造假上市事件。
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70條的規定,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因保薦業務涉嫌違法違規處於立案調查期間的,中國證監會暫不受理該保薦機構的推薦;暫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具體負責的推薦。
券商中國記者采訪了平安證券和民生證券,兩家相關負責人均表示,在此前被立案調查過程中,投行IPO、再融資、並購重組項目被全部暫停受理,即便是已過會項目,也未被核發發行批文。
因此,業界據相關法律和過往案例判斷,興業證券全部投行項目將被暫停受理,其中包括19家在會排隊的IPO項目和1家已過會項目。
欣泰電氣涉嫌造假事件回放
此前6月1日晚間,丹東欣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公司涉嫌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已由中國證監會調查完畢,欣泰電氣存在如下違法事實:報送證監會的IPO申請文件中相關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上市後披露的定期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一旦欣泰電氣日後收到證監會正式《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書》,確認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等情形,公司股票將被深交所暫停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多家券商負責人表示,「欺詐發行」這一違法行為具有不可糾正、不可消除影響的特徵,加之創業板公司不允許借殼,欣泰電氣大概率將成為中國第一家因欺詐發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
興業證券近期表示,本著保護投資者利益至上的原則,按照新股發行先行賠付制度的要求,決定設立賠償基金,依法合規履行投資者賠償責任。
平安民生南京安信往事
1、平安證券暫停保薦業務許可3個月
2013年4月,證監會表示,因 萬福生科 涉嫌造假上市,其保薦人平安證券、中介機構中磊會計師事務所和湖南博鰲律師事務所都已經被立案調查,且發現上述中介機構存在未能勤勉盡責的情況。
2012年9月14日,證監會對萬福生科立案調查,現場調查已經基本結束。經查,萬福生科自2008年至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前,存在虛構原材料采購、虛增銷售收入、虛增凈利潤等違規行為。萬福生科的招股說明書、2011年年報和2012年中報等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彼時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指出,萬福生科造假案作案手法隱蔽,資金鏈條長,時間跨度大,涉及300餘個個人賬戶,調查對象涉及4省市的10個縣、鄉、村鎮形成667卷、共計15萬字的證據材料。
2013年10月,證監會作出的相關處罰顯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規定,證監會決定:責令平安證券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2555萬元,並處以5110萬元罰款,暫停保薦業務許可3個月;對時任平安證券萬福生科項目保薦代表人吳文浩和何濤、時任平安證券總經理薛榮年、時任平安證券總經理助理曾年生、時任平安證券總公司投資銀行事業部上海業務負責人崔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對平安證券萬福生科項目組成員湯德智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
2、安信證券和南京證券同時被查
2013年5月17日,中國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民生證券、南京證券近期有相關保薦項目被立案稽查,暫不受理其推薦項目及材料。
根據證監會此前的通報,山西天能科技、廣東新大地和河南天豐等公司已進入立案調查階段。其中,天能科技的保薦機構為民生證券,新大地的保薦機構為南京證券,河南天豐的保薦機構為 光大證券 。
2013年5月31日下午,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對新大地及其中介機構在IPO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結果:對南京證券給予警告;對南京證券責令改正並實施公開譴責的監管措施,限其在6個月內對內部控制制度、盡職調查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後向監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監管部門將檢查驗收;對保薦代表人胡冰和廖建華給予警告,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並分別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2013年11月,證監會作出的處罰顯示,據中國證監會公告,天能科技IPO保薦機構民生證券,天能科技招股說明書簽字保薦代表人鄧德兵、劉小群遭證監會行政處罰。其中對民生證券給予警告,沒收民生證券該業務收入100萬元,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鄧德兵、劉小群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
彼時證監會還強調,保薦機構被暫停保薦業務許可期間,依法不能從事相關保薦業務;保薦機構因保薦業務涉嫌違法違規處於立案調查期間的,暫不受理其推薦;保薦機構在整改期間,應當對其負責推薦的項目認真復核,切實履職盡責,嚴格控制風險,並在整改完成後提交書面報告。
3、安信證券被暫停保薦資格3個月
2015年3月5日,安信證券母公司中紡投資公告稱,由於子公司安信證券在 華銳風電 上市後持續督導期間存在一些問題,證監會依據相關條例決定在2015年3月4日-2015年6月3日期間,暫停安信證券保薦機構資格。原因是其保薦的華銳風電業績造假,安信證券在華銳風電上市後未能盡到勤勉盡責的義務。
證監會此前曾表示,經查發現安信證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在華銳風電上市後持續督導期間未勤勉盡責,持續督導制度未有效執行,提交的與保薦工作相關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實際上,早在2013年5月底,華銳風電就因虛增凈利潤涉嫌違反證券法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3. 為什麼媒體不關注新三板公司信息披露問題
比較主流的新聞觀點是「新三板分流股市資金」完全被視作一個負面的存在,自然對關注較少
4. 新三板掛牌公司在摘牌之後,還可以向證監局派出機構舉報追究公司財務造假、信息披露違規等問題嗎
可以,前提是在摘牌前,上市公司有財務造假和信批違規的,造成股民損失的,可以舉報和要求索賠。有個追尋證券訴訟網,專門幫助股民索賠的,你看看吧。
5. 新三板信息披露被證監會處罰 ipo有什麼影響
問責咯 事情不解決也不可能後面讓上市的
6. 新三板掛牌公司信息披露如果違規會怎麼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會對違規公司採取監管措施,例如:
(一)要求申請掛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 要求申請掛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 或者其董事(會)、監和高級管理人員主辦券 商證或者其董事(會)、監和高級管理人員主辦券 商證或者其董事(會)、監和高級管理人員主辦券 商證或者其董事(會)、監和高級管理人員主辦券 商證或者其董事(會)、監和高級管理人員主辦券 商證或者其董事(會)、監和高級管理人員主辦券 商證或者其董事(會)、監和高級管理人員主辦券 商證或者其董事(會)、監和高級管理人員主辦券 商證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對有問題作出解釋、說明和披露;
(二)要求申請掛牌公司、聘中介機構對存 要求申請掛牌公司、聘中介機構對存 在的問題進行核查並發表意見;
(三)約見談話;
(四)要求提交書面承諾;
(五)出具警示函;
(六)責令改正;
(七)暫不受理相關主辦券商、證服務機構或其人員 暫不受理相關主辦券商、證服務機構或其人員 出具的文件;
(八)暫停解除掛牌公司控股東、實際制人的票限售; 暫停解除掛牌公司控股東、實際制人的票限售;
(九)限制證券賬戶交易;
(十)向中國證監會報告有關違法規行為;
滿意請採納哦
7. 新三板市場定性
新三板與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
2003年,《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首次提出多層次資本市場,強調:「擴大直接融資,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完善資本市場結構,豐富資本市場產品,規范和發展主板市場,推進風險投資和創業板市場建設」。構建和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是基於多元化投融資需求和風險分層管理,就其實質來說,當前主要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股權融資與資本形成的需求。
我國資本市場主要由主板(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三板組成。主板市場主要吸納發展比較成熟、規模比較大的企業;創業板主要吸納成長型創新企業,引導風險投資等產業資本進入企業發展的各個階段;三板主要吸納成長性較高、具有發展潛力的國家級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新三板的建立健全,是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關於推進中關村園區未上市高新企業股權流通試點工作的要求,是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關於探索和完善統一監管下的股份轉讓制度的一項積極嘗試,是構建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積極探索和重要組成部分。
8. 新三板掛牌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或未披露的處理辦法
掛牌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半年度報告的,推薦主辦券商應發布風險揭示公告。掛牌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的,推薦主辦券商對其股份實行特別處理。掛牌公司及其董事違反本規則規定的,推薦主辦券商應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由監管機構報告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處罰。掛牌公司拒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推薦主辦券商應暫停解除其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股份限售登記,並將有關事項報告監管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