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36個月,而新三板市場則規定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掛牌之日、掛牌滿一年以及掛牌滿兩年等三個時點可分別轉讓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
另外,對於公司其他股東而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12個月。而新三板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新增股份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除此之外,其他股東均無限售規定。
(1)新三板高管買入股票要不要限售擴展閱讀:
原始股的認購
對有意購買原始股的朋友來說,一個途徑是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三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個途徑即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
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一些違規的股權交易大多數是以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進行的,而投資咨詢機構並不具備代理買賣股權的資質。
B. 新三板企業的限售期
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在掛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轉讓限制,每批解除轉讓限制的數量均為其掛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轉讓限制的時間分別為掛牌之日、掛牌期滿一年和兩年。掛牌前十二個月以內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票進行過轉讓的,該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規定執行,主辦券商為開展做市業務取得的做市初始庫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決、繼承等原因導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發生變更的,後續持有人應繼續執行股票限售規定。詳情請查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
C. 新三板控股股東增持需要限售么
一般是有限售期的,但是之前的股票是不影響的
D. 新三板買到股權的自然人上市後有沒有鎖定限售期
股權都是有鎖定限售期的,如果是上主板了,有可能沒有,但是有一些股票是有的。具體的要看各個股票情況而定。
E. 求助,新三板 高管是否有鎖定期限制
根據《公司法》第 142 條的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根據《業務規則》第2.8 條規定,「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在掛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轉讓限制,每批解除轉讓限制的數量均為其掛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轉讓限制的時間分別為掛牌之日、掛牌期滿一年和兩年。掛牌前十二個月以內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票進行過轉讓的,該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規定執行,主辦券商為開展做市業務取得的做市初始庫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決、繼承等原因導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發生變更的,後續持有人應繼續執行股票限售規定。」
掛牌公司股東如果符合上述身份或情形的,應按照上述規定進行所持股票的解限售。
F. 新三板的股票,上市之後限售嗎
新三板市場規定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掛牌之日、掛牌滿一年以及掛牌滿兩年等三個時點可分別轉讓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
G. 新三板高管解限售規定
掛牌公司董監高以上年末最後一個轉讓日登記在其名下的公司股票總額的25%為法定可轉讓數額;同時,將法定可轉讓數額內所含的其他限售條件股票數額扣除,作為實際可轉讓數額;實際可轉讓數額減去上一年度內實際可轉讓但未轉讓股票數額為當年可申請解限售股票數額。
H. 新三板公司股票解除限售什麼意思 通俗點 謝謝
就是新三板的公司股票不限制買了,大家可以隨意買了。
但是,但是呢,你要知道,新三板的股票,可不是隨便哪個人都可以買的,是有限制的:
新三板的購買者必須是機構,個人是買不了的哦;
機構的資金需要有500萬,才有購買的資格。
所以,即便是解除了限售,也不是哪個人都可以買的~
I. 個人投資者持有新三板公司股票在掛牌公司轉板上市主板市場後是否限售
樓上真敢說啊,特意去查了一下這個鑫秋農業,現在是ST鑫秋了,2015年凈利潤虧了1.1億,估計殼都要賣了,還宣傳自己2015年凈利潤能到2000多萬?居然還敢賣8元每股,心真夠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