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花稅:只要賣股票就要交
印花稅是一種很古老的稅種。最開始買賣股票時,買賣雙方是要簽立書據的,政府在上面蓋個印,為它的效力背書。當然政府不會白乾,收取的費用就是印花稅。現在買賣過程完全是電子交易,書據省掉了,但印花稅還是要交。
對個人投資者來說,無論在A股、B股還是新三板買賣股票,都要繳納印花稅,稅率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只在賣股票時交。
如果是企業,進行股權轉讓時需要徵收萬分之五的印花稅,比個人投資者要低。
舉個例子,如果你花1000萬買新三板股票,2000萬售出,那麼這個過程中需要繳納2萬元印花稅;如果是一家企業的話,只需要繳納1萬元印花稅。
看到這里,可能個人投資者會大喊坑爹。但是先別急,企業也有自己的苦。雖然印花稅交的少,但營業稅和所得稅在前面等著呢。
2、企業增值稅+所得稅:投資虧了可以抵稅,賺了才用交
如果一家企業在二級市場上追漲殺跌虧了錢,那麼恭喜你,這個稅就免了。虧損可以抵扣稅負,在其他的業務之前列支費用。
如果企業在二級市場上買賣股票或參與定增盈利了,那就要光榮的納稅了。首先繳納增值稅,稅率是買賣差價的3%。其次要交企業所得稅,基本稅率是25%。
舉個例子:如果一家企業從二級市場上花1000萬買入新三板股票,最終以2000萬賣出,除了前文所說的萬分之五的印花稅之外,還需要交兩筆稅:一筆是買賣差價3%的增值稅,50萬。另一筆是扣除印花稅之後的所得稅,(2000-1000)*(1-0.03)*0.25=242.5萬。
如果企業在限售股解禁前將其持有的限售股轉讓給其他企業或個人,所取得的收入,計入企業當年度應稅收入計算納稅。
還有由持股平台類企業代持限售股的情況。比如新三板上有員工持股平台形成的新三板持股平台類股東,這種情況下怎麼交稅呢?企業轉讓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買賣差價*股數),要交企業所得稅。同時,這家公司向個人分紅時,個人要交個人所得稅。如果不能確定股票原來價值的,企業所得稅一律按15%來算。所以,公司員工通過員工持股平台代持員工激勵股票,要交兩道稅。轉讓過程中,先繳納企業所得稅,分紅時員工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為了合理避稅,有的人就開動腦筋了。比如搞個合夥制企業來炒股。合夥企業一般針對股東個人按累進稅制徵收個人所得稅,但有的地方為了鼓勵合夥企業的發展,會降低稅率。藉助合夥企業,可以將個人的納稅地點由被投資企業所在地變為合夥企業所在地,這樣就可以享受減稅政策了。當然各地政策會有不同。
比如新疆對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執行優惠政策,新注冊公司制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實際稅率為12%,自然人股東個人所得稅實際稅率16%。自然人合夥人實際稅負16%。
所以把公司注冊在喀什、霍爾果斯其實跟注冊在維爾京、開曼是一個意思。
3、個人所得稅:新三板集郵黨要交的稅
個人所得稅這個稅種看起來就像為集郵黨量身打造的。
無論企業還是個人,在市場上高拋低吸賺的錢都免徵個人所得稅,國家的政策看起來在鼓勵炒股。
但個人轉讓IPO限售股取得的收入,要按照「財產轉讓所得」,按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IPO集郵黨躺槍了。
舉個例子:
今年,鍾立君等4名股民把地方稅務局告上了法庭。原告2007年以前在三板市場買入粵傳媒,後來粵傳媒在中小板上市,上市後原告分7次出售了粵傳媒股票,被收了21.5萬的個人所得稅,4人認為在二級市場減持應該免徵個人所得稅,因此把地方稅務局給告了。
國稅總局給4人的答復是:「你們4名股民在原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購買粵傳媒股票,然後在證券二級市場減持。此種行為與個人在證劵二級市場上買賣股票有所不同,不符合財稅[2009]167號第八條的免稅條件規定,即」對個人從上海證劵交易所、深圳證劵交易所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繼續免徵個人所得稅「。由此同時,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70號)第一條規定,對」個人持有的從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轉到主板市場(或中小板、創業板市場)的限售股「應徵收個人所得稅。」
判例中,個人投資者在新三板流通市場上買的股票,轉板後被視為限售股了。
目前新三板市場上集郵的各位一定要注意,如果哪天公司轉去中小創,減持套利時,一定要過限售期,不然是要交20%個人所得稅的。
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收10%個人所得稅;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這個規定既適用於A股市場,也適用於新三板市場。
因為免徵個人所得稅,所以進行股權轉讓的企業利用這個政策,開展了轟轟烈烈的1分錢交易,企業該交的企業所得稅,營業稅,還有個人所得稅,統統免除了。太會發揮創造力了,有沒有。
B. 新三板股東在公司在主板上市時候如何進行避稅 避稅
要看持股平台是什麼,上市到了哪個階段,限售股解禁期限,股權轉讓時間,這些問題會影響具體操作方式,但是一般來說都是通過地區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節稅
C. 原始股,在新三板賣掉,再買回來,主板上市還要重復交稅嗎
主要進行交易就需要收稅的。
D. 個人投資者持有新三板公司股票在掛牌公司轉板上市主板市場後是否限售
樓上真敢說啊,特意去查了一下這個鑫秋農業,現在是ST鑫秋了,2015年凈利潤虧了1.1億,估計殼都要賣了,還宣傳自己2015年凈利潤能到2000多萬?居然還敢賣8元每股,心真夠黑的
E. 新三板原始股票賣出後需要繳個人所得稅嗎
是的,要按照財產轉讓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如果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的,不能准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納稅人同時持有限售股及該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轉讓所得,按照限售股優先原則,即:轉讓股票視同為先轉讓限售股,按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舉例:
錢某在某上市公司任職,任職期間該公司授予錢某限售股3萬股,該批限售股已於2012年年初解禁,錢某在8月份之前陸續買進該公司股票2萬股,股票平均買價為5.4元/股,但限售股授予價格不明確。2012年8月錢某以8元/股的價格賣出公司股票4萬股。在不考慮股票買賣過程中其他相關稅費的情況下,錢某轉讓4萬股股票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元。
『解析』: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0000×8×(1-15%)×20%=40800
F. 股票從主板退到新三板,手上持有的股票還有嗎
有的,只是股票價格會有一定的變動,而且流動性也減少很多
G. 新三板投資者買的股票轉板上市 要交多少稅
新三板股票轉板上市後,原有股票會重新配股,有些已經成功轉板的新三板企業,在登陸創業板後,原始股股東們實現了股價大幅增長,得益頗豐。
H. 新三板的股票轉板股民持有的股票怎麼辦
所持有的新三板股票劃轉到A股帳戶。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為掛牌企業均為 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於天津濱海、武漢東湖以及上海張江等試點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