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定增要求
無財務指標要求
發行對象數量
新增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投資者
發行時間安排
可自主選擇發行時點。申報後掛牌前亦可發行股份融資,可掛牌同時發行,亦可掛牌後擇機發行。兩次發行之間沒有強制的時間間隔,可以一次結束立即啟動下一次。
發行審核
實行備案制,除股東超過200人需報證監會審核(較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大為簡化)外,報股轉公司進行備案即可
不強制披露募集資金用途、盈利預測等信息
市場化定價,可以與特定對象協商談判,也可以進行詢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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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三板和新三板的區別是什麼
新三板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所謂的「老三板」指的是包括從原來兩個法人股市場退下來的「兩網股」股票和從主板市場終止上市後退下來的「退市股」股票。
3. 請問新三板原始股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股權是公司未上市的時候的投資。而股票分一級市場,一級半市場是即將上市在網上定價發行的股票,二級市場就是大家正在炒做的股票。
一級半市場不會賠,基本上是一倍的收益;而一級市場是幾倍、幾十倍的收益;股權投資呢?都是在10倍以上。
二者相同點:
股權和股票的所有者都是企業股東,享受權益差不多。
股權和股票最直觀的區別就是:股權在鎖定期內是大小非,是非流通股;股票是流通股。
二者價格差別:
價格差別:只不過股權和股票在注入企業的時間上有著前後的差別。
而時間的差異就決定了價格的差異。
我是新三板周老師,希望可以幫到您。
4. 新三板股票發行與定向發行的概念有什麼區別
股票發行,根據投票發行對象的不同,可以將其分為非公開發行(Privateplacement)與公開發行(Publicoffering),前者只針對特定少數人進行股票發售,而不採取公開的勸募行為,因此也被稱為「私募」、「定向募集」等;後者則是向不特定的發行對象發出廣泛的認購邀約。
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中國股市早己有之。但是,作為兩大背景下,即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項新政,非公開發行同以前的定向增發相比,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
定向增發(私募)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認購後變成控股股東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對於新三板來說,根據「公司確定發行對象時,除公司現有股東以外,每次股票發行的投資者人數合計不得超過35名」(目前這樣要求,未來很可能放開35名人員限制)規定,所以其不屬於上市公司所定義的「私募」(發行對象少於10人),從全國股轉系統頒發的制度規則,統一稱之為「股票發行」。
而中國證監會頒發的有關文件稱其為「定向發行」,比如:《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4號"一^•定向發行申請文件》(2013-12-26)《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7號——定向發行優先股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2014-09-19)《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4號——定向發行申請文件》(2013-12-26)《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8號定向發行優先股申請文件》(2014-09-19)所以,實踐中,對於新三板,以及全國股轉系統與中國在證監會的不同叫法上來說,「股票發行」與「定向發行」是混用的,所指的事項基本一致,當然,從字面理解,前者包含後者且比後者內涵與外延更寬泛些。不過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全國股轉系統公司定義的「股票發行」更為准確些,並為未來拓寬發行對象做好了概念上的准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