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股轉系統對做市商取得初始庫存股數量的下限有規定,但對做市過程中庫存股票的上限未作規定。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細則(試行)》中表示,「單個做市商持有庫存股票達到掛牌公司總股本20%時,可以免於履行買入報價義務……並最遲於該情形發生後第3個轉讓日恢復正常雙向報價」,意味著單個做市商持有的庫存股票是允許達到掛牌公司總股本20%的,但如果將庫存股票看作券商自營業務來實施監管,那麼根據《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規定,「證券公司經營證券自營業務的,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市值與其總市值的比例不得超過5%,但因包銷導致的情形和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這又意味著庫存股票不能越過公司市值5%這一「紅線」。
新三板定位於為中小微企業服務,這些中小微企業有不少處於企業生命周期的前端,商業模式還不太成熟,業績波動大,投資風險高,股權比較集中。
根據當前業務規則,三板做市牌照仍為券商所壟斷,78家券商為619家企業提供做市服務。其中,齊魯證券、國信證券、廣州證券、上海證券、天風證券的做市企業數量分別達到141家、90家、85家、83家、80家,位居前五席。619家做市企業和78家做市券商卻不能保證企業的流動性。7月22日,619家做市企業僅有352隻成交,佔比僅57%,而在352隻有成交記錄的股票中,尚有154家企業全天成交量不足10手,成交額超過100萬的僅有34家。
選擇做市的好處:
在施行做市商制度後,交易活躍度驟升有利於提高上市企業的知名度,選擇一個可靠的、有較大知名度的做市商做市,可以提高上市企業的知名度、可信賴性。
有利於上市公司股票價格的透明度及可信度。
有利於股票價格的穩定性,因為做市商為了維持股票價格的穩定性,必然保有一定的資
金來維持價格穩定。
有利於保持公司股票價格的流動性,因為做市商同時報賣價和買價,利於投資者做出決
策並買賣。
有利於公司股東股票出讓,如果公司股東在做市商交易下分批出讓股票,做市商因對公
司較了解,故會在合理價格情況下購買股東出讓股票.
選擇做市的弊端:
做事價格被做市商壟斷,由於做市商擁有一定的資金及知名度,買賣雙方都通過做市商
買賣股票,故容易造成股票交易價格被做市商壟斷容易被一家做市商壟斷,故上市公司需要和各個做市商一起協調溝通,保證價格的公允性
『貳』 什麼是做市商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
你好,三板做市即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是證券公司和符合條件的非券商機構,使用自有資金參與新三板交易,通過自營買賣差價獲得利益。通過新三板資本圈了解更多新三板相關信息。
做市商制度介紹
首先了解一下做市商的制度,做市商是證券公司和符合條件的非券商機構,使用自有資金參與新三板交易,持有新三板掛牌公司股票,通過自營買賣差價獲得收益,同時證券公司會利用其數量眾多的營業部網點,推廣符合條件的客戶開立新三板投資許可權,從而提高整個新三板交易的活躍度,盤活整個市場。
做市商制度,即報價驅動制度,具體流程是:做市商建立、調整做市證券的合適庫存並給出股票買入和賣出價,然後接受所報價位上的買單和賣單,即投資者發出賣出指令時做市商以自有資金買入、投資者發出買入指令時用庫存證券執行賣出,若庫存證券不足,則向其他做市商購買,最後,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做市證券的雙向報價。從全球范圍來看,採用單純連續競價交易的創業板市場共有10家,而單一做市商和混合模式的創業板市場分別為4家和8家。可見,從國際范圍看,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創業板市場佔了大多數。
新三板做市交易活躍度提升 市場運行呈現新特徵
近日,上證報從權威渠道獲悉,2019年前三季度,新三板市場融資221.54億元,同比降53.47%;並購重組金額100.33億元,二級市場成交額602.57億元。整體來看,新三板呈現出融資交易收縮的趨勢,但市場總體運行態勢良好,並出現了一些新的特徵:新增掛牌企業的成長性和盈利性增強;做市交易活躍度提升;掛牌公司股東的股權質押比例低、總量少等。
權威渠道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境內股票市場融資整體下滑,其中,主板(含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市場融資規模分別同比下降26.43%、19.84%和53.47%,新三板市場融資交易的收縮趨勢相對更為明顯。
在融資收縮的背景下,債轉股成為重要的融資渠道,發行佔比上升,且趨向於產業內認購。據權威部門初步統計,今年前三季度,新三板共有14家企業進行了債轉股,融資額30.90億元,較2018年上升9.16%。同時,債轉股的債權人以大股東、關聯方等內部投資者為主。
同時,新三板融資還呈現出進一步向高盈利企業集中的特點。其中,以產業鏈整合為目的的融資規模有所提升。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叄』 什麼是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新三板做市商的條件是什麼
做市商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好信譽的獨立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即雙向報價),並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交易。做市商制度的核心是做市商保持持續的雙向報價,為股票交易提供流動性,並通過交易價格為創新、創業型企業的股權融資提供合理的融資價格。(新三板---參考第一路演)
新三板做市商需要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
2、設立做市業務專門部門,配備開展做市業務必要人員;
3、建立做市股票報價管理制度、庫存股管理制度、做市風險監控制度及其他做市業務管理制度;
4、具備符合全國股轉系統要求的做市交易技術系統;
5、符合股轉規定的其他條件。
『肆』 新三板中提到一個做市商做市商的概念是什麼
准確的說是「坐市商」,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經濟實力和信譽的獨立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即雙向報價),並在自身報出的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公眾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這類證券商由於直接參與證券交易,並且有特定的限制條件與權力的券商就稱為「坐市商」。
往往具有幾個特點:
1、具有強大的資金實力,包括總資產、注冊資本、凈資產、保證金總額、股東背景與結構等
2、專業技術,要精通期貨及期權交易相關規則、細則及各種管理辦法,掌握相關品種的現貨基本面資料,熟練運用各種分析技術和交易策略,具備相當的交易操作技術
3、融資融券的優先權、交易稅的減免以及全面的信息接入;
4、特定條件下的做空機制,以求穩定整個市場;
『伍』 證監會通報哪些案件
1月5日,《證券日報》記者獲悉,證監會近日依法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包括1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2宗操縱市場案,1宗內幕交易案,1宗中介機構違法違規案。其中在1宗操縱市場案中,新三板企業易所試與其做市商中泰證券聯手拉抬股價,中泰證券、易所試沒有違法所得,但均被處罰。
在1宗中介機構違法違規案中,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簡稱信永中和)作為懷集登雲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登雲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中小板上市(IPO)、2013年及2014年年度報告審計服務機構,在為登雲股份IPO及2014年年報提供審計服務過程中違反依法制定的業務規則,構成《證券法》所述「證券服務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或者依法制定的業務規則」的行為;在為登雲股份2013年年報提供審計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對登雲股份2013年年報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構成《證券法》所述「證券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所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的行為。證監會決定責令信永中和改正,沒收業務收入32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88萬元,並處以22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郭晉龍、夏斌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陸』 為什麼創業板沒有做市商制度而新三板設置了做市商
因為做市商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市場流動性嗎,和維持市場平衡。新三板是新成立的股權轉讓系統,缺乏市場流動性,所以做市商是很有必要的,早期股票市場剛簡歷的時候也是這個做市商機制。中國的上海和深圳兩個證券交易所採用的交易制度均是以指令驅動為特徵的電子自動對盤系統,做市商機制完全沒有必要。
你就從流動性的角度講
『柒』 新三板對做市商的做市和退出有時間限制嗎
已有做市商做市的股票,後續加入的做市商須在該股票掛牌滿3個月後,方可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且要提前向股轉系統提出申請。
掛牌時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股票和由其他轉讓方式變為做市轉讓的股票,其初始做市商為股票做市不滿6個月的,不得退出為該股票做市。後續加入的做市商為股票做市不滿3個月的,不得退出為該股票做市。
做市商退出做市的,應當事前提出申請,並經股轉系統同意。做市商退出做時候,1個月內不得申請再次為該股票做市。更多相關知識參考第一路演
『捌』 新三板上市的券商做市是怎麼回事
做市商制度和我們A股報價驅動制度不一樣,在國外很多國家都實行做市商制度,如美國、英國,所謂券商做市,我舉個例子你就明白了,A公司在新三板上市,B券商為其做市,即購買A公司的股票,以後股票的買賣都要通過B券商來進行,交易者想買A公司股票要向B商買,同樣賣出也是賣給B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