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公告:(設定董事會召開日期為T日)
一、T-10個轉讓日之前,發布董事會通知。
二、T日召開董事會,對XX高管離職進行表決。期間的會議記錄與會議決議,都要有列席董事簽字。會議決議要有列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生效。
三、T+2個轉讓日之內,向督導券商提交董事會決議公告,由券商在股轉系統進行信息披露(無論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否都要披露)。
❷ 股轉系統高管培訓報名為什麼只顯示一個人
股轉系統加強持續督導 正研究摘牌制度 目前,新三板掛牌企業已接近一萬家,但新三板掛牌企業存在良莠不齊,業績差別大,流動性不足等嚴重問題。 「如果一家公司經會計師事務所查出確實出現了很嚴重的問題,沒有持續經營能力了,只要券商提出,認為這家公司有很嚴重的問題建議摘牌的話,全國股轉系統會酌情考慮券商的建議。」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了解到,9月23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下稱「全國股轉系統」)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召開了主辦券商持續督導業務專項培訓會。 一位接近監管層的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全國股轉系統召開此次專項培訓會旨在加強對主辦券商持續督導工作的指導,及時總結持續督導工作中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規范主辦券商持續督導工作,提高主辦券商持續督導業務質量。 值得關注的是,關於新三板市場未來改革的一些最新動向也在此次會議上透出風聲,比如問題公司的摘牌制度。 悟空說財經研究總監付春則講道:「對於摘牌規則的出台,我們早有判斷,因為之前也有一個長期停牌企業在一定期限內不復牌,可以強制摘牌的規則,當時我就,股轉系統將會出台牌的一系列規定。因為現在三板市場有的公司真的做得太差了,風險太大了,良莠不齊的市場,確實需要進一步優勝劣汰,予以規范。」 更多新聞:/
❸ 新三板掛牌公司高管工資
這種問題沒有意義的。
一方面,新三板的企業規模各有不同,大的有幾十億資產,小的不到1000萬元的也有。不同的公司規模,工資沒有可比性。
一方面,高管主要為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視公司具體情況,可能增加技術總監、行政總監等),不同的崗位職責,不同的工資標准。
一方面,看老闆的大方與否……
❹ 新三板上市高管審核時需投供學歷原件嗎
不需要的,只是審核新三板上市企業團隊管理工作效率這塊,對於高管如果有高學歷更好,學歷不高也不影響新三板上市,。
❺ 新三板公司的高管(比如董事長或財務負責人)的簡歷造假會怎麼樣
證券法
第一百八十九條
發行人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准,尚未發行證券的,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已經發行證券的,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前款違法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三條
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報送的報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前兩款違法行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❻ 新三板 信息披露義務人必須是高管嗎
不一定。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的規定:
掛牌公司設有董事會秘書的,由董事會秘書負責信息披露管理事務,未設董事會秘書的,掛牌公司應指定一名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信息披露管理事務,並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備。負責信息披露管理事務的人員應列席公司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❼ 新三板高管減持有什麼限制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希望 給你帶來幫助!
❽ 新三板上市高管學歷審核嚴格嗎
不看這個,主要看該公司股東上市意願大不大,其次看利潤夠不夠格,財報,是否已經進入輔導期,你買的是哪個,給你看看